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摘要:
1. 同意用既有條款處理(被酸者若覺得超過則自行檢舉)
2. 不需要增設條款
3. 在合理範圍內,同意有些被酸只是剛好,也只是陳述事實
無人身攻擊。
下面是先前的部份:
路過參與討論 文章看下來
感覺與其針對被桶的人制定規範
不如針對"酸人的底線"來制定規範更好
而"某幾篇"文章的討論也有朝這方面走的趨勢
(換言之 只要將人身攻擊條款規範清楚即可)
首先連名字都不能提到就太誇張了,
客觀說會希望做到這樣的人應該是"少數"
另外,違規者倘若不對(當然也有誤判情形)
落井下石與否見仁見智,但也有個底線(就像某大說到的 其實就只是在劃清界線)
如果只是找話題聊另當別論
如果真有心處理,那看要不要好好看待這件事
(如同之前好像有文章用圖片讓大家表示"色情違規"的尺度到底要到哪)
由於沒真正的公平,現實中也只能達到"多數人"認為的公平
因此看是否仿照之前讓大家一起決定標準
例如說以下哪些說的沒錯、沒有越界,哪些則酸到已經到人身攻擊地步
由大家評斷
(以下複製一些爬到的例子)
XX終於被捅了
桶的好
暑假到了
耳根終於清淨
終於不用再看到廢文
慢走不送
太爽啦!!
不做死就不會死,自找的
廢文王4ni?
有些只是陳述事實,而至於有沒有被人身攻擊到
每個人感受不同。(若認為人身攻擊則去檢舉)
假設有要處理的話,就讓版主或大家一起先列出一些敏感或界線模糊的句子,
來討論哪些越界那些OK
未來版主判斷時,
就根據"沒出現過的話"在"列出的這些話"中最接近的那一句
去做判斷的標準,覺得判決不公再申訴
(其實也不可能完全做到最好,只是看要不要"盡量"做到"多數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