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募資活動的本質, 是一個投資行為, 並不是消費行為.
: 但是臺灣好像普遍會把這理解成一個消費行為.
: 如果用消費行為來看, 募資本身自然是千瘡百孔.
: 因為他本來就不是消費.
: 而是像投資一個新創公司一樣, 他是有很大機率全部賠掉的.
: 只是在募資中大家投的錢, 比起開一個公司, 額度是少很多.
: 本質上卻是一樣的.
看到C大這段言簡意賅的文字,讓我想起某名作中的一句台詞。
「這個國家的鍊金術有點奇怪......」
by 斯卡之兄 (鋼之鍊金術師)
- - -
說真的我非常討厭Flying V平台目前的管理方式。
昨天晚上因為OMG事件,跟朋友對台灣的募資生態做了點討論,兩邊互相提了幾個FlyingV
和kickstarter的案子比較。
KS的某AVG募資案:
www.kickstarter.com/projects/18824204/vision-of-aurora-borealis-visual-novel
(※ PTT覺得這是廣告網址不讓我直連)
FV去年的某AVG(的隨身碟特裝版)募資案:https://www.flyingv.cc/project/3176
FV今年稍早的賣果醬(?)募資案: https://www.flyingv.cc/project/5543
群眾募資一詞的英文是 CrowdFunding,我們把他視為投資基金的一種應該沒問題。
一般投資基金的玩法是,客戶將資金交給基金經理人運用,投資取得更大獲益後
資金經理人抽取利潤的一部分(可能約兩成)作為傭金,客戶給的錢還是算客戶的錢,只是
為了避免運用上的困難通常會合約上會寫一定限期內無法拿回本金。
同時,資金經理人有義務定時對客戶報告資金目前的運用管道與運用狀況。
先撇開FlyingV上面的各募資案玩法如何,
從上述架構變化而來的群眾募資,本來理想的型態應該是:
1. 贊助者將資金交給提案者運用,錢照理說仍是贊助者的,但除非違約不然不會收回
2. 提案者運用該資金賺來的營收為提案者自己所有,但須兌現和贊助者間的承諾事項
(等同於你用這個承諾事項做抵押換取他人投資)
3. 贊助者有義務定時對客戶報告資金目前的運用管道與運用狀況。
但實際上呢?
你知道你的錢被人家拿去怎麼利用嗎?
比如說花六位數預算買臉書的讚、花二十五萬元外包美術但沒給程式和企畫半毛錢、或養
自己公司的其他案子但最後很不幸的整家公司惡性倒閉......
顯然你無法知道。
你知道人家有沒有在想要兌現你的承諾嗎?
https://www.flyingv.cc/project/3176/blog
https://www.flyingv.cc/project/5543/blog
看看這些更新次數和內容都少到精美的進度報告,你看得出提案者有一絲半毫把進度告知
你的意思嗎?不管是編劇群裡面有人吃錯藥拿刀架住其他工作人員、或者製作人太愛吃漢
堡造成員工憤而集體離職......
