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04-12 09:13:22上班不多打
明明這種永桶被人拿來酸的事情都會經過時間淡忘
比如過個十年二十年,誰還記得閃軌大將軍?
到那個時候就算想起也只是笑笑而已
但今天如果要搞成社會性抹煞
那是不是以後大家發文都還要記得不能提起某人?
結果搞得大家反而永遠記得閃軌大將軍
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幹,我敢保證要是這規定過了而且20年後沒改
肯定會有人因為講到大將軍而被水桶
20年以上效力的臭名,讚
你們到底是要忘了人家還是要到死都記得啊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7-04-12 09:14:00當然要讓你一輩子記得 存在感嗎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7-04-12 09:14:00推
作者:
kopune (ç„¡é™æœŸæ”¯æŒ i☆Ris)
2017-04-12 09:15:00你的論點很有趣 現實上真的有辦法做到社會性抹殺嗎? XD
作者:
sarevork (蚰梜黎h郎)
2017-04-12 09:16:00老實說還會記得酸大將軍的也越來越少了
作者:
sarevork (蚰梜黎h郎)
2017-04-12 09:17:00基本上都要有出現關鍵字才會記得
作者: Oo5566oO (:+*\(〞︶〝)/*+:) 2017-04-12 09:17:00
安安 新田條款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7-04-12 09:23:00佛地魔條款?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9:24:00他也沒說大將軍是指誰 除非有人去經濟部註冊
作者:
e04su3no (鋼鐵毛毛蟲)
2017-04-12 09:25:00咪哭王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7-04-12 09:25:00ll那個條款也很有趣,還得我到現在看到水團都還會想起黑色
作者:
ccpz (OoOoOo)
2017-04-12 09:29:00如果不能討論永桶的人, 那不就要大家忽略他這不就變成一種孤立人的霸凌,所以要這是打算訂一條鼓勵大家霸凌的版規嗎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7-04-12 09:34:00他不是要禁止討論 是要大家只能給蚌蚌跟牡蠣
作者:
ccpz (OoOoOo)
2017-04-12 09:38:00理論上來說,一群人對一個朋友一直說你好棒,沒說其他事這樣也是霸凌啊XD
一樓不說我都忘了市長@@張爸定期開分身cp刷存在感 不會遺忘啦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17-04-12 10:29:00我還真的快忘記市長了
作者: howard878 2017-04-12 11:54:00
佛地魔就是要存在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