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兼職老師,教學已經10年經歷,目前跑各大補習班,今年在報稅時,
發現前補習班(以下稱A)的薪資明細,但我跟A的合作只到前年(2016年)1月就結束合作關
係。去年我在報稅時,也有看到A的薪資,但今年報稅是報去年整年度的所得,但我沒有
在A上班,卻以我的人頭去報稅,而薪資還報的非常高,當時上班一個月才6000,
合作時間也很短,但我看到薪資時,我非常傻眼,薪資所得8萬,到前年合作終止,
我總共拿2萬而已(去年所有稅已有此項薪水),也讓我非常的感冒。
這樣狀況我該怎麼處理?
明天要跟A說明這一切,但是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因為我很怕A不認帳或裝傻,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