顯然你無法知道。
而現行的制度強制讓每個贊助者都成為某種程度上的天使投資人。
不懂得質疑的天使。換個角度看其實也有點像肥鵝。
因為你除了祈禱對方哪天不要把良心掉了之外,你幾乎沒有任何管道去處理投資風險。
事實就是在國內,你以為你在投資別人,其實對方心裡比你清楚這只是在弄預售而已。
有些募資主收到你的錢,回饋品寄給你之後,就不覺得這些錢是你的錢,排除條約上的最
低限項目之後他們也不認為該對你負什麼責任了。
我們再看看這個KS上的募資案提供給贊助者什麼資訊
https://www.kickstarter.com/projects/18824204/
vision-of-aurora-borealis-visual-novel/description
企劃簡介、規模(CG數、遊戲時間樹)、設計稿、工作人員表、募資目標與追加內容、
金錢使用方向、風險承諾
還有進度更新,在募資結束後依然紮實的進度更新
https://www.kickstarter.com/projects/18824204/
vision-of-aurora-borealis-visual-novel/updates (有些項目鎖贊助者才能看)
一個好的平台商,照理說就該幫客戶降低投資風險。那要不要回頭看看FlyingV這幾年來
有在這方面做過什麼努力或建立什麼制度? 我等官方的人來回答這問題,希望你們答得
出來。
- - -
在本人翻譯的作品 World End Economica Ep.1 裡面,有提到一則軼事:
在月球車站裡面有一個很知名的觀光景點,某天有人惡作劇在展覽物錢放了一個捐款箱。
結果不久之後,站務人員接到了遊客投訴,但投訴的內容卻是:
太多人捐款讓箱子被塞爆了,錢投不進去很不方便。
(這個發展連惡作劇的人自己都沒想到,最後這個箱子被站方收歸公有,有錢就自己賺)
這個故事誇張嗎? 是的,的確誇張。
但今天鼓勵文創的社會風氣就等於作中的觀光景點
不少人一窩蜂的募資就是這個捐款箱
現在你還覺得這故事誇張嗎?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14 15:01:00太長的字一直閃看不清楚得關燈看
作者:
m3jp6cl4 (幽狄)
2015-08-14 15:02:00漢堡錯了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06:00我想講一下 KS雖然是寫說有義務定時回報 但實際上幾乎也
這是個池塘大家丟零錢下去的概念...雖然有人丟支票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07:00沒有認真的去執行這一條就是了 KS去年很多糾紛都從這裡
那是國外募資者較有良心 KS也沒有多強制規定報告進度..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08:00來(義務回報→爛的crowfunding一個月打一次官腔)
作者:
ADIE2 (ㄚ呆)
2015-08-14 15:08:00台灣人想騙錢的人太多了 因為一堆北七容易被騙
有規制在那邊還是勝過全無規制很多,惰性是人類天生當你一個平台完全不鼓勵踏實經營,大家都在炒快錢,那我想整個平台的信用下滑也是遲早的事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09:00那個規制雖然是有 但KS完全不負責....他不會為那條做任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10:00ks也只是拉個介面寫幾句話而已,要不要踏實經營是你家的事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10:00何但書 (去年KS紛糾時好像有說過任何糾紛都不關我們的事
是說我這篇沒有特別推崇KS的意思啦,我只是隨便在上面撈一個良質專案,回來跟FV上面被公認商業大成功的案子做比較而已。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15:00把問題轉移到平台規制沒什麼意義,因為真正的規制來自於專案者自己願不願意建立跟維持自己的信用
你覺得沒意義,我覺得有。不然法律也不用修了,真正的規制來自於人民自律?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18:00大多募資平台的問題就是他沒公權力 也不想介入糾紛 雖然苦主還是能主自救會走法律途徑 但募資平台不會幫你請律師...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20:00現實是目前成功的募資平台都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去做規制
所以就在兩者之間抓一個平衡點,目前是很偏不規制@erotesstudio 不是真感興趣的話就別浪費我時間了
@erotesstudio 其實我覺得你也可以發表意見@@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4 15:24:00拿刀根漢堡是譖麼回事0.o!?
(嗅鼻)有點火藥味 我去2次元找強氣大姊姊吃下午茶了 掰
我的意見很簡單,只要有確實銀貨兩訖就可以了只要最後是好的就是好的
作者:
actr (偷吃貓的魚)
2015-08-14 15:26:00最後是好的不一定是好的 因為宵小就是看上這點鑽洞騙
作者:
actr (偷吃貓的魚)
2015-08-14 15:27:00一個好的(成功的)企劃可能是建立在互信上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4 15:27:00~(; ̄▽ ̄)~囗-囗 這是手銬,來監禁普類吧(藍貓bgm)
作者:
actr (偷吃貓的魚)
2015-08-14 15:28:00可是同樣的方法 只要募資者先騙取資金 就不是好的方法了
現在問題在於這互信的基礎被人鑽洞 那之後真的想要募資
我先給結論:除非募資平台轉型成通路商 否則不太可能像這篇所指的擔起一部份連帶責任 結束
一旦募資變成還要審財力,審可行性,就是創投不是募資了
其實就是認真與否阿 你看麥提九 進度周記 都已經出了快要百回了
任何人都能提案,那該不該排富?如果今天OMG成立一個空頭子公司辦了同樣的募資案,該不該支持?
作者:
chister ( )
2015-08-14 15:32:00每篇都要置入性行銷一下 讓我想到尚市長..
