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13:27應該很多人沒看紅字吧
"我也有不讓這樣的人升格成正式社員,這樣的自由"
幾十人的小公司,39歲,可能老闆是工作狂吧
覺得每個員工的人格都要跟他一樣是工作狂
他的觀念,就是覺得看漫畫就是不正當休閒 (ACG點get)
那重點是他有沒有違法解雇員工?
如果沒有,那就是你不適合我,我不適合你
再說試用期這種東西 本來就是對勞工極不利的制度
我是覺得這種老闆還滿有病的
巴著這種老闆不放 將來也是苦到自己
※ 引述《LABOYS (洛城浪子)》之銘言:
: http://netgeek.biz/archives/57482
: 【炎上】会社経営者(39)「電車で漫画を読んでいた社員をクビにした」
: 這是一個報紙的投書。
: - 投稿者是一個雇用幾十個人,三十九歲的公司經營者
: - 他偶然目擊到三十幾歲的社員,在電車上閱讀漫畫,於是把他叫來社長室。
: - 員工的主張:「在下班之後翻閱漫畫書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 - 員工在下班之後是自由時間,做什麼都沒關係。
: 只要衣領上的社員章有拿下,大剌剌翻看著漫畫書,這也是個人的自由。
: - 但是,我也有不讓這樣的人升格成正式社員,這樣的自由。於是我把他解雇。
: - 「正值壯年的男子漢,難道對現狀和未來的展望沒有一丁點危機感嗎?」
: 「浪費時間看手機郵件和漫畫書的這個世代的人,難道不會太多了嗎?」
: 然後被炎上了。
: ......有病啊,下班在電車上看漫畫也不行喔。 ( ′-`)y-~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15-11-23 10:14:00
這老闆是自己主動投稿,總覺得這故事是他唬爛的
作者:
genesic (嗯?)
2015-11-23 10:17:00要是我不用老闆開除我就自己先跑了,還等他開除勒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9:00不讓他升格是他身為老闆的權力,但解雇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那個老闆有種上法院說,我是因為員工下班時看漫畫所以才把他解雇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0:00適用期其實比較像是定期契約
作者:
Hfy0920 (Hfy)
2015-11-23 10:21:00約聘或試用的話 到期不續約或錄用也沒違反的問題了
作者:
kenay (笨蛋)
2015-11-23 10:22:00推樓上 如果契約有走完 錢也有好好給 法律上是沒問題的..只是這理由真的算是嘲諷的一種吧...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23:00契約有沒有走完這些都不知道,就目前的內容就是非法解雇阿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4:00契約走完不續聘當然ok,但片面解除契約的理由那麼鳥作員工誰能服氣?
日本人颱風假都是自願上班的 如果不到還會被解僱說是大家都來了 怎麼你沒來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1-23 10:27:00日本根本沒有颱風假吧 之前去日本玩看新聞 水淹到腰才關門休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29:00一邊是炎上,一邊是一堆人幫老闆護航了,哪裡比較奴還不好說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1-23 10:29:00重點是 政府會公佈放假只有高中以下 大學都看學校了
作者:
zxlt3722 ((/‵Д′)/~ ╧╧)
2015-11-23 10:30:00我也覺得像是唬爛的 跟八卦版上的妹妹文一樣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31:00日本老闆表示溫馨,以後要多找台灣奴才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15-11-23 10:32:00
老闆根本只想強調他文章內的最後一段,標準老屁股思維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32:00被開除還會幫說是老闆權力,太爽了
作者:
wxes50608 ([Intellect/_______/VWB])
2015-11-23 10:37:00釣魚騙click的東西 大家咬的很開心XD
作者:
johnnycgi (紅茶ä¸åŠ ç³–)
2015-11-23 10:37:00合理的理由當然可以開除,不過看漫畫這個真的很難以服眾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39:00我先說,我講的是「老板願意付資遣費」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39:00推break藍,合法和合理應該分開討論
作者:
Bl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11-23 10:39:00有錢就是任性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44:00有付錢有合法,就有奴才出來辯護了,理由是啥,能吃嗎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46:00是啊,無視罰款的話,很多違法的事都無所謂了啊.有錢任性嘛.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11-23 10:46:00有錢就是任性
我人在台灣 案件在日本 不是米國不曉得勝訴率高不高w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11-23 10:47:00所以才一堆超跑違停沒再怕...
告的...以這理由開除年輕員工有給遣散費應該不算惡
意...他只是不想要這種員工而已,而不是開除後少了退休金的負擔而隨便找個理由開除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5-11-23 10:49:00既然這樣 公佈公司名稱也沒有違法www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49:00
老闆:我就是看你不爽 反正有付資遣費不違法你能奈我何
公布公司名稱應該沒有違法...我也覺得不想當奴才最好不要去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11-23 10:53:00資委會怎麼還不出來管管
作者:
wu90318 (wu90318)
2015-11-23 10:54:00契約有走完就好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54:00因為這是在日本,雖說在台灣也差不多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5-11-23 10:55:00
看國情 在歐美一些地區老闆會被幹爆
個人不覺得契約有走完就好 只是覺得勝訴率不高該員工如果有足夠時間長期抗戰立個標的也好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15-11-23 10:59:00只有沖繩有颱風假的樣子 一般的颱風對本島影響不大吧
作者:
linzero (【林】)
2015-11-23 10:59:00其實是老闆看到員工跟他同時間一起下班才開除他的?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1-23 11:00:00不喔 全都沒颱風假 是水深及腰不得已關店
作者:
Barrel (桶子)
2015-11-23 11:07:00日本的部分公司 甚至1~4有休假的話 禮拜六還要補班 ˊ_>ˋ
違不違法不是重點吧,是心態的問題 ,抓著他違法打偏離主題了
心態有問題->但這不好打官司如果違法比較可以咬 心態就得看判官啦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1:18:00東亞國家都這樣,日本還算是有效率,起碼勞工的犧牲會反映在產品競爭力上;台灣就要你勞工賣命又端不出夠質量的產品,白作工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11-23 11:20:00美國福斯:他上班帶笑容 以開除
作者:
vencil (vencs)
2015-11-23 11:48:00日本的約聘制度帶來的問題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5-11-23 12:19:00這個問題本來就不是在犯不犯法上吧? 賣黑心食品在台灣繳繳罰款就跟沒事一樣 難不成就不能撻伐他們?法律只是身為合格公民的最底線而已 不是說合法or有照法律去受罰就等於沒事情啊ˊ3ˋ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11-23 12:22:00台灣不是連罰款都不用繳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2:22:00godivan: 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
話說假伯斯也有個故事啊,電梯裡問員工你對我公司有什麼貢獻,該員工答不出來就被fire了一樣很無理的要求...表達不好就該被開除嗎?我不覺得但老闆有怪脾氣,要嘛跳槽要嘛吞下去當奴才就是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11-23 12:37:00
在台灣應該會是員工先在PTT爆掛然後鬧上蘋果....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5:34:00這案例最站得住腳的立場不就是老闆非法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