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npyn (Apple)》之銘言:
: 看到電影先行預告有點感興趣就去查了一下。
: https://youtu.be/B9EjepeotNc
: 原來是漫畫原作所改編,日本由集英社發行(到第6卷),臺灣由長鴻出版(到第2集)。
: http://grandjump.shueisha.co.jp/manga/hunou.html
: https://www.egmanga.com.tw/comic/only.jsp?id1=CS0685
: 漫畫設定乍看亂來,但情節安排與傳達訊息很有趣喔~
: 這個名詞是中、日、韓皆有的法律術語。
: 定義相當複雜,由於缺乏法律知識,即使讀完仍無法完全理解。
: 擅自簡化成這樣:
: 若有犯意但與犯行(無論既遂或未遂)之間的因果關係或可能性無法成立,則刑法不罰。
: 換句話說,人類無法參透的超能力等殺人方式,
: 雖然看得出來是誰殺的,但是其方式與證據皆超出人類科學範圍,實質上無法處罰。
: 那麼,疑問來了,若找到死亡筆記本也抓到奇樂,
: 是不是無法處罰他也不能長期拘禁他呢?
: 是不是就只能保管筆記本並暗中監視奇樂呢?
: 請問有何法條能夠處罰奇樂呢?
這個呢,簡單來說是這樣的。
假設MASTER想要用令咒強命黑貞把內衣跟內褲露給他看。
但是MASTER卻忘記了他今天為了刷高難度關卡早就把令咒都用光了。
這個就叫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結果,又無危險」
為什麼?因為MASTER下令的行為無法達到讓黑貞裸露的結果
而且因為令咒早就用完了,所以絕對不會發生黑貞裸露的危險
那這種要不要處罰?其實早年我國刑法是要處罰的
「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但其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
,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