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希望男生來回應
那麼我就只好跳出來啦XDDDD
我本身是BL與百合都不看的 但看到也不會怎樣
以下個人觀點
為什麼 出現同性愛的場景就需要特別標註 而異性戀不用
其實是一種迷思
因為主動化的標籤是一種提醒,而被動的標籤是一種類歧視
我舉個例子
我到娃娃店 裡面都是女生 我抓一隻娃娃去結帳 有兩種反應:
1.店員推薦我另一種芭比娃娃 我回應她:我是不喜歡芭比的男生喔(′・ω・`)...
是一種善意的提醒 用意並不是說男生不玩芭比娃娃
而是像我這樣回應的男生不玩芭比娃娃
2.我抓了一隻娃娃去結帳 店員對我說:你是男生耶(′・ω・`)...
是一種性別刻板印象 認為男生不該玩/買娃娃 哪怕我沒有說明買意也一樣
這時只要我有意願 我就可以說這是歧視了
舉男生的例子 當然也要舉女生的
我是女生 我到了健身房 有兩種情況:
1.我正在做深蹲 旁邊男客人/教練好心過來想幫我補 可惜他們整個人幾乎要貼到我背上
這時我說了:我是不喜歡被陌生人碰的女生喔(′・ω・`)...
不是說女生就不能碰 而是我是那種不喜歡與陌生人肢體接觸的女生
同樣是善意的提醒
2.我做了硬舉 達到100KG 旁邊的客人開始:她是女生耶(′・ω・`)...
這就是跟前面一樣 都屬於刻板印象 只要主觀者有這個意願 這就可以被認為是歧視
當然如果主觀者很溫柔不想計較 這也還是會被歸為類歧視
就像炸彈還沒爆炸前 一樣會被定義成未爆彈
現在來談談關於動漫界的標籤文化
我認為動漫界的標籤文化只要是出自於官方的 就不是一種特殊歧視化
動漫向來的特色就是題材多元 這是歐美等國也很難比肩的
題材多元的特色沒必要替自己搞一個麻煩的異色標籤來砸自己的腳
所以我會認為 BL/GL的標籤是方便 因為相對來說 這樣的描寫/題材稱不上多
所以一定程度上沒這麼好尋找 由於這是主動化的 我會認為它起到了
1.提醒喜歡此題材的人 趕快來吃糧了
2.提醒討厭此題材的人 趕快逃跑了
談到反對的部分 有的人會這麼說 反對就是歧視 或 提出要標籤化就是歧視喔?
這樣的說法
其實在邏輯上是有點問題的
我舉個例子
我喜歡白人 討厭黑人
我在中和看見有一些白人 我很開心 所以我去跟政府要求將中和標記成白人區
我在永和看見有一些黑人 我很生氣 所以我去跟政府要求將永和標記成黑人區
(事實上美國確實有這樣不能說的秘密,不過不在討論範圍)
看到問題了嗎 我將自己的喜惡 "擴大"成了整個群體
我一個喜歡/討厭 所以我將它擴大成區
你/妳可以 喜歡/討厭一個東西 但不能將這樣東西以"自己的意思"擴大成整個群體
然後標籤它 這是一種多數暴力
就像我們看到喜歡的東西 我們會上網發文章
「有沒有人尬藝NieR的啊~來討論討論嘛~」
「有沒有人討厭NieR的啊~來討論Kaine那個O子怎麼樣」
像這種的言論 就是很正常的尋求同類 跟前面一意孤行的獨斷是有所分別的
原因就是 後者有民意為基礎而且是私自為一派 前者則無 而是公然要求成一派
而 有民意作為基礎也不代表能夠侵犯他人的自由
自由常常被誤解為可以表達任何意見 ex:反對同性戀
這當然可以啊 問題是 怎麼個反對法
你可以:
1.指著電視/電腦螢幕上的同性戀侶 說:你們都是強國人O出來的!
2.上網回文:我討厭同性戀~討厭討厭討厭~
3.在路上看到同性戀 小聲不被他們聽見的:我不想看到同性戀啊~(不建議)
你不可以:
1.指著他們的鼻子然後羞辱他們
2.公然反對他們出現在公共場合
3.反對他們為自己的權利抗爭
自由的前提是 建立在尊重「不被侵犯的權利」這點
如果說 我們可以因為不喜歡某人/某物 就要求要標記出來
那我在這裡舉個假的例子:
我討厭活人 所以我在路上看到活人 我要:
1.叫他們滾出我的視線範圍(X)
2.拿刀子教訓他們(X)
3.公然辱罵他們 反對他們活著的行為 並且嘲笑他們:哈哈你們活著耶(′・ω・`)(X)
4.我自己遮住眼睛 大喊:假的 然後逃離戰場(O)
5.我自己戳瞎眼睛 當沒事繼續經過(O)(不建議)
各位可以看到 能採取的行動大約是這幾種
其中兩種各位絕對會認為「這人瘋了喔,趕快把他關起來啊!」
但其中的一至兩種 卻在同性戀的例子當中出現
所以 問題很明顯了嘛(′・ω・`)
至於為什麼BG不會被特別標籤
理由大概是...就像路邊的雜草或小石子一樣多 人家懶得關注吧...
幫異性戀QQ
我只是說說而已
小的第一次在西洽發文 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