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問題是漫畫家收入不夠多。那麼,想辦法讓他多賺一點,書多賣一點,
助手薪水給起來也就不會痛了。
收入來源,不外乎大眾、金主、政府。他們已經上軌道夠有名了,政府的錢
應該給別人。金主的話,韋宗成可以找各地宮廟,三色坊可以找情趣用品廠商。
大眾的話,想辦法打入國外市場啊,傳統走法是賣版權,現在比較簡單的走法是
出電子書,線上販售。
誰來幫他做這些呢?誰想做就去做,和他們分成。能做業務的去做業務,能
寫文章的人去寫外文文章,或把此間書評書介譯為外文。
在這邊爭論正義,如果說對他們會有什麼幫助的話,頂多就是多吸引一點人
來注意這個問題。但講到底,還不是因為未來數位的營收沒辦法那麼大方,而他
們的人力也不足以往現有市場以外去伸觸手?你當然可以建議他們如何改善,他
們也會聽,但他們也有很堅強的理由不去做。漫畫家他們自己平常夠忙了,你要
他們親往陌生領域去開發奔走更不實際。
那誰來做?就是你啦。而因為在這情況下你也是資方,是資方與資方的合作
,所以就沒有基本工資的問題,只有會不會得不償失、會不會所託非人、會不會
被坑的問題。這些問題想必大家都能答得很好,只要先回答「幹不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