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雷人又沒違法 都只是反雷黨敏感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29:19
※ 引述《PuzzleDragon (拼圖龍)》之銘言:
: 反雷的才是不遵重法律
: 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讓我們可以爆雷也可以防雷阿
: 也就是說看個人喜好
: 我就喜歡爆雷 布魯斯韋恩是蝙蝠俠啦 彼得帕克是蜘蛛人 爽阿
: 想要完全沒有爆雷建議可以去憲法沒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EX:北韓 中國
法國大革命綱領性文件《人權宣言》中,對自由的定義為:
“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 ”
——法國大革命綱領性文件《人權宣言》第4條(節選),1789年
暴雷難道沒有有害於別人嗎?
舉個例子
A和B都去看電影,兩個人在不同的時間
花了同樣合理的價格
A並沒有被雷,所以看到兇手居然是某人的時候超級驚訝,結局更是出乎所有人猜測
但看完後在B要去看電影的時候,把兇手和結局爆給了B
導致B再看到兇手和結局的橋段的時候,並沒有如同A般的驚訝震撼感
如果,一個妨礙他人享受作品內容所帶來的感受的行為
還可以用自由來合理化的話
"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自由"
言論自由(英語:Freedom of speech),
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個國家公民,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政治權利,
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
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1][2][3]。
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
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
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
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者資訊的行為都被禁止,
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2][3][4]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
確認言論自由的基石重要性,也一方面突顯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1]。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的《國際人權法》中亦確認言論自由為一項人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
︿︿︿︿︿︿︿︿︿︿︿︿︿︿︿︿︿
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
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
第19條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
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5][6]
還不懂嗎?
去四物公園看看南方公園第20季
這一季就是在講把言論自由無限上鋼的網路小白
現在你們暴雷的,很簡單就是不尊重他人權利
那麼這和南方20季的獵婊42有什麼不同?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5-10-17 19:29:00
都差不多講法了,看來快結束了
作者: by7321 (都是They的錯)   2016-10-17 19:30:00
哇 幾小時沒發樓 連革命都搬出來了
作者: kk12345 (kkm)   2016-10-17 19:30:00
提問 不管有沒有被爆雷 看完感想都一樣適不適用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1:00
本來這事情就沒啥好戰,不過是南方公園的現代顯現而已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圖龍)   2016-10-17 19:31:00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9:31:00
所以你有在電影院看到人家暴雷了嗎?
作者: ghost1236 (1234567)   2016-10-17 19:31:00
看著大家這麼認真討論八卦板該不該禁雷 真令人感動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10-17 19:32:00
你跟那種就是要破壞別人心情的人講再多他也只會跳針而已
作者: kobe30418 (謝小笨)   2016-10-17 19:32:00
幸好台灣不是被國際承認的國家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32:00
很可惜的是,你引的名言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比如吸毒.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圖龍)   2016-10-17 19:32:00
照你的說法不雷才是不遵重老大
作者: mn435 (nick)   2016-10-17 19:32:00
這句話真八卦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33:00
說到底,沒有強制力的前提下,這終究是個自由心證的議題罷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3:00
所以南方公園好看就在這,現在我也在ptt看到你都妨礙到他人自由了,心證個毛?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34:00
很可惜現今的自由受到很大的限縮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34:00
如果不是因為被吉怕了 PTT現在肯定人身攻擊滿天飛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4:00
反正還是老話一句,有種去電影院裡面暴雷,我看會不會被打
作者: badend8769 (壞結局)   2016-10-17 19:35:00
某些人就是以妨礙別人自由 讓別人感到困擾獲得樂趣阿
作者: ericdragonw (掐哩嘎嘎!!)   2016-10-17 19:35:00
我的看法就是你講在多對某些人還是沒有用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5:00
我也是這麼覺得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6-10-17 19:35:00
少放大自己的自由了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6-10-17 19:35:00
一定不會被打,會有人錄影PO上網罵,然後串文就會出現了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16-10-17 19:35:00
他們會說你是對的,可是他們還是要躲在電腦前繼續亂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6:00
所以我才說,我在ptt看到了南方公園第20季阿xd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36:00
去爆雷別人告不了你,但打人絕對可以吃官司,這就是法律.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36:00
我想是不會被打啦 應該是會被肉搜而已 打人是實在的違法行為肉搜可不是
作者: oTATo (哭哭哥)   2016-10-17 19:36:00
樓上ba指的是發廢文洗版的嗎WWW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7:00
相信我,會有人很樂意動手,而不在乎是不是違法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10-17 19:38:00
南方公園20季哪一集阿 我想看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8:00
S01開始就在講這個,到現在04還在講xd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38:00
那我想他們應該都是監獄的常客了
作者: hdjj (hdjj)   2016-10-17 19:38:00
不在乎是不是違法,那就更是唯我獨尊的自由了啊.XD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38:00
他們不敢的 之所以選擇在網路上爆雷就是因為安全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0-17 19:39:00
如果今天不准匿名 看有幾個還敢這麼做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39:00
你為何一定要做這種顧人怨的事情?這麼做豈不是和獵婊42一樣?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40:00
那是防礙他的權利 而且這個權利還是法官認定不是我們認定的你說好不好笑有人就愛當機掰人 誰知道他的想法 我們也不需要知道 因為那是他的自由 至於會不會被打被抓那就更不關我們的事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43:00
你的意思是當機掰人是對的?還是說你只能靠法律告訴你是不是對的?
