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一點的話
這世界上99%以上的自殺都屬於被自殺
這世界上99%以上丟給法官審判的案件都會有background effect
剩下的那1%基本上是誤差值
或者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迴光返照,
陰霾之中偶而露出光線的溫暖而以,有跟沒有一樣。
人類的慾望跟權力大致上成正比。
玩得起法律通常都不是普通人物,
談的不是法律、是business、是Z>B、是案件潛在機會。
舉個簡單例子像專利官司,很明顯就是比各家公司實力,
吃的下訴訟費跟專利權金,就等於取得優勢。
利大於弊多半跟事主背景有關,犯案人本身政商關係良好,
警界也有熟人,就算是罪證確鑿,法官也會被額外的力量干涉決斷,
已經不是照法規判斷的層面,
關係涵蓋到這個人周邊的範圍,押錯邊可能會自身難保。
期望法律或社會
會出現作為公理與正義的代言者,可能等同於與整個社會體制為敵也說不定,
只有準死人才會去考慮這種事情。
我的觀察啦......
美滿的案件落幕只存在於偵探漫畫
現實則會更加混沌與交雜
浮上檯面的永遠只是麟毛鳳角
只看的到上鉤的魚跟餌,卻看不見漁夫跟幽靈船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等著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