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回應第一點
4/30在雙連站出口旁邊的全家買29元的義美四季春綠茶,店員拆開我全新的50元禮物卡,
刷了之後按變更金額使得禮物卡的支付金額為28元,另外1元刷街口
5/2中午在臺北車站凱撒飯店上面的全家買義美綠茶兩罐58元,一樣想請店員變更金額改
成禮物卡8元,我其他50元用一卡通支付,結果店員跟店長說不行,禮物卡只能全額扣,
除非扣光禮物卡的餘額還不夠支付商品價格才能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補差額,害我還當奧客
質疑店長跟店員,硬要請店員刷禮物卡,結果螢幕上的變更金額的確按下去沒反應,我5/
3早上在全家光復店買東西也是無法指定禮物卡的支付金額,所以
1.禮物卡餘額大於結帳金額,則全額必須用禮物卡支付,發票零元無法對獎
2.禮物卡餘額小於結帳金額,則可以用其他支付方式補差額
我猜5/1有改系統
※ 引述《c83305 ( )》之銘言:
: 1.我爬文發現,我若是用linepoint折抵全家的消費,可以付現金1元,剩下再用linepo
in
: t折抵,這樣的發票就能對獎,那我買56元的東西,能付一元現金,剩下都用全家禮物
卡
: 嗎?那張禮物卡還剩下一千元
: 2.拆封後的禮物卡的兩行條碼,如果掃描成圖片,能夠使用嗎?我想跟網友買拆封後使
用
: 過的禮物卡,他原本有一千元,用到剩下七百元,有打折賣我,我想買下來慢慢用,但
是
: 怕禮物卡拆封後,有可能翻拍條碼成圖片繼續使用,請問有可能嗎?還是全家的系統只
能
: 刷實體禮物卡卡片的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