作者: wolfrains (次郎號)   2016-10-17 19:44:00
你覺得法律都有人可以不要顧了那通篇宣言定義山咪小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44:00
所以 被爆雷可以跟"個人的權力或名譽"扯上關係?
作者: wolfrains (次郎號)   2016-10-17 19:45:00
可以不用寫了拉 原則站住腳一點啦法律已經是最後底線囉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45:00
怎麼不行?為何我享受第一次觀看作品的內容的權利要被這些暴雷黨剝奪?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45:00
請你解釋 被爆雷與你的權力或名譽間 有何邏輯關聯??對不起 法律上從來不會承認你 "享受高興的權力"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46:00
那是他的自由 後果自負 這就是民主社會 每個人都有他想要的生活方式 至於會不會被打被抓那也是他選擇的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47:00
本來就有承認阿,人有各種的自由,包括第一次享受作品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47:00
因為那只是你自以為的概念 如果個人愉悅可被做為權力那這個社會 肯定就完蛋了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47:00
對不對這麼主觀的東西沒什麼用 我認為爆雷不對 所以呢?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48:00
所以呢?這樣就好阿,然後不要去暴雷阿,這很困難?錯了喔,你可以換個角度再去享受街景
作者: AN94 (AN94)   2016-10-17 19:49:00
我又不能強加我的價值觀在別人身上 因為這同時也表示我允許別人強加他的價值觀在我身上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49:00
更何況要肥宅不上街,基本上你就是妨礙自由了,很難懂?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10-17 19:49:00
就說了 你跟為亂而亂的人辯沒有意義 他只會各種跟你跳針
作者: kemono (獸)   2016-10-17 19:49:00
你也可以換個角度欣賞電影啊,哈哈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49:00
所以說了我已經證明了 你所謂的"愉悅的權利"不存在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0:00
誰要你強加?你不爽可以不要回我推文阿,你是在強加於我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50:00
個人的心情 根本不可能構成 你所擁有的權力否則隨便列舉 都可以無限上綱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0-17 19:50:00
好像有點認真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1:00
笑了,享受的權利一直都是所謂的自由但,你的自由不能妨礙到他人的自由,這很難懂?我在講一次,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自由我擁有享受第一次看電影的享受,妨礙到誰?又是誰對我暴雷,害我無法享受這作品第一次觀賞的自由?講這麼多都還不懂得話,可以閉上你們的鳥嘴,去別串戰吧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54:00
那又是誰限制我的爆雷心得 讓我讀法發表心情意見??
作者: SGBA (SGBA)   2016-10-17 19:55:00
這樣說 所有討論區都可以關閉了,沒有討論的自由 還真自由阿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55:00
你不覺得可很笑嗎? 你正在用你口中所謂的自由權利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5:00
你可以發表阿,也可以先打雷提醒阿
作者: SGBA (SGBA)   2016-10-17 19:56:00
怕熱又要進廚房就是在說這種人 怕雷就別上網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6:00
我沒侵害阿,誰說你們不能雷?你不要連提醒都沒提醒就雷人阿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57:00
你只能說 標雷 是禮貌美德 但不是你可以應有的權利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7:00
SGBA,你所謂的討論自由沒有錯,但如同發文會人身攻擊一樣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8:00
見鬼,標雷是剛好而已,擁有自己能在文內暴雷的言論自權利又不會妨礙到他人第一次觀賞的權利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6-10-17 19:58:00
都關一關啦 這裏是我的空間你們都給我滾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58:00
任何她人 都沒有義務要刻意幫你標註防雷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19:59:00
我沒說很困難 所以請說"請" 這是可以的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19:59:00
還是說我他媽的就不能自由的上ptt?
