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拿了振興三倍券去換了7-11的振興隨取卡4000元
拿到以後開始狂買,通通75折,好高興
想說這個其實就是有期限的商品卡
知道消費"不開發票+會給活動集點貼紙"
結果昨天到某間門市消費,店員問我有沒有會員
我說有,他接著問我手機號碼,說可以集(OPEN POINT)點
.... 驚!!!!
什麼?!之前已經買了兩千多了
都沒有任何一位店員問過我有沒有會員這件事
(不知道使用振興隨取卡,還能夠同時集OPEN POINT點)
後來列印出來的交易明細上面也確實有載明 會員累點 項目
之前買的都沒累積到會員點數,可惡啊啊啊啊啊
是說想問一下... OPEN POINT網頁上
https://group.openpoint.com.tw/cdn/point_notice.html
的說明是"消費金額若為不開立發票的部分恕無提供累點"
那為什麼使用振興隨取卡仍然可以會員累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