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之銘言:
: 民眾仍然熱愛音樂、電影、遊戲或動漫,只是e世代的他們無法忍受落伍的載體
: 非法的行為如果過於興盛,那麼應該思考的是這個法是否已經落後時代了
: 不要以為不可能,因為沒有完美無缺的法律可以恆久適用這個世界,
: 只有不斷增修刪減的法律來配合世界的改變
: 如果台灣代理業者,或是日本的產權業者,眼光不學習打開
: 實體出版業可能以為作家們都靠他們吃飯,實際上大錯特錯,應該顛倒才是
: 真正在生產智慧財產的那些人是不可能消亡的
: 因為遲早會有找到方法可以賺取合理利潤的業者興起
: 屆時他們會毫不留情捨棄落伍的書商,投入到可以讓他們賺更多錢的業者的懷抱
某些人別緊張,這篇文主要是討論AntiPiece的論述
還有反思
首先我要說,對於AntiPiece的論述我是贊成的
身為第一線跟創作者接觸的日本出版社也有想到這點
所以才會有像日本亞馬遜或是NICO或dアニメストア
這些日本的電子版本販賣平台
然而台灣的立場說實在非常微妙
台灣的出版社基本上雖然取得漫畫的代理權
但除了東立(其實這個說法也不算正確但先簡化一下)
其他家手上並沒有電子版本的授權
也就是說長鴻或是青文尖端如果要出代理作品的電子書的話
必須要跟日方再去洽談
然而日方基本上對於這個部分是非常保守的
並不接受一些出版社想要採行的計量權利金 (Running Royalty)方式
也就是照銷售額度去抽成
而是要求一定要支付最低銷售金額保證金 (Minimum Guarantee)
也就是除了一般權利金外,出版社還需要先支付一筆最低銷售金額保證金
而這個保證金在日方開出的最基本包裹中就已經是七位數,開頭還超過七
如果是在十五年前的話
我想無論哪間出版社都會二話不說的花下去
但十五年前的網路環境及個人設備真的還沒有那麼成熟
單是LCD進入一般性消費市場的歷史都還不到十年
等到2011~2012年感受到必須要轉型的壓力時
出版的萎縮已經讓高層對於這樣的高額投資及風險感到恐懼
再加上採取此類模式經營的電子書平台虧損以至於倒閉(本版 #1MK3iP4S )
更讓出版社裹足不前
目前除了早就佈局的東立及母集團有錢的尖端
還有日方色彩的角川外
其他出版社對於電子書可說是身陷泥沼的狀態(出的少or售價突破天際)
但這三家出版社其實也沒有比較好
因為雖然有電子書,但合作對象或平台都沒有辦法讓電子書業務獲益
反而算是賠錢的業務,甚至影響到原本的紙本出版
很多人很可能沒有去思考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
但從我的觀點來看
如果再繼續下去,出版社的虧損會讓代理商思考轉型或是黯然關閉
而已經證明過賠錢的市場是很難讓人有勇氣踏入的
雖然對閱讀管道都是漢化組的人沒差,對下游的租書店或實體書愛好者來說
這將會是災難性的打擊
從長遠看,中國的出版業對台灣虎視眈眈
如果陸資成立的出版社承接這個出版空缺
那對岸的影視出版審查標準就會進入台灣市場
要看到不符合審查標準的作品難度也會大大提高
翻譯也會是充滿對岸用語的對岸翻譯版本(因為台灣翻譯還是比較貴...)
而且對岸對線上資源的查緝和網站的管控其實已進入成熟期
等到中資進入台灣的漫畫電子書市場時
台灣人要再看免費的漢化組可就困難了
(對岸代理的線上漫畫並沒有包含台灣版權 除非是對岸原創 版權在對岸的作品)
等到那個時候
也許才會有人懷念原本口中該被淘汰的台灣代理出版社.....
當然也可能會樂不思蜀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