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達30人以上附議,故板主將該議題送入主板討論,討論期間一週,1人僅能回覆一篇。
: 而該議題討論內容為是否應該增設新田惠海條款。
: 條款內容為:
: 只要是在西恰提到任何有關於新田惠海
: 「EZD-183 素人圖鑑file-07」共38分31秒的影片的相關文字一律劣退及水桶處置
: 本項討論議題為討論該"條款"是否應當存在以及其正當性
: 也就是是否應當為"特定人物引發之事件"
: 增設規範"禁止提及該事件"之板規
: 禁止討論新田惠海或任何人物之個人行為
: 請參與討論之板友務必小心不要因為討論到個人行為導致違規
: 由於該項議題具有爭議性,討論時違反板規者板主將主動處理
: 違規者一律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我也來參一咖
我認為不需要 甚至覺得會文字獄
而且板規上面就標示不能討論了(板規4-5 4-8)
所以根本沒必要把它拿出來做條款
頂多 這段時間 4-5 4-8嚴厲執行就是了a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