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吵成這樣是因為一堆人把原PO自己的個人意見跟小島的說法混在一起了
兩者根本上完全不一樣
還有我很建議懂日文的人去把原文看完
這篇意思有到但終究不是全貌
下文詳述
※ 引述《n99lu (大家都有病)》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小島秀夫:作品的著作權應該屬於創作者
: 時間: Sat Aug 19 07:38:38 2017
:
: http://hkacger.com/archives/42391
: 在日本動畫、電影經常採用製作委員會模式,風險由委員會的成員共擔,商業收益也由委員會的成員分配,日本遊戲也往往採用類似的投資製作模式
: 雖然這種模式可以有效減少商業風險,但也造成日本動畫、電影、遊戲在創作的時候不得不照顧各方利益,實際製作團隊的權力很小,同時作品的商業收益也難以沉澱到基層製作者的手中
: 面對日本遊戲行業的問題,小島秀夫在採訪中提出,遊戲與電影之類的作品著作權應該屬於實現從0到1的製作者們,創作者們得不到相應收益,就不會產生新的創作者
:
: 小島秀夫在接受《東洋經濟》的專訪中提到,現在日本的動畫、電影、遊戲著作權歸屬必需有相應的改變,著作權應該屬於創作者
: 現時無論是遊戲還是電影,都是支付製作費的人(組織),也就是負擔製作風險的人擁有作品的著作權,但是日本應該變為「創作者主義」
: 從0到1創作作品的人如果得不到相應權益的話,就不會產生新的創作者
: 小島秀夫認為總有一天關於著作權的觀念或許會發生變化,現在透過網絡個人可以在網絡上發佈個人的作品,創作資金的募集方法也有改變,這時就不存在負擔創作成本和風險的公司,觀眾/玩家/讀者與創作者之間就不需要公司來搭橋鋪線了
:
小島在原文的最後提到的其實是現行的募資創作模式
他認為過去創作者必須靠著大公司的資源才能實現夢想
但現在的募資模式則藉由網路
不僅讓創作者直接面對消費者
更能利潤完全屬於創作者
募集資金的方式改變了,未來的創作型態也會改變
創作者與消費者之間不再需要大公司來作為中介
: 我個人覺得總有一天
: 不對 是現在進行式
: 創作者再也不需要有錢的大公司
: 幫搭橋販售製作作品
: 商業作品的收入
: 也會確實地落在創作者手中
這一段是原PO的個人意見
我看幾乎所有人都在反駁這邊……然後說是小島太理想……O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