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曼迪:北市動物園、高雄公車涉盜嫌盜圖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8-11 17:38:31
http://udn.com/news/story/9/1888740
標題為了縮減我稍微改一下。
寶可夢代理商:北市動物園、高雄公車涉盜圖 不理就告
曼迪傳播是寶可夢(舊譯神奇寶貝)台灣唯一合法獲得日本授權代理的公司,商邊商品
今天在漫博掀起搶購熱潮。然而,木柵動物園及高雄公車都未經過授權製作「寶可夢」
地圖,曼迪表示,這種行為等於政府帶頭違法盜版,將先柔性勸導,若對方不予理會繼
續使用,就會採取法律行動提告。
曼迪傳播副總經理金啟華表示,全台只有曼迪擁有寶可夢的商標、logo肖像權,但因為
寶可夢瘋潮,政府與商家幾乎都動起來加入這場搶錢商機,但大家幾乎都忘記版權觀念,
尤其是政府帶頭使用無授權盜版圖。例如木柵動物園及高雄公車處,都製作無授權的寶
可夢地圖,「只要是使用寶貝球或寶可夢的文字都是侵權。」
金啟華指出,前天已發文給高雄公車處,對方嚇到「馬上下架」,還打電話來解釋「不
知道要申請」。但金啟華說,這是政府帶頭做錯誤示範,應該循正常管道申請跟台灣版
權代理的曼迪申請,也呼籲政府相關單位與商家要注意版權,不要等到提告時才重視。
金啟華說,如果是公益推廣,就會免費讓對方使用,如果是商業用途,就應該要向他們
申請,例如部分飯店和糕點業者,都已經推出寶貝球蛋糕、皮卡丘飲品等等,他們也已
經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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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相關商品那邊算侵權其實沒什麼問題,
比較有狀況的是... 我記得Niantic (PMGO的發行公司) 有說歡迎任何商家藉由PMGO行銷。
(不過我一時間找不到出處,可能是我記錯了歡迎指正。)
結果沒想到踩到了曼迪...不知道改成「PokemonGo」有沒有可能規避掉?
高雄公車路線圖那個下架太快了沒跟到,動物園的圖在這邊:
https://goo.gl/SJgP7x
道館那些都是PMGO的圖示,應該踩不到寶貝球的商標,
唯一問題是文宣用上「寶可夢」吧。
其實要說曼迪能不能提侵權我覺得是可以的(當然算不算另外論),
但總覺得...這樣對曼迪有沒有幫助難說。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6-08-11 17:39:00
OP,就在你樓上嘛雖然西洽不禁OP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6-08-11 17:42:00
他說得比我清楚啦。動物園那個真的告得下去嗎?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6-08-11 17:45:00
公益推廣是ok,但還是要照正常程序向曼迪申請吧,上篇有講
作者: bohun ( )   2016-08-11 17:46:00
改成英文pokemon應該就解了吧 又沒賣商品 這算是免費廣告耶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6-08-11 17:46:00
好奇這樣上新聞,公司還很得意的說對方嚇的馬上下架是覺得這是種正面宣傳嗎...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6-08-11 17:47:00
或許可以看看口袋怪獸有沒有被註冊掉吧?
作者: steven869200 (ぜよ)   2016-08-11 17:49:00
什麼歪理 免費廣告哩....智財權觀念0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6-08-11 17:51:00
人二表示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6-08-11 17:52:00
智財權要尊重 但是這個例子看來我覺得曼迪姿態太高與其說申請,不如雙方在立場平等的前提下合作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7:53:00
不會啊 曼迪還只是勸導 又還沒告 好意提醒也要被放大
作者: ray10133 (AZA)   2016-08-11 17:54:00
支持提告
作者: wizozc25852 (Zi)   2016-08-11 17:56:00
額嚴格來說 那個道館標誌在原作/動畫中就有了 不是GO原創
作者: skylight118 (我不是好人)   2016-08-11 17:56:00
問題是曼迪有沒有提醒的權利啊......
作者: ray10133 (AZA)   2016-08-11 17:56:00
姿態要高早就直接告了 等者你上門來跟我談合解金了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6-08-11 17:56:00
隔個報導看不出實際狀況 總之我覺得只要有誠意雙贏不難
作者: skylight118 (我不是好人)   2016-08-11 17:57:00
目前這些使用基本都沒踩到曼迪持有的權利吧
作者: tom11725 (奧特斯)   2016-08-11 17:57:00
如果遊戲中有任何課金問題可以找曼迪解決的話他就有資格大聲說話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7:58:00
曼迪當然有阿 那些圖示都是動畫裡就有的 不是遊戲原創
作者: tom11725 (奧特斯)   2016-08-11 17:58:00
而且曼迪早就出來講過他們代理在日本官方硬性規定前還是會繼續使用神奇寶貝為正式名稱,怎麼現在變成精靈寶可夢他們也出來叫啊
作者: wizozc25852 (Zi)   2016-08-11 17:59:00
曼迪又沒提到GO 跟課金有甚麼關係?
