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返校的作曲家在捧VK克

作者: mwt (Waiting)   2017-02-03 21:39:47
恕刪
有些板友推文
認為批評這個事件是在搞連坐
當然 如果真的搞到連坐 的確是有點超過啦...
但對於身在作曲產業的我來說
這樣的事件 其實並不是真的「沒什麼、沒關係」的事......
且讓我說明一下這之後可能發生的化學效應吧
[對於不知情的人而言]
穿越時空的事件 目前基本上只有在動漫圈流傳
如果今天能夠決策的出資者 並沒有涉足這塊領域
如果原po提到的 在台灣音樂圈小有名氣的人 都願意幫VK克背書的話
這些出資者跟他合作的意願 一定會大大地提升
[對於知情的人而言]
做出了這麼糟糕的事情
大公司卻還是願意跟他合作
有頭有臉的音樂人也還是繼續推崇他
一定會有很多人開始改變想法:
「或許這樣做並不是真的那麼嚴重...吧?」
[更甚者 對於創作人而言]
「參考」成這樣都沒問題了
那我何必要這麼認真堅持原創呢?
而且西瓜偎大邊 這樣都弄不倒他們了
還是當他們的同伴比較好 識時務者為俊傑
然後 這些人的勢力就會越來越大
台灣的創作道德 也只能繼續向下沈淪了
其實在國外 因為抄襲而被告的例子不勝枚舉
歐美:
披頭四吉他手
http://www.dailycold.tw/8069/my-sweet-lord/
小賈斯丁
http://star.ettoday.net/news/523769
亞洲:
「紀念樹」事件: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8%A8%98%E5%BF%B5%E6%A8%B9%E4%BA%8B%E4%BB%B6
上海世博會主題曲抄襲:
http://blog.udn.com/kalaok/4055046
上面的案例 官司打輸的那一方 很多都賠到脫褲
雞頭都掛在那邊了 猴子們自然也不敢亂來
至於台灣的狀況...
基本上就是 太多人在抄
所以我們互相不檔財路
其中一位在VK克下面工作的作曲家
在「穿越時空事件」過後 曾經這樣跟我說過:
「流行圈的人覺得這樣沒什麼,不知道為什麼拿到動漫圈就不行了。」
「為了要往上爬,我現在還是得要依附他。」
對照國外的狀況 真的是教人不勝唏噓
要改善台灣的音樂環境 已經不能夠冀望音樂人了
卡在共犯結構裡面 根本就沒什麼人想要離開舒適圈
沒有人想當出頭鳥
(當然好的音樂人還是存在的 但光靠他們的力量 根本就不夠)
聽眾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跟利益瓜葛無緣的你們
只要持續做出正確的選擇 以輿論監督
台灣的音樂環境 也就不得不往好的方向發展了
以上個人的見解 還希望各位能夠多多參考<(_ _)>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7-02-03 21:43:00
看上篇推文不就知道了在臺灣 聽眾根本沒人在乎抄襲
作者: tedandjolin (瀟湘)   2017-02-03 21:46:00
反正以後返校被盜版我覺得也沒什麼了 反正作曲家本人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2-03 21:46:00
畢竟是鬼島 要求人民有點法律跟創作素養是期待過高了
作者: sukaijun5566 (KJ)   2017-02-03 21:47:00
八卦就算了 西洽這種討論創作的板 竟然也一堆支持抄襲 真的是太扯了 真的毫無羞恥心可言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7-02-03 21:48:00
台灣人又不在乎 罵了還要被說是多管閒事的肥宅 慘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3 21:51:00
更何況人家又不是肥宅 ㄎㄎ
作者: jhs710041 (沒想過)   2017-02-03 21:51:00
對不起,我是個多管閒事的肥宅QAQ但其實不是切身相關,大多人都認為沒差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3 21:53:00
是啊 就跟不寫文章的不知道某個宅神有多討厭XD應該說沒做翻譯接案的XD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7-02-03 21:54:00
這樣講起來VK被抓抄襲最多次的類別好像真的是真人劇相關
作者: jhs710041 (沒想過)   2017-02-03 21:54:00
真的喔,樓上有掛喔?我說宅神的事情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3 21:58:00
沒啊 就翻譯某個名作 錢收很低那時候他大學 結果現在對大學生收的錢都是那麼低了
作者: aynak (aynak)   2017-02-03 22:07:00
上一篇我覺得牽連太遠有點過,沒有想到產業效應這層,確實有可能像這篇說的一樣,正確的作法應該是不要公開支持抄襲者……我錯了QQ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7-02-03 22:13:00
該說還好我還沒去玩返校嗎...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7-02-03 22:15:00
上篇推文各種奇文共賞啊火不可能也不該燒到返校 但對於這種公開行為甚至推文
作者: justastupid (= =)   2017-02-03 22:17:00
認同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7-02-03 22:17:00
有提到雷亞依然和作愉快就絕對該譴責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7-02-03 22:25:00
這篇文章不只是連坐,根本是株連10族啊
作者: Hornysonic (痔瘡王子)   2017-02-03 22:34:00
這篇真心推,共犯結構也是卻是存在的問題人在外頭,晚點再來回文確實
作者: lopp54321010 (嘻嘻010)   2017-02-03 22:40:00
火不可能也不該燒到返校 但這標題不就是想這樣燒嗎還是我對整個句子的主語太敏感了(′・ω・‵)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2-03 22:43:00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黑返校 純看ptt文章沒這個意思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3 22:43:00
就我對他的了解應該是很失望而已XD因為噗浪的使用方式 他說這些是對「能看見的朋友們」抒發他的感想XD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2-03 22:44:00
也沒說要連做法 下面可以歪成那樣也很有趣
作者: lopp54321010 (嘻嘻010)   2017-02-03 22:47:00
我對發噗浪的人沒甚麼意見阿 他想在私人空間怎麼說當然都可以 只是轉貼過來的人到底只是分享還是...?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7-02-03 22:53:00
就算原原文是想刻意想引導這篇說的天秤另一端這篇也說的很清楚了 聽眾不該是非黑即白的作法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7-02-03 22:55:00
他指的是幫忙推薦作品跟學習這兩件事情引起他反感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7-02-03 22:55:00
而是明確表示出大家對於抄襲行為是在乎而非默認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7-02-04 02:52:00
推本篇
作者: kyphosis (摔倒)   2017-02-04 12:15:00
原PO的殺人標題很難讓人不認為是連坐,跟這件事的嚴重性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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