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玩遊戲用BUG到底該不該被砍帳號?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10-16 11:12:53
※ 引述《Zenonia (zenCoin)》之銘言:
: 儘管如此,似乎仍有少數人認為
: 01.BUG要大家一起用,官方才會重視(為官方好)
: 02.BUG是官方疏失,活該吃虧、玩家不應嚴罰
: 03.BUG不是外掛,不應嚴罰
: 04.官方平常營運也沒多好,玩家BUG只是剛好
: 各位覺得用BUG玩家怎麼懲罰就好?
其實不用在那邊舉大旗了~嗯吶~
因為製作遊戲者跟遊戲公司沒有好好debug 所以官方有疏失活該???
別鬧了 回想一下吧
幾乎現行所有網路互動的遊戲都有這條規約:
利用外掛、病毒、或利用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而處罰效果通常是停權或是認定重大危害遊戲本體而鎖砍帳號
當你創立腳色按下同意的那刻,
抱歉 ,任何符合上述進行遊戲的方式 通通都是違約的行為
違約就該接受懲罰 這樣有很難理解嗎~嗯吶
嗯吶~說是這樣說啦~但真的敢砍帳號的遊戲商少之又少
生意人最怕事了,大家都不想跟相關機構對著幹
再加上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6條: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___日(至長不得超過七日
)。 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
應享之權利。
就算真的停權 一次也只能停七天
你看相關法令跟行政命令對愛作弊的宅宅多友善啊~
所以愛作弊的被抓到也不要大驚小怪啦
反正一週後帳號就會回來了
就當自己因為作弊
所以出國旅遊一禮拜不能玩遊戲 不行嗎?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7-10-16 11:13:00
不行啦QwQ我排名嫁卡拿不到<-----這樣?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10-16 11:29:00
嗯吶~
作者: AbukumaKai (あぶくま)   2017-10-16 13:29:00
所以才有第19條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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