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gayaya (gigayaya)》之銘言:
→ lolis: 剛才有個學法律的朋友私訊我這樣沒違法,薪水條不要真的是 11/24 02:46
→ lolis: 兩萬就好,不過我還是和律師確認確認吧。 11/24 02:46
我剛剛查了一下是沒錯,不過做為一家公司對外的公告似乎有失道理
光這三行就可以總結你的文章
發言不負責 事後道歉傷害已經造成 這樣跟記者有何區別????
在大辣辣指責人違法"""前"""就該先確認再罵
本篇純幫highlight
版上已經出現過好幾次這樣的事了
要當正義魔人之前先做好功課 不然話就不要說那麼死
當然看網路發文本來就要自己過濾啦
但看到這樣的文章火還是會上來...
作者: lolis (島主) 2015-11-24 02:46:00
剛才有個學法律的朋友私訊我這樣沒違法,薪水條不要真的是兩萬就好,不過我還是和律師確認確認吧。
作者:
realion (超乎想像)
2016-11-24 08:07:00現在對於專業真的是非常不尊重,還有臉罵記者ZZZZ
作者:
gigayaya (gigayaya)
2016-11-24 08:14:00不過我也不曉得他一開始說我發違法的謠言在哪裡,我整篇沒說他違法呀,然後我就自己找洞跳下去了唉
作者:
chister ( )
2016-11-24 09:06:00開價20000不違法 實際給不到20008就違法了
作者: Lucid0122 (Lucid) 2016-11-24 09:10:00
20008扣掉勞健保(有的話)實際領到會是19XXX多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4 09:36:00尊重專業是一回事,妓者有沒有專業又是一回事了
啊人家律師就告訴你薪資條不可以兩萬了......科科
作者:
shenjou (深侜)
2016-11-24 09:56:00(′・ω・‵)……
基本薪資合理嗎?不違法好棒棒!給你噓!加班費給了沒啊?zZ
作者:
yenkwan (德克斯特~的實驗室裡~)
2016-11-24 10:58:00樓上有內情就講 沒有內情不就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