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補助這一點其實很奇怪,因為各種電競的發展都是建立在特定遊戲上面,
補助這玩意兒就像是圖利特定廠商一樣,從這點來看有問題吧?
又不像是文創產業,補助下去是為了這些人的創意注資,電競基本上就算是
半個廣告性質的形式了吧?玩這遊戲兼打廣告,然後吸引更多人來看,比賽
也是一樣的道理。
可是這不表示政府可以不用作事。
我覺得目前電競選手至少要能有符合的地位,至少要正名,之前看到…呃,
應該是AHQ的老闆?有一篇訪談有提到選手目前只是掛名員工,不這樣就沒有
勞健保的保障,這怎麼想都很奇怪,一個為了比賽作訓練的選手,在企業之
下只是個員工?哪種競爭比賽是派員工上場的啦?
電競選手往後只會更多,不會變少,要讓父母孩子們願意往這條路上走,政
府應該要有基本的立法正名,藉此保障這些人有基本的權利。
至於什麼免役的我想就算了吧,連地位都沒有了還談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