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不在3篇和無限的差距很小,而是這個議題並不適合用這樣的投票方式。
因為大家很容易就會去投極端的選項,
但是其實中間的選項才是能讓最多人接受的最大公約數。
這是投票結果:
3篇 59票
4篇 4票
5篇 11票
6篇 4票
7篇 1票
8篇 4票
無限 47票
假如取3篇和4篇這兩個選項讓有投票的人再重新投一次的話,
原本投4篇或以上的都會投4篇,所以3篇對4篇是59:71,
顯然比起3篇,4篇能讓更多人接受。
同理,4篇對5篇是63:67。有點接近,但是5篇還是比較多。
5篇對6篇則是74:56,差距比較大。
整理一下:
3篇:4篇 = 59:71
4篇:5篇 = 63:67
5篇:6篇 = 74:56
根據以上統計,5篇是最多人可接受的選項。
個人建議應該要把投票結果理解成5篇,
或者是用比數最接近的4篇和5篇再重新辦一次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