作者: ul4fm4xk7 (小亓)   2016-10-17 19:59:00
你在1953那段話太好笑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0:00
你懂不懂什麼叫做請? 就如同 沒有人欠老人博愛座一樣我是覺得不困難 而我也不會刻意去爆人雷但是對於真要爆你雷的人 你也不能怎樣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1:00
沒人欠老人博愛座,但你的言論自由都會侵犯到他人自由了你還要瘋話多少?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2:00
不可能 言論對於他人的侵害 僅限於"污辱/毀謗"其餘的都不被承認 只是你自以為的感覺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3:00
笑死了 被暴雷方會覺得怎樣?我上面就嗆過,你有種現在去電影院暴雷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4:00
請不要擅自擴張你的 "自我意識觀感權利"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4:00
對啦,反正被暴雷的都是自以為的感覺,那你有沒有種去?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5:00
只要事任合的封閉營業場所 都可以使用妨礙營業來轟人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5:00
不然這樣,我請你看電影,我們一起去,我幫你直播你有種就暴雷,我看你會不會被人打安安,電影院售票口不是封閉營業場所喔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6:00
這不用礦張 因為說話 本來就是憲法賦與保障的權利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6:00
反正你說那些感覺到不快的都是自以為的感覺嘛是權利也是自由,請問您看懂中文沒?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7:00
額外擴張說話是你在講阿Xd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7:00
「擴張你的"妨礙他人權利的自由權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8:00
發表言論 本來就是基本權利 根本不用擴張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8:00
那好,你id我記起來了,以後只要有原作我第一個雷死你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09:00
我本來就是雷無感的喔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09:00
哈哈,又在法律承認 你知不知道啥叫人品道德?沒關係阿,你無感阿 人生漫長,我他媽就會雷你一輩子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0:00
我笑了,妨礙他人享受自由閱讀的權利不叫權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1:00
說真的啦 說一句"請"是有這麼困難喔....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1:00
不用阿,我只要每個作品告訴你誰會死,誰是兇手就好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2:00
我覺得你太自以為是 以為大家都理所當然要顧慮你的心情Y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2:00
那你現在可以在c洽暴雷阿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3:00
事的 我很明確的跟你說 你應該請託他人 而不是"命令"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3:00
反正你認為你不用顧慮人家心情嘛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5:00
可是你的態度口吻 就是以"祈使句"在命令他人不是嗎?要不要我們先來定義一下"命令他人"的定義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5:00
呵呵,要是你們這些暴雷正當派的不一直認為自己很正確今天我會這樣講?還有,暴雷的行為都不道德了,我"要求"尊重很困難?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6:00
特別申明 我不是爆雷派喔 只是因為你有語病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6:00
自己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會妨礙他人,還當正當,這觀念才垃圾語病?笑了,對啦,你不是暴雷派,我也不是反雷派你我都只是獵裱42而已啦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7:00
所以我很白目的來沒事捅你幾下就是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8:00
要求別人不要做不道德行為還必須要說請,真他媽可笑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18:00
事的 就是這麼荒唐 別懷疑 除了法律以外你就算是面對不道德 你都只說請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19:00
請你個頭,那現在可以他媽的請你離開我的串?反正我言詞粗魯也只是不道德(笑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28:00
"請" 可以 但"他媽的"應該要省略不然我也有拒絕你的訴請的權利不是嗎所以 你知道為什麼要用請了嗎因為 如果你用他媽的 我不但可以拒絕你還可以"變本加厲"的逗留於此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32:00
沒關係阿,反正他媽的你爽就好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32:00
好啦 不欺負人了 只是要讓你知道說社會的互動規則 並不是你以為"當你擁有道德至高權時 就理所當然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39:00
因為 市場供需立場不同 是你怕被雷到而不是他怕沒人雷所以根據市場供需法則 你是弱勢你必須 請 甚至 求 他理不盡嗎 但社會規則就是這樣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6-10-17 20:40:00
J的言論真可笑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42:00
這可不是可笑 而是很初級的叢林法則而已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43:00
哇,原來電影和作品不是給那些沒看過得人看的阿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44:00
我的座右銘是「世界上一切的事情都合邏輯但是合邏輯並不代表合道理」
作者: Howard1420 (咎人)   2016-10-17 20:44:00
市場,哇,經濟專家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44:00
既然你不走,那j兄您慢慢當獵婊42吧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6-10-17 20:44:00
拿一堆名詞來講都比不過l有說服力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45:00
然後你還要加上一句,人品道德根本是狗屁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6-10-17 20:45:00
只讓人覺得你拿一堆名詞來說結果內容跟狗屁一樣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0-17 20:45:00
錯了 電影是給"任何人"看的 不限於第一次的人
作者: Howard1420 (咎人)   2016-10-17 20:46:00
『你的』邏輯看來有點問題呢這種自以為自己很有邏輯的人真的很有事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10-17 20:54:00
既然是任何人看的,那為何又提到供需法則?哪方弱勢?
作者: k7p83n (薛斗)   2016-10-17 21:10:00
這種事有什麼好吵的啊,有人就喜歡當道德感低落的人嘛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6-10-17 21:13:00
暑假都已經結束一個月以上了 為何既視感好重...把經濟學跟邏輯混在一起 還混合得毫無理路可言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0-17 21:18:00
我找到絕望同好了,雖然我不雷人,也不太想被雷,但就是有人會雷,沒辦法管啊,說再多也沒用,這就是理想與現實的差異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6-10-17 21:26:00
被妨礙自由是主觀認定還要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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