[請益] 請問有補教雷雷網嗎?

作者: btonyo (重新開始)   2016-04-26 22:18:46
我相信不少補教業者會碰到很雷的學生或家長
像是要求試聽三次不報名
或是折扣拗到天荒地老之類的
有沒有補教互助的交流地方
可以討論雷雷名單
保護其他補教業者的資訊呢?
作者: bloedchen (Alles nur fuer dich)   2016-04-27 00:15:00
很期待類似的名單,我手上有很多上課不付錢的!XD
作者: OhShark (屋窩雜)   2016-04-27 05:13:00
樓上好可憐.....
作者: didarlook (小星)   2016-04-27 08:40:00
曾被拗到一個多月學費,7000多。
作者: windwfsm (我不是美女)   2016-04-27 12:00:00
我們安親班也是,欠費跑掉
作者: bloedchen (Alles nur fuer dich)   2016-04-27 12:57:00
有時候很想直接公開,但又覺得小孩是無辜的,他會被貼標籤。後來想想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作者: misszerozero (iloveptt)   2016-04-27 14:37:00
欠費可以協調還款 但不可姑息
作者: ukalm (我回來了.....爆出來追查)   2016-04-27 14:38:00
.....現在都無法收到學費,有名單又該怎麼拒收呢?
作者: love0 (不徵女友)   2016-04-27 14:49:00
所以流行季繳跟年繳
作者: bloedchen (Alles nur fuer dich)   2016-04-27 19:49:00
M大,有都協調,但都沒有真的還款。會欠的,就不會還
作者: iamlucky888 (優雅的祐)   2016-04-28 08:57:00
寄正式簡訊、打錄音電話、寄存證信函,走法律途徑,繳稅的權利就在這裡,我都會把成功案件張貼在補習班公告欄(名字部分會隱藏),自然而然想賴皮的家長看到,要就不會來,要就乖乖繳;真的繳不起的不會讓他的孩子去補習班的...。
作者: love0 (不徵女友)   2016-04-28 10:41:00
有些家長神思維,覺得補習成績沒進步,就該免費
作者: boyi7362 (jaychi)   2016-04-28 12:56:00
只補數學 卻怪你社會自然考不好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6-04-28 16:55:00
雷的補教業者也不少啊
作者: iamlucky888 (優雅的祐)   2016-04-28 23:48:00
cm老師,這是我覺得奇怪的地方,為什麼雷的補習班還能存活著...@@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6-04-28 23:55:00
因為總是會有用不完的新鮮工讀生啊
作者: bloedchen (Alles nur fuer dich)   2016-04-29 00:22:00
新鮮的工讀生很難配合...我不喜歡請完全沒經驗的。
作者: pttplaza (玻璃心)   2016-04-29 03:41:00
我們可以自己辦啊~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6-04-29 08:46:00
這就是雷的地方啊,交給新鮮人重要的事又不教
作者: windwfsm (我不是美女)   2016-04-29 11:19:00
突然讓我幻想:補教業系統連線,這位家長不好意思哦!系統顯示您一年前在別間有欠費,所以我們無法給你服務XD
作者: F16 (☆╮夏天╭☆)   2016-04-30 02:49:00
寄存證信函,如果對方家長不收,郵局也會把它退件,這就變成我們未告知,最後也沒用
作者: pickapicka (放開過去.迎向未來)   2016-04-30 16:45:00
但我遇過明明家長沒欠費,硬是被補習班說欠了費用,並且到處宣傳說此家長人品很爛....此家長因為臉皮太薄經不起這樣誹謗,居然摸著鼻子把"欠費"補齊....最妙的是補習班不跟家長本人催討,"只"到處宣傳家長是被傳了一圈傳到耳裡才知道.....
作者: jeffyaya (linear g8)   2016-04-30 17:21:00
推 我也想知道
作者: XINJI (小山)   2016-05-03 12:16:00
其實寄存證信函沒有用耶!他其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它的用意是跟對方說:欸,你的行為現在我很不爽,請你自重
作者: binbinthink (拿鐵..是我的堅持!!)   2016-05-03 14:34:00
樓上不是喔,存證信函要看用處喔,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當初存證信函部份我們有去詢問過律師主要內容是我媽媽跟他的兄弟姐妹共同持分一塊土地我媽媽想要賣,但其他兄弟姐妹都沒有人有意願要買但他們又擁有優先購買權,所以要寄存證信函過去要證明我媽媽要賣土地之前有詢問過他們的優先購買權以後要是有紛爭,這個存證信函是有絕對效力證明我媽媽有優先詢問過他們的購買意願,而是他們不買所以我媽媽把持分土地賣掉了,不會有後續的法律問題如果只是口頭詢問,他們說不買,到時候我媽賣掉土替地沒有留下白紙黑字證明,他們要是反口,說他們完全沒有接收過任何我媽媽要賣持分土地的訊息,沒優先詢問他們這樣就會有問題了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6-05-04 13:34:00
前提是存證信函要對方本人收到才有用吧?
作者: binbinthink (拿鐵..是我的堅持!!)   2016-05-04 14:21:00
嗯,是送達,而非本人收到,或是對方有人代收,將來是對我方有利,而對對方不利
作者: lavenderbeth (霽月難逢)   2016-05-04 19:29:00
pick老師的案例好誇張,家長太古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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