募款支持不支持,最後取決的是玩家的選擇,如果有問題不該怪到平台身上,而是該檢討提案者就好
是說我爬了之前發的文,好像也沒有每篇都提WEE......
募資平台就像是借平台和基本維護的地主,如果有人在上面賣東西有了糾紛,我覺得不該無限上綱到需要地主負責
Flying V 最近募資有越來越困難的趨勢 所以還好WW
另外,我是真的覺得你可以分享看看自己希望的模式,說不定會是未來平台的目標呢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37:00現在各募資平台的情形的確就是聖杯 架平台抽錢 出問題請自行找法律途徑
我覺得不該無限上綱,平台基本上抽手續費是合理的維護收費
維護應該包括哪些? 退費不應由平台提供者負責可以理解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0:00規避責任一方面怕麻煩 二方面平台方能做的真的也不多
作者:
linwey (linwey)
2015-08-14 15:40:00事實上是可以透過合約進行規範的 只是誰會想跟錢過不去呢
作者:
twKuhaku (TW-[ ])
2015-08-14 15:41:00最近募資平台多很多 飛v裡面的人也跑出來開了貝殼放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1:00比如有人錢拿到出手跑路好了 平台只是私人企業 又不能派FBI去抄別人家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2:00政府是有公權力的 XD ....除非平台以後要私自僱一群黑道
作者:
chister ( )
2015-08-14 15:42:00我覺得色情之神工作室說的沒錯啊 買到假貨應該找賣家賠不是找平台賠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3:00其實KS上拿到錢跑路的沒少過...XD 只是很多跟我們無關..
啊,出現了,FV類比露天 XD也算是個例證,你們確定國內玩的真的是募資嗎?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4:00找不到贊助對象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台灣有個東西叫個資法
反正線再要募資 我都問一個問題 如果未達標計畫會如期進行嗎 還是放棄? 這個問題 真的一箭中
順道一提,FV的系統,案主選擇不回的問題,其他人就看不到。 月之潮募資案我投錢後其實有趣發問質疑過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45:00講了一堆現在有什麼嚴格審查還活很好的平台可以參考參考?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46:00所以現在的商業模式沒人這樣走阿那你又怎麼知道你的理想能在現實可行?
fv不可能要求募款者太多吧,難道連更新都要平台負責催?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7:00我的建議是除非你真的信任這個計劃主持人 不然不要贊助或者少額贊助(30~50不會讓你大傷那種)
FV的功用只要能給一個不差的平台,正常維護,事情出來會幫忙,已經很夠力了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48:00因為crowfunding其實就真的是一個很高風險的平台
你身為案主覺得夠就夠吧。我是覺得贊助者還是暴露在不合理的高風險下,而且找不到降低的方法那規避風險的根本方式就是不要去群募,掰。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50:00那你要針對的不是FV,而是整個目前的群募平台生態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50:00這真的沒辦法呀 就算今天crowfunding網站把錢扣住 每階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5:50:00稻船不是把錢拿去拍電影了(?
