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萊爾富便利商店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處 50 萬元罰鍰,其實就我過去對公平會關於加盟
處分的觀察,這次罰得還滿重的,主要理由是萊爾富沒有說清楚商標權授權適用的範圍與
期限,還有沒有提供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及上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
計資料(其實就我所接觸的業者,90%的業者都忽略這塊,特別是沒有給加盟者解除、終
止契約比率的統計資料)。
其實,這份處分書有些資訊比萊爾富加盟資訊網頁來的更清楚,如果有意加盟萊爾富便利
商店的人可以看一看公平會處分書「公處字第 103101 號」,再對照萊爾富加盟資訊網頁
,相互對照,可以更清楚知道便利商店的加盟資訊。
以下只摘錄處分書中官方網頁沒說清楚部份:
開始時間與加盟金:
委託加盟 特許加盟
開始時間 1995 1998
履約保證金 20萬 10萬
加盟金 37萬8,000元至52
萬5,000元、 10萬5,000元至31萬5,000元
(注意!萊爾富網頁寫的加盟金是未稅價,公平會處分是含稅價)
加盟面談(約三到五次):
第 1 次面談為每月舉辦之加盟說明會,說明會中會以簡報說明公司加盟之發展及兩類型
加盟。制度之差異,並請有意加盟者填寫申請人資料表及第 1 次面談紀錄表。
第 2 次面談即會依有意加盟者擇定經營之加盟類型給予審閱加盟草約,並就該加盟制度
為深入說明。
第 3 次面談則會提供有意加盟者充分時間審閱加盟契約。(注意,第 2 次面談是「草約
」,這次才是「契約」,相關權利義務請注意以契約為準)
多次面談結束後,經相關主管評核確認有意加盟者具備加盟資格,即辦理加盟草約簽訂、
選店評估及公司行號設立等事宜,再進行為期 16 日之教育訓練,最後簽訂加盟契約及面
談備忘錄並正式營運。
從說要加盟到營運的時間:
一般情況下,自招募加盟至正式營運,通常須經 3 個月以上期間。
很可惜的,這次公平會處分沒有提到萊爾富保障毛利部份,特別是保證毛利是不是真的,
過程中是不是使加盟者產生收入不錯的錯覺。我想這是很多加盟者最關心的地方。
有超連結與圖表網誌版:
http://franchisesir.blogspot.tw/2014/08/blog-post_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