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好意思第一次來此版發問,苟若有任何不妥當之處尚祈海涵。
緣家父本為公職,提早退休(而無法靠終身俸度日)為開創養家活口之事業,進而選擇了很有興趣之補教業,嗣因照顧我祖母之故,隻身返中部打拼,直至祖母於數年前辭世後又拚搏了許久,為的仍是給我們一份溫飽,一晃眼就這樣過了21年。
惟近年因受少子化、大型補教業競爭、體力不復以往、教學方式相對守舊(私以為,其教育方式更像是教育家而非僅以成績為唯一取向)等..因素,其自知已無法再與這市場競爭,毅然決定結束這努力了1/3人生的事業。
綜體而言,家父補習班目前學生人數寥寥可數,然該補習班業經立案申請(據悉該手續繁複且所費不貲?),並坐落於台中市西區向上國中學區,又可用建物(租賃關係)樓高四層,依稀印象共有5-6間教室,且附有基本課桌椅、黑板等應備設施。
職此,懇請各位版上先進惠賜建議,本件補習班是否因具立案證明而仍有頂讓之價值?抑或直接歇業辦理停牌係較佳之選擇?倘直接歇業為優者,尚祈提點課桌椅、冷氣等設備之處置方式有無較具經濟效益之選擇?
最後,非常感謝各位先進大德之意見回復,在此先行懇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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