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這部分有在討論區稍微聊到,
但是沒有具體拿過來C洽討論和推投的樣子。
相比於目前急迫性比較高的亂入玩家與分身問題,這個可能比較適合慢慢處理。
總之,關於語言規定的提案是:
1.角色名稱部分新增原文欄位,中文欄位則必須使用台版版權方繁中翻譯。
台灣未有代理之作品可用較通用之翻譯,或者只顯示原文。
並且必須於標籤處增加其他繁中翻譯的標籤。
2.角色介紹部分必須使用作品的原文或繁體中文。
3.董事會留言區必須以作品原文或繁體中文為主。
然後講講細節:
角色名稱部分如果台版有兩種以上翻譯,以先建立者為主。(例如葉大雄與野比大雄)
許多作品會使用英文、德文等各種語言來取名、設計專有名詞等等,這樣的狀況下自然也
可以使用這些文字。(例如SOS團、Starlight breaker)
其他想到都可以繼續補。
應該可以討論到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