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ichipedia (阿克婭是信仰,埋是救贖)》之銘言:
: ※ 引述《wj12240522 (織斑一夏)》之銘言:
: : 補一下ACG點:被雷是ACG界的一環
: : 雷人是我的言論自由
: : 你有困擾 跟我又無關 又不是我有困擾
: : 你拿哪條法律來治雷人的人啊
: : 都是你們自己太敏感
: : 自己太敏感發文討拍
: : 反正雷人黨都沒有錯 都嘛是你們太敏感
: : 我覺得以後電影公司應該把劇本附在電影院門口
: : 雷死那些跟風的
: : 這樣子的話就不會有反雷人黨出來靠腰了
: : 然後電影院應該24小時播放劇情內容聚透
: : 反正雷人完全沒有錯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 : ㄏㄏ
: 「我又沒犯法,為什麼不可以?」
: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 「法律沒規定就沒差啊~」
: 這種言論實在是讓人受夠了
: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
: 沒有人覺得雷人違法
: 重點是這個行為的恰當與否
: 認為只要沒違反法律就能為所欲為?
: 除非是自認是道德底線的人才會這樣覺得
反雷的才是不遵重法律
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讓我們可以爆雷也可以防雷阿
也就是說看個人喜好
我就喜歡爆雷 布魯斯韋恩是蝙蝠俠啦 彼得帕克是蜘蛛人 爽阿
想要完全沒有爆雷建議可以去憲法沒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EX:北韓 中國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6-10-17 18:56:00
不是幼稚 就是在看戲而已
作者:
churinga (churinga)
2016-10-17 18:56:00等級問題
幼稚嗎.. 好像認為自己在釣魚其實就是小丑的人挺多的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8:58:00幼稚? 不就正常發揮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9:00:00明明就是尼哥
作者: kevin751231 2016-10-17 19:02:00
光遠,是你?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04:00就是合法才在吵啊 不然雷人的還能雷人喔 早就進監獄了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6-10-17 19:06:00可是 在西洽板不防雷 可以進水桶阿
作者:
roy31317 (瞇瞇眼= =)
2016-10-17 19:07:00別吵啦 以後就直接一個月內發文跟推文都禁止討論最簡單
作者:
kk12345 (kkm)
2016-10-17 19:08:00樓上條例通過 每天來發廢文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11:00言論自由本來就不是100%自由的 水桶是很合理的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9:11:00故意讓西洽八卦化然後再嗆大家都學八卦發廢/雷文
作者:
RbJ (Novel)
2016-10-17 19:11:00廢文現在不就一堆了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13:00版規有防雷條文了啊,不違反版規的前提下,愛怎麼討論都行吧覺得這樣還不夠,就想辦法改版規啊
現在就防雷版規擺在那啊 要惡意爆雷就桶 覺得不合理想修版規的自己去提慢走不送w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17:00強制別人接收不想接收的訊息能算自由嗎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6-10-17 19:18:00你必須先論證"不能在C洽暴雷違反憲法的言論自由",因為除了C洽還有很多不限制爆雷的討論區,真要上憲法法庭光這樣要件是絕對不夠的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9:19:00沒有強制阿,在公共場合發/看文本來就自己承擔
誘騙!=強制 在BBS上 誰能夠強制你閱讀特定文章了?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20:00所以我們也不該立法限制吸菸場所 吸菸者想在哪吸菸是自由 不吸菸的人不想吸二手煙不自己躲開就自己承擔
作者:
Leeng (Leeng)
2016-10-17 19:21:00但是 水桶也沒和憲法牴觸啊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21:00你覺得被強制了? 上法院讓法官去判吧.XD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21:00阿不就自由好棒棒
作者:
pheather ( ゜д ゜)
2016-10-17 19:22:00是的,真要說的話永久水桶處置還比防雷條款有機會"違憲"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9:22:00煙味濃度擴散你站遠還是聞到,但文章會濃度擴散到你螢幕前?
作者:
darKyle (飄向星空)
2016-10-17 19:23:00小學生嗎 怎不去控告PTT版規/水桶制度侵害言論自由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23:00社會行為裏,"你覺得"這件事只代表你自己,別人沒義務理你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23:00對啦 不犯法的事儘管做 別人的感受關我屁事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26:00無限上綱又出現了 效果並不顯著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6-10-17 19:28:00今天看下來最弱的就是你了
作者:
GOBS (GodOfBullShit)
2016-10-17 19:37:00某樓真的.............成熟點好嗎 發一整天這種推文不累阿
作者: darklch 2016-10-17 19:57:00
自由 自由 多少人假汝之名以實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6-10-17 20:18:00可憐...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6-10-17 21:07:00支持一人一拳打死暴雷者
作者:
jj980734 (碎掉的玻璃心)
2016-10-18 03:34:00戰力不夠還一直秀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