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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1877 (低調之神)
2017-04-25 22:21:13第二章 組織章程與板務權責
2-2 〔板主〕
Ⅶ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S文並推文註明原因。
一 爭議文或可能成為爭議文之文章
二 尋人啟事等有急迫性或有關公益之文章。
所有相關討論串都先S文,沒有要限制各位,
但是"谷阿莫"本身並不算ACG點,
我理解各位討論的部分內容算得上與希洽有些關聯,
可是這也不像是聲優這種本身就屬於ACG工作相關人員,
所以發文的時候請注意ACG點,
已經回文的就算了...一樣閒聊的時候請注意別吵架等等,
我會來盯的,感謝各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