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台南的英文補教老師,
本來就是在同個老闆不同點跑班,
最近老闆新開了一個點,
因為那邊主要教學跟行政都是我負責,
所以老闆希望讓我掛主任,
因為他之後在政府部門會有工作。
昨天他是千保證萬保證,
不會有稅務跟責任上的問題,
但是我還是不確定,
一直以來我都是當老師,
所以對這個部分不清楚,
想請問大家的看法。
昨天有請問補教業的前同事,
她表示只要不是負責人就可以,
但是“道德上”主任還是要為孩子們負責。
另外就是因為我是跑班老師,
都是時薪跟抽成的部分,
如果掛主任是不是合理要要求有底薪跟勞健保呢?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