作者: pths313 (萌夯獵人)   2016-08-11 17:59:00
曼迪:不管辣 我也要分一杯羹
作者: skylight118 (我不是好人)   2016-08-11 18:00:00
至少我確定曼迪沒拿到Nia的代理PMGO的衍生及周邊曼迪就無權主張吧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8:01:00
但是NIA使用的文字跟圖示是曼迪代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6-08-11 18:01:00
涉及商業當然有問題 不然今天我開店也放一堆PM圖宣傳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8:03:00
可以去看遊戲的合作活動 如果台灣有代理也要取得台灣授權
作者: TIPPK (佞夏雨)   2016-08-11 18:03:00
我家麵店外有pm可以抓喔 這樣嗎
作者: Habanero (愛睏)   2016-08-11 18:04:00
慢敵不是姿態高,就跟伯幽差不多,知道的就是知道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6-08-11 18:05:00
博優我知道...想當年wii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8:06:00
拿LL來講好了 遊戲是怪獸經營 可是商品都是博英社在賣的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16-08-11 18:06:00
漫迪…應該就動畫版權利吧? 寶貝球和名稱,台任(半消失)都沒講話了,應該還輪不到他?
作者: Habanero (愛睏)   2016-08-11 18:07:00
當我知道出版社跟代理商背後都是些什麼咖小後
作者: skylight118 (我不是好人)   2016-08-11 18:07:00
曼迪應該只有拿到動畫與周邊商品的使用權利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8-11 18:09:00
要講智財權之前 曼迪有"pokemon go"的智財權嘛?pmgo歸pmgo 可不是pokemon動畫
作者: skylight118 (我不是好人)   2016-08-11 18:09:00
"寶可夢"的文字也還在審核階段 曼迪是在叫什麼?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6-08-11 18:09:00
#1Nh42wCK (Gossiping) 這篇先看一下比較好
作者: wizozc25852 (Zi)   2016-08-11 18:09:00
原作動畫GO 道館都是這個LOGO https://goo.gl/79uisM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6-08-11 18:10:00
為什麼總是有人以為任天堂有PM的授權可以管
作者: zp413122 (maynine)   2016-08-11 18:10:00
還是要看 曼迪到底拿到多少版權物吧...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8-11 18:11:00
很遺憾 這還是不能強硬主張 只要使用方說我是用PMGO的我看曼迪的法務要說什麼, 動畫有所以PMGO的不能用?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12:00
曼迪應該只有動漫畫版權 如果遊戲的話應該不是他管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8-11 18:13:00
看起來有漏洞可以鑽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8-11 18:13:00
對,所以用PMGO要告也是PMGO智財方才能告 曼迪只能吃屎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13:00
只要加強這是GO的印象 應該不會被曼迪告成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8-11 18:14:00
我堅持主張是遊戲版的寶貝球這樣?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14:00
不過蠻複雜的 可能要迴避掉寶貝球 補給站應該還是可以畢竟動漫畫沒這種東西XD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8:14:00
說不定PMGO延遲在台上市就是在跟曼迪談版權哩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8-11 18:15:00
我所謂的漏洞就是這樣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8-11 18:15:00
動物園用的是GYM的圖, 他要堅持主張可以呀, 不過pokestop還有其他圖示有在pokemon動畫中嘛? 沒有的話那動物園方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16:00
不過不知道曼迪跟任天堂關係是如何拉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8-11 18:16:00
說是參考POKEMON GO被接受的程度絕對比曼迪說GYM是他的還要來的高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17:00
任天堂如果是把所有台灣管理權都給曼迪那這樣應該有包括PMGO吧?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8:17:00
black大的那篇文章裡頭就寫的很清楚了 台灣區版權是曼迪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18:00
不過曼迪是不是只有動畫權? 遊戲權都不干他事情?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8-11 18:18:00
寶可夢夠是遊戲吧
作者: duo0518 (Kira)   2016-08-11 18:18:00
日本任天堂沒有寶可夢版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8-11 18:19:00
不過現在問題是遊戲代理不是沒下文
作者: wizozc25852 (Zi)   2016-08-11 18:19:00
現在遊戲代理是港任啊 哪沒下文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8-11 18:20:00
寶可夢公司 算在任天堂旗下巴?
作者: wizozc25852 (Zi)   2016-08-11 18:20:00
漫畫版權是青文的吧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8-11 18:21:00
可能還包含周邊與使用平面圖像宣傳的權利 遊戲則沒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6-08-11 18:26:00
曼迪只有動畫權 PMGO的東西絕對跟他沒關係曼迪如果全包 那之後pm日月發行商不就成曼迪了?
作者: wizozc25852 (Zi)   2016-08-11 18:28:00
這篇曼迪只是說有人用到動畫的圖 他覺得侵權 跟任何遊戲原作/GO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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