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npyn (Apple)
2017-09-19 22:03:07看到電影先行預告有點感興趣就去查了一下。
https://youtu.be/B9EjepeotNc
原來是漫畫原作所改編,日本由集英社發行(到第6卷),臺灣由長鴻出版(到第2集)。
http://grandjump.shueisha.co.jp/manga/hunou.html
https://www.egmanga.com.tw/comic/only.jsp?id1=CS0685
漫畫設定乍看亂來,但情節安排與傳達訊息很有趣喔~
這個名詞是中、日、韓皆有的法律術語。
定義相當複雜,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即使讀完仍無法完全理解。
擅自簡化成這樣:
若有犯意但與犯行(無論既遂或未遂)之間的因果關係或可能性無法成立,則刑法不罰。
換句話說,人類無法參透的超能力等殺人方式,
雖然看得出來是誰殺的,但是其方式與證據皆超出人類科學範圍,實質上無法處罰。
那麼,疑問來了,若找到死亡筆記本也抓到奇樂,
是不是無法處罰他也不能長期拘禁他呢?
是不是就只能保管筆記本並暗中監視奇樂呢?
請問有何法條能夠處罰奇樂呢?
作者:
l6321899 (Rmpcl)
2017-09-19 22:04:00簡單來說就是沒有「證據」吧
作者: JIXXK 2017-09-19 22:05:00
迷信犯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09-19 22:07:00這種情況通常就派特務秘密處理掉,連上法庭都省了
作者:
ltflame (難民C)
2017-09-19 22:07:00只要能證明用死亡筆記本可以殺人就行了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9-19 22:07:00可是不能犯定義是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刑法26條 不能犯是未遂的一種死亡筆記本這種是正犯了 只要證明因果關係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09-19 22:09:00問題是怎麼證明呢...
作者: Tads 2017-09-19 22:10:00
用筆記本寫預定當天處刑的死刑犯的名字就行了吧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9-19 22:11:00只能問法律系了 不過我國不能犯是未遂這點應該沒錯
師還是能嘴說只是剛好心臟病發 無因果關係吧就算抓100個死刑犯在法庭上寫死他們給法官看 辯方律師還是能嘴說只是剛好心臟病發 無因果關係吧囧 又手滑先送出第二行…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09-19 22:14:00而且死刑犯律師第一個不同意吧,處刑都有固定方式,不能隨便亂搞的
作者: JIXXK 2017-09-19 22:15:00
tf大說的不能犯屬未遂犯是通說見解 我國實務認不能犯欠缺
作者:
tf010714 (美味蟹堡一份)
2017-09-19 22:15:00看課本舉例是某甲以為草人插針能殺死乙 為不能犯
作者:
alankira (å°è‰¾)
2017-09-19 22:16:00可以開庭審判,但對政府來說把筆記本的存在秘密處理掉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7-09-19 22:16:00不能未遂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7-09-19 22:29:00不能犯形式很多啦 例如教唆人家犯罪 人家不為所動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17-09-19 22:30:00我大結果非價派站出來
老實說我一直對刑法裡面強制性交的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理面的催眠術很有疑問..這也是一個很難判定,卻依然被寫進去法規裡的迷之技術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9-19 22:39:00搞不好以前剛立法的時候 國人對催眠的抗性比較低啊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09-19 23:48:00這部到最後弄得像超能力似的ww
不能犯判斷標準有客觀危險說 重大無知說 主客觀混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