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xin (D@mn)》之銘言:
: "盜版是不合理的"這沒問題
: 但是看免費/低價的呢?
: 就像圖書館/租書店,有條件下也是沒問題的
: 但事實上圖書館/租書店/借朋友 跟盜版一樣會造成看了書但沒付錢的情形在
: 這點合理嗎?
: 所以應當改變商業模式還是消滅盜版?
怎麼老是有人拉圖書館出來講啊
圖書館法第七條
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
前項之服務,應受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館藏規定之保護。
圖書館法第十五條
為完整保存國家圖書文獻,國家圖書館為全國出版品之法定送存機關。
政府機關(構)、學校、個人、法人、團體或出版機構發行第二條第二項
之出版品,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
。但屬政府出版品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應鼓勵前項出版人將其出版品送存各國立圖書館。
然後關於著作權法中的圖書館部分
http://www.lib.ncku.edu.tw/journal/20/20-2_1.htm
簡單說,你能在圖書館中借到的書都是符合法律的
還有什麼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