理論上最互利的方法就是輔導案主提高實行力,但可惜成本太高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5:51:00而且做成這樣就跟政府輔助案一樣了 連政府輔助案都會被
稻船那個 是謠言啦 = = 主要還是玩家不爽他開二坑
如果要平台輔導,那麼只是越來越接近創投了,就不是群眾募資
他REDASH 失敗之後 就有單一金主接手了 基本上也和
後續監督這個有點太不實際了,我還是希望在不讓客戶減少太多的前提下,成案時能稍微篩選或指出問題難道要無規制連國中生都可以提案讓人投錢才叫群募嗎
群眾募資如果要篩選,那就是創投,而且審核也代表平台就不是平台而是提高到政府地位了
作者:
linwey (linwey)
2015-08-14 15:55:00的確是屁呀 但就是錢的問題囉
審核就是政府是什麼笑話你工作室錄取人不用審核嗎?你工作室是政府嗎?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15-08-14 15:56:00群募本來就是打著不設門檻搞起來的...不然去玩創投就好了
作者:
linwey (linwey)
2015-08-14 15:57:00或許不用篩選 但要求個完整&定期更新的企劃不為過吧
如果設下門檻也代表平台權力擴張,就是平台認可的創投而已
因為基本上台灣募資不會幫你把關 遇到騙子的可能性大
如果你覺得台灣用台灣玩法就好,那無視這連結吧現在募資最大的系統問題,就是贊助方發案方兩邊資訊有嚴重的不對等。而平台商默許這個不對等存在。而實際上資訊不對等就是會產生出接近詐欺的不當營利。
所以你覺得募資方應該要公佈財報嗎?還是連金流都該公開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6:01:00「簽了約才知道魔法少女會變魔女怪我嘍」的概念
作者:
aokitaka (Goshawk)
2015-08-14 16:01:00以後買股票投資賠錢了要證交所出來負責
募款配置用法 基本上 說明頁都會有巴...沒提的 我也不敢出錢
募資這種東西非常建立在雙方的互信機制上,平台官方能力是有限的,不該一直要平台負責
FV跟KS的做法一樣 都有募資的模糊地帶 但民族性讓東西方有差別 西是Z>B 東方是B>Z
畢盡去年 太多做不出來的東西...這寫法真是強XDD
就是因為現在成案規制非常鬆,所以案主可以遮羞布、國防布一塊一塊蓋上去,讓你感覺不出任何風險就像月之潮在大爆炸之前,哪個募資的人猜得到它體質這麼糟?
基本上規制跟成本是呈正比的 你希望越安全的規制就會有可能要付出越高的成本 而這剛好跟募資起始概念相違背所以我不確定你到底希望成立怎樣的規範形式?如果希望立法規定出事平台要負連帶責任 那平台就有可能需要花錢徵信調查 養律師對付落跑的募資者...etc.這些東西的成本就會變成被提高的手續費反過來講 如果你想立法規制募資案的穩定性及動用國家單位來確保一個被確立的募資案的信用度 這個概念一樣會搞死小成本的募資者
KS 現在警覺性也很高了 有些夢想產品 都被終止WW
比現在更確實的提案規範,尤其是對風險方面的描述。當案主填了那種「顯然我沒有很想負責」的風險告知時不予成案。我想這是很小但確實的做的事情。
重點是違反提案規範後的相關懲處吧 不然這種沒有強制力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14 16:17:00這個規範其實跟沒有一樣...
的行為 平台方面總不可能募資都募到一半了再不予成案
前面討論也說了平台本來就沒有那麼大的強制力...平台對企畫最能控管的時候,就只有在前半段募資還在
所以你如果期待募資案都要附加相關風險說明及不實的連
進行中錢還沒拿到的時候。讓你募或撤銷、要不要把錢轉給你。
畢竟能夠在期限內弄出東西的 今年有比較好 有63%
帶懲處罰則 可能要依修法的方向 將募資案歸納成某種金
上面打錯 現在的玩法 你未如期出貨 只要消費者不同
變成金融性產品的話,會讓參與門檻變太高,群募就不是群募,真的更像創投了
但是 這樣一限制 我只能說 KS也失去原本的意義了
那就是變成只能針對個案反應了 跟你這篇想要從制度面
勸退的話或許受害者會少一點。回飛音:因為我連半點改變制度的權力都沒有。
我的權力很可悲的只有在我的工作室裡面,所以不要期待我能實質改變什麼啊.....然後像我這樣不安於室的正義廚,應該是一輩子不會有機會拿到什麼大權力的,也只能苦笑了。
作者:
mwt (Waiting)
2015-08-14 16:29:00其實如果募資平台的各種機制完善的話 以上問題都不會發生...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6:29:00沒可能的 連政府輔助案都能騙經費了 募資平台很難做到完全不被騙 光是proto type不如預期就可說是騙人了吧
不可能完善的 XD 人類的惡意幾千年來從未停止進化新的商業模式誕生之後,就會有新的詐欺模式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6:30:00國外是很多KS計劃人還有良心的 做不出來認命退你錢....
