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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12:22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即時報導
消保處已於5月30日宣布超商寄杯咖啡將無領取期限,而未來其他咖啡連鎖店,若有類似
咖啡促銷活動,也應按照該原則辦理。但,萊爾富南海店卻遭消費者檢舉,店員告知寄杯
期限只能到月底。對此,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消費者若有遇到類似情形,除
直接向店家反映外,也可向消保處申訴,消保處也希望超商業者能夠確實做到當初的「承
諾」。
年輕上班族張先生昨日前往萊爾富南海店購買大杯冰拿鐵,他指出,「店員問要不要寄杯
?我說好,但店員說期限到月底,我還特別再問一次,寄杯現在還有期限嗎?店員說對,
差不多10天(意即到月底)」。
張先生說,記得當初新聞有報導消保處已協調四大超商,寄杯咖啡將無領取期限,雖然知
道這也沒有強制規定,但既然主管機關都找了業者商談又獲得共識,結果卻無法落實,他
個人覺得消保處有點「落漆」。
對此,萊爾富公共事務部經理彭博璋表示,超商店員是基於好意提醒,總公司的規定是沒
有限制領取期限,可能是第一線人員表達的方式讓人誤解,會針對門市人員進行再教育。
不過,他們仍是鼓勵消費者多購買咖啡券,因為寄杯比較容易發生消費者忘記,或者單據
戳章模糊的情形,這樣就很可惜。
7-ELEVEN也表示,寄杯真的只是一個基於「便民」的服務,消費者既可以享受折扣上的優
惠,又可以有便利的寄杯服務,但這確實也會造成超商門市在控管上的成本負擔。
不過,連鎖咖啡店星巴克、西雅圖極品咖啡等品牌,仍堅持不提供寄杯服務。西雅圖極品
咖啡公關葉耀坤表示,確實有消費者提出希望寄杯的服務,但若有第二杯優惠活動的話,
他們目前仍是限當日原店點領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