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ckcomic版的不當水桶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2011-02-26 23:04:53
引述本板板規三-1
┌──────────────────────────────────┐
│ │
│ 1.大絕招: │
│ │
│  因為一旦用了就什麼都不用討論了,所以叫大絕招,其中包括: │
│ 認真你就輸了、不爽不要看、不然你去畫、漫畫都是這樣等。 │
│ 舉凡包含以下兩種涵義之發言皆屬於違規護航,一是直接否定漫吐板 │
│ 的存在價值,如: │
│ 不爽不要看→不爽所以不看了→不看所以就不罵了→漫吐板不用開了 │
│ │
│ 二是製造前提使討論無法繼續,如:                │
│ 有辦法你去畫→讀者沒辦法畫→所以閉嘴乖乖看→漫吐板不用開了 │
│ │
│ 此外,以強硬態度要吐槽者去HATE板或其他板看文,也等於叫漫吐板 │
│ 不用開了,也沒有針對吐點進行護航。以上情事不但未解決問題,亦 │
│ 使討論中斷,因此視為最嚴重違規護航文,犯者水桶2天。 │
│ │
│ (本款完) │
└──────────────────────────────────┘
在本板,合法的護航必須削弱甚至消滅吐槽者的吐點;當吐槽者認為作品是垃圾,
而護航者卻回答很多人喜歡,還是跟「吐槽者認為是垃圾」的吐點無關,是為模糊
焦點,違規。
而一旦用到銷售量跟讀者數目來護航,事實上也沒甚麼好討論的。這種論點等於說
熱門作品神聖不可吐槽,因此我判定是大絕招-直接否定漫吐板存在價值。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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