我是覺得無強制力只要改幾個字就能交差了事的規範真的沒什麼用,如你說的要蓋國防布大家都很會蓋阿晴還可以搭船到世界的盡頭去看,參與募款的一般人就沒辦法了
樓上是WEE讀者耶 XD 看到這次月亮神的衣角被掀起來有沒有很有感慨......?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6:37:00我能說不管這篇還是
#1Lp6xKIj 對投資充滿太多的外行話我誠心建議您少放話多充實自己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6:40:00這種程度的商業知識只是會害死C_Chat裡也不懂就相信你的人
我最後的大結論是「遠離可能的風險」,不知道這樣會害死誰?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6:43:00你的做法只會讓人更容易受到風險所害因為你對投資和風險的基本觀念錯得離譜
我不認為知道正確道理但不講明是高尚的作為,你要不就把你的專業見解跟大眾共享,不然單純指出我的不專業(這是事實,我也從來沒說我有金融專業)意義不大我從頭到尾定位就是對募資略有興趣的網路評論者而已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6:49:00我認為缺乏專業知識就大放厥詞誤導一般大眾這更糟糕知識工作者沒有義務免費為誰提供知識
你找了全天下證據證明我是個糟糕的人,也不會讓你的不作為變得高尚一絲半點。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6:53:00你錯了,這錯誤會害死相信你人,可我不告訴你錯在哪裡,因為我沒義務免費說明好極了,該去找投資理財風險的書來看了……既然月黑大不方便明說,至少讓我請教一下有沒有相關推薦著作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6:56:00去看華倫巴菲特給股東的信 最好的投資入門教材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6:58:00了解了,就從這本入門吧,感謝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14 17:38:00我個人是不認同知識工作者沒有義務免費為誰提供知識這件事如果不是很多人貢獻出自己的心力,開放軟體也不會有今天這種景況。所以如果月兄不認同他的論述,大可以講一半就夠否則只是意氣之爭的話,那還不如去島上匿名戰,反正沒什麼產出可言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4 17:43:000w0 有錯阿?好奇正確版如何
W大每篇文章的立場立論都很清楚明白 我是不懂為什麼有人說W大有問題 可以又都話講一半不到 ( ′_>`)
作者:
reinhert (史丹佛的銀色子彈)
2015-08-14 17:46:00如果說對方有錯至少也得說出原因才有立論根據,不然要如何讓人信服? 原PO也打了一堆說明自己的看法,如果認為
W大的文章是他個人觀點加上遊戲製作的經驗 本來就是個
作者:
reinhert (史丹佛的銀色子彈)
2015-08-14 17:48:00有錯為何要用不免費提供這種方式來規避說明?
募資行為模糊地帶造成的問題很久前記得瘋法就有稍微提到一些 記得也舉了幾個例子 然後W大是近期跳出來呼籲大家要注意並小心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7:52:00我根本不懂moondark想表達什麼 他丟的書跟crowfunding的問題又有什麼相關.... 這比說人不懂法律然後丟本小六法
其實我去年就有出來喊第一波,但因為風向錯誤被戰成豬頭,文章屍體還在精華區.....
很多制度本來就是這樣 沒問題爆發前都是被預設良善的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14 17:55:00就我自己來說,要我寫案子一定得付我錢,這是對的但是朋友介紹陌生人要問我一些事情,我不會收錢因為那是推廣我腦內的知識讓對方產生興趣。只要能讓人知道"啊這人很懂,所以以後可以找他"的淺顯程度就夠了
作者:
qscgg (QSC)
2015-08-14 17:57:00月黑你推的那本書我記得和募資沒什麼關係吧?還是我記錯?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14 18:00:00而且在C洽根本也討論不到什麼股友頻道層級吧(笑)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8:02:00咦?所以我被推了本根本無關的書嗎?找了下發現絕版正想去翻圖書館啊=3=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03:00不要被上面的人騙了還不知道錯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8:03:00我只是想知道W大的論點問題到底在哪而已啊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04:00#1Lp6xKI的最大錯誤就是在對投資的基本觀念錯誤很多人以為巴菲特的書就是教人買賣股票而已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05:00那恐怕根本沒看過巴菲特親筆寫的文章但巴菲特的書可是把投資所有基本的觀念講的很清楚這當然包含實業的部分以前我有替網友解答,寫過狼辛與投資相關的部分問題文章在網路都還找得到發現上面的代號有打錯是
#1Lp6xKIj這篇
所以你口中的重大誤解到底是指什麼.....誠心求教 或請W大解答 昨天不是有私信 <(_ _)>
作者:
eva05s (◎)
2015-08-14 18:30:00我想樓上的各位都跟我一樣,想知道是的是這篇又出了什麼問題……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34:00這篇的內容源自
#1Lp6xKIj 所以錯誤也是來自那篇主要的問題在於對投資和風險的基本概念有重大誤解這錯的離譜到讓人希望建議其去看相關基本書籍所以我推了一本書
