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ODOM (武當)
2014-07-11 10:30:36分類一下
1.原創作品
2.自己作畫的二創本子
3.自己作畫的二創週邊
4.盜別人圖的二創週邊
討厭程度的排序應該蠻明顯的....
以前看龍槍的時候 國外有一系列的文字二創 還出版 這怎麼算呢
話說龍槍本身就算是一種二創了吧? 雖然最初是跑團記錄
龍槍編年史是官方出的小說 怎會是二創 XD那是為了推廣D&D 官方找寫手來寫的小說呀只是他們為了方便想劇情去跑團而已而很多小說中的梗就是跑團中冒出來的 也成了經典梗
作者:
Valter (V)
2014-07-11 10:41:004又讓我想到那張把圖案到處拼貼弄成根本不同東西的圖片...
4台灣真的很多,有更多是FB上一堆在pixiv隨便抓張圖說自己畫的然後拿一堆讚,有意義嗎....
然後被抓包之後還一堆辯解跟打死不承認加惱羞成怒wwww
作者:
qscgg (QSC)
2014-07-11 10:55:00有人這樣做的喔...意義何在= =又沒辦法賺錢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4-07-11 10:59:00有些是拿去參賽拿獎品囉
還有去公司應徵成功後被抓包作品集9成都是盜的咧~頗呵才前幾個禮拜的事,要他寫信給所有原作者的道歉還作假自己用google翻譯造假信...
就是樓樓上這個,老師去跟他求證他還私底下抱怨老師最後也是老師在東奔西跑幫他擦屁股...真的很無言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4-07-11 11:33:00樹無皮則死 ; 人不要臉則天下無敵0rz
龍槍的二創 是遊戲公司推波助瀾下的結果啊XD 因為主要是要來賣龍與地下城這套遊戲 所以才雇人把跑團紀錄整理成小說出版 公司也很歡迎玩家這麼做 因為的確是在替遊戲增加曝光度~ 龍槍作者後來越寫越好那就是另外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