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最近在找打工,向幾家有在徵大夜與晚班的小七與全家應徵(人在台中)
其中一家小七開出的大夜班條件如下
1.前三天必須先在早班實習(這沒問題,因為我沒經驗),但是這三天都沒有薪水
2.實習的這三天還必須倒扣3000元當訓練費
3.月休4天(這點有看過其他人的文章,在超商好像是常態的樣子)
4.時薪為125元,每日工時9小時(但只算23:00~7:00的錢,等於有1小時是白工)
因為現在投的10家超商只有3家有回應,2家面試完後都只說一星期內會通知(這我知道是
沒有錄取的意思…),剩下的連通知面試都沒有,只有第三家面試後告知錄取,但有給3
天考慮期
想請問各位前輩,小弟我該接受這條件嗎?還是說該另找其它打工繼續投履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