回文可以不需要ACG點不是嗎…… 不要擴大戰線這樣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38:00如果覺得看不懂,那我就只好論次要問題那篇文章對於成本和利益的估算完全是外行照那篇裡[穩賺]的辦法去營運賠光的機率比較大因為很明顯原作者對企業經營要花之必要成本完全忽略主要是完全不瞭解合法營運要花的資金項目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8:42:00你說的是一般企業跟股東...能套用在crowfunding計劃主跟backer之間嘛.....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2:00月之潮的下場就是一個外行人經營商業的好例子
剛剛回去看兩篇文章 所以是指成本上沒有考慮到信用嗎?加上後面回的文章 是不是可以得出結論: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3:00watanabekun的商業知識並沒有比月之潮的經營者高到哪裡
要經營企業需要考慮到信用 而W大現在做的事會損及信用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4:00卻罵得這麼高興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事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5:00Jetstream說的是重點之一,也是我前一篇文想表達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8:46:00我怎麼覺得你拿一般企業信用評等套在crowfunding上問題一大堆 光crowfunding計劃主跟一般企業對稱就有問題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6:00M大討論的是在企業經營上吧? 若類比在募資上會不會有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7:00根本的問題不是群募,而是對投資的基本知識不足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8:00#1Lp6xKIj這篇談的就是企業經營,要不然你去問國稅局看這些常態買賣行為要不要做商業登記
看是看得懂moon 但我決定pass 冗字贅詞太多 好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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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8:49:00未見連商業登記都沒做 跟本就不適用你一般的"常態"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49:00我可以告訴你國稅局的實務標準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8:50:00幾乎大多數的crowfunding project也都沒有商業登記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50:00如果是沒光碟的下載版遊戲,單月營收超過四萬就要登記因為會被當勞務如果國稅局被雷打到變很好心當做貨物那就跟有光碟或實物的一樣,營業額標準是8萬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8:52:00未見的月之潮無限時延後 連遊戲本體都沒有 哪來的營收..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53:00那不重要,重點是他就是商業行為,這就是投資的一種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14 18:54:00怎麼不重要? 你把backer投入當營收還是當投資?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8:54:00講投資對成本和利益的估算完全外行,這種文章能看嗎?先不要論投資和風險基本定義這種錯誤光實務面watanabekun的這兩篇文就是大大有問題連成本和利益估算都不會跟別人談投資?
所以W大的問題出在成本&利益估算有問題對吧?但在文章中點出的問題應該沒錯吧?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19:00:00雖然我很想說當成本和利益估算錯誤,所有投資論點全錯但問題沒這麼少,他的最大問題是不懂投資和風險出發點就是錯的關於成本和利益估算的部分只是更加曝露他的無知watanabekun和月之潮經營者的問題在這個面向很接近
結果一個小時過去推文多了三頁我好像還是沒看到可以任何更具體的內容。對,我金融無知,我外行,所以呢?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08-14 20:01:00先不論你對投資和風險的無知都已經說了你對成本和利益的估算完全錯誤這麼明顯的錯誤還不知道要怎麼改?夠聰明,光上面國稅局的例子就知道你對支出項目的估計大有問題
實際上一開始FV就是主推審查、精心主推案子起家的最後也走向鬆散的KS-Like的模式啦不是這模式好不好而是市場選擇了這個模式你的說法不是沒人做過,只是沒人成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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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f9 (42)
2015-08-14 20:25:00「贊助者有義務定時對客戶報告資金目前的運用管道與運用狀況。」 這個是不是誤植了? 還是基本假設就錯了o'___'o ?
當然沒有義務也不一定要承諾,只是如果發起人沒這麼做user也可以選擇不給他錢,這一切都是市場機制你覺得他不好,你就不要給他錢讓市場淘汰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