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超商店長好聰明! 狂花2元連中42張發票

作者: hito0509 (永不放棄!!)   2016-10-25 08:14:37
新聞來源:蘋果
新聞標題:超商店長好聰明! 狂花2元連中42張發票
新聞內容:
想中獎想瘋了!有連鎖超商店長利用職務之便,大量開立2元塑膠袋發票,半年內共對中
發票陸獎42次,獲取獎金8400元,有一期甚至一口氣兌領多達17張中獎發票,結果遭南區
國稅局查獲,追回全部獎金,按規定本可移送司法機關究辦,但國稅局念其金額不高,因
此免予追究刑責。
《蘋果》報導,南區國稅局局長蔡碧珍表示,一般人一期發票頂多中個2、3張,但這名店
長一期就到郵局兌換十多張200元中獎發票,中獎發票消費品項都是二元的塑膠袋,明顯
不合理,雖然這位店長有自己花錢買,但連續開立蒐集發票號碼,故意提高中獎率,對其
他人不公平,一般民眾沒有這種機會。
國稅局官員表示,店家較常發生的違法情形是賣出貨品沒開發票,之後再改開數張小額發
票,被發現後一定會追回獎金。按規定,營業人若有冒領獎金行為,最嚴重可送司法機關
究辦,此次國稅局念其金額不高、情節尚屬輕微,最終決定不追究刑責。(即時新聞中心
/綜合報導)
新聞網址:https://goo.gl/0nnJyd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10-25 08:48:00
這會違反什麼法?喔喔,看到了,是從營業人冒領的角度切入可是他又不是假交易
作者: zanmarouga (肥貓)   2016-10-25 09:21:00
誰說客人沒機會的 一堆客人都愛用這招拿發票w
作者: rmoira (R)   2016-10-25 09:25:00
噓霉體爛標題 哪裡"好聰明"? 就是太笨才被抓包 活該
作者: since5566 (超老派)   2016-10-25 09:29:00
新聞要多看 大量中獎國稅局會查 http://goo.gl/qoYP7s先前還有立委質詢問此事說不把人力拿去查企業逃稅 拿來跟小市民爭這點小錢...
作者: Monkey780915 (xin)   2016-10-25 10:31:00
這樣也不給領吧,發票都連號很容易就被注意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10-25 10:33:00
中獎的號碼沒連號吧
作者: nicedog (耐斯多)   2016-10-25 10:46:00
聰明什麼鬼 根本投機取巧 丟臉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6-10-25 11:13:00
丟臉也是他家的事 旁人是在森氣什麼XD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10-25 11:21:00
把這心思力道多花在追欠稅大戶身上吧...
作者: peterpee (清風徐徐)   2016-10-25 11:23:00
zZ 8400這點小錢 大戶欠幾億根本輕輕放下 我只能說這垃圾政府腦子壞到底了
作者: hyy9685 (hyy9685)   2016-10-25 11:44:00
叫別人幫忙領啊…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6-10-25 11:51:00
999個袋子x2 =1998,必中7組200元,其實會虧...不過應該是在賭其他獎的可能性吧...電子發票還有特別獎
作者: goderA (goderA)   2016-10-25 12:06:00
難怪只能當然便利商店店長 哈哈
作者: qwe12 (cielo)   2016-10-25 12:26:00
很多不要臉的客人都會這樣啊…所以店長都直接不賣給他
作者: nissy (...)   2016-10-25 12:56:00
連兩個智障標題 難怪媒體工作者老是被罵…
作者: leejee (Connecting)   2016-10-25 13:27:00
幾天內可以退貨?
作者: jilluck (小魯)   2016-10-25 16:15:00
欠稅大戶人人都知道 就政府不知道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10-25 17:42:00
店員行為可議,但這法明顯問題更大
作者: nkfcc (球春..)   2016-10-25 18:31:00
念其金額不高?查緝成本算進去沒?公務員不要隨便作人情好嗎?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10-25 18:34:00
這法只看結果,沒去探討發生緣由是違反了什麼
作者: thouloveme (赫赫)   2016-10-25 18:45:00
為什麼不能連續刷啊如果有客人連續刷20張一萬塊發票 國稅局還會叫嗎
作者: noitcidda (西打)   2016-10-25 20:37:00
他那時真是聰明過分
作者: miniuser (=.=)   2016-10-25 23:42:00
這 記 者 或 主 編 標 題 好 酸
作者: heaventear (lin)   2016-10-26 14:16:00
這犯什麼法
作者: scatty (scatty)   2016-10-26 23:34:00
哪違法?最多是投機取巧,又不是沒交易!
作者: kevin700904 (休息是因為 看不到路 ><)   2016-11-05 16:02:00
打蒼蠅不打老虎。投機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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