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手塚治蟲的「火鳥」 是不是過譽了??

作者: 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   2017-06-11 03:19:22
漫畫的功用是什麼?就是有趣、令人可以消磨時間
所以火鳥在漫畫來說是成功的,是一部有趣的漫畫
是不是經典?其實見人見智,有的人喜歡看無腦的打鬥、有的喜歡智力的對決,也有喜歡
漫畫講一堆大道理的,對我來說火鳥也真的算得上神作
至於過譽,只要有人捧就一定會有人覺得過譽,畢竟東西紅了就會有粉跟黑
然後我一直在想把標題看成手塚治蟲是不是我的眼睛業障重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06-11 03:23:00
漫畫的功用你說了算??像晚安布布這種漫畫 你會說它是有趣 消磨時間嗎?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7-06-11 03:29:00
漫畫是作者創作表現外顯的一種類型 沒了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7-06-11 03:32:00
漫畫就是承載一個故事的媒介 故事能做到什麼 漫畫就做什麼
作者: MargaretJoJo (AWA++)   2017-06-11 03:39:00
有趣只能算是漫畫可能會有的功能之一吧~
作者: 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   2017-06-11 03:45:00
用編輯的好麻煩= = 樓上你沒說錯,有趣是吸引人的條件之一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6-11 04:16:00
可以直接回阿"一部分"不表示"全部",也不是所有故事都有你講的"一部分"
作者: x50044s8 (熾羽)   2017-06-11 04:33:00
漫畫只能有趣?
作者: KaworuN (KK)   2017-06-11 04:54:00
晚安布布還蠻有趣的啊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6-11 06:29:00
以當時的年代是神作,以現代的水準來說只是普通作品以現在的水準來說,紅白機的遊戲畫面都不入流,連手機都比不上,但是在紅白機那個年代就是這樣
作者: sujner (紙與蠟筆)   2017-06-11 06:38:00
我相信現代的水準能創作出更高的作品 但先提一部來聽聽吧普通作品的話 我相信隨便提都有吧類似的作品 我只想的到魂環而已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7-06-11 07:16:00
漫畫還可以拿來 用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7-06-11 07:36:00
手塚治虫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06-11 12:31:00
我想還是作為故事的載體吧,重要的還是在於故事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06-11 13:45:00
有趣沒錯阿,廣義來說當你在看莎士比亞時還是要覺得有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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