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4-4投票結果問題公聽會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7-08-26 20:22:18
重點不在3篇和無限的差距很小,而是這個議題並不適合用這樣的投票方式。
因為大家很容易就會去投極端的選項,
但是其實中間的選項才是能讓最多人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這是投票結果:
3篇 59票
4篇 4票
5篇 11票
6篇 4票
7篇 1票
8篇 4票
無限 47票
假如取3篇和4篇這兩個選項讓有投票的人再重新投一次的話,
原本投4篇或以上的都會投4篇,所以3篇對4篇是59:71,
顯然比起3篇,4篇能讓更多人接受。
同理,4篇對5篇是63:67。有點接近,但是5篇還是比較多。
5篇對6篇則是74:56,差距比較大。
整理一下:
3篇:4篇 = 59:71
4篇:5篇 = 63:67
5篇:6篇 = 74:56
根據以上統計,5篇是最多人可接受的選項。
個人建議應該要把投票結果理解成5篇,
或者是用比數最接近的4篇和5篇再重新辦一次投票。
作者: kaorucyc (Yang)   2017-08-26 20:34:00
那你這樣要4篇5片再投要多加二項 都不支持 都支持如果你的論點正確多那兩項不會影響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17-08-26 21:23:00
應該說這投票一開始就應該是「你贊成限制每日發文篇數嗎」→然後如果贊成的多再直接由板主決定細則(涵蓋那些形式、合理的篇數等),講難聽一點,什麼都不自己決定丟給投票決定,那不叫民主叫卸責。現況是直接預設大家都贊成然後「你覺得該幾天一次限制」→「你覺得該限制幾篇」,有點好笑。最後變成投出一日三篇的選項再來抱怨參與度低這選項直接上線板主會困擾……這種狀況不是定選項時就改想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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