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討論議題"廢除4-11政治文規定"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1-25 21:12:18
說到底就是因為太多人被釣魚文釣到水桶才會有這次修規訴求。
我提出我看見的「釣魚文是如何運作」給各位參考
首先目前爭議版規: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
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推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Ⅲ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之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
而對中華民國現實存在之政治人物、政黨及其支持者負面評論者,
處警告一次。
釣魚文的手法就是運用了第一條「違規議題+合法議題」,接著就坐等延伸討論的人自動
上鉤,而且幾乎必中魚。
我舉個例子「kmt(A)是不是返校(B)悲劇的元兇?」
討論一定有正反方,如果你的答案是yes就會進入「補充」階段 ex.「啊不就kmt老毛病藐
視人權跟司法程序?(C)」
如果答案是No就會進入「反駁」階段ex.「當初時空背景這就是必要之惡啦怎能怪kmt?(D)

對於是否必要又會再提出正反意見如「比起國家顛覆個人的犧牲是有價值且必要的(E)」
以及「蔑視人權與司法說是為了國家,更多是為了鞏固kmt政權吧?(F)」
討論問題是一個樹枝狀延伸的過程,在這個非常簡化的話題,光是到達第三層,我認為CF
論調應該都已經被判水桶了,真正的情況還會更多分支並且更多水桶。
原因就在於發文的人可以巧妙地使合法與違規的話題融合而safe,討論時則因為正反方都
必定會提出更多旁徵博引的東西來支持自己的論調。
一個違規的話題再怎麼延伸,十之八九都還是違規的話題,然而只有發文者可以「利用4-
11第一條的但書」置身事外,所以釣魚文樂此不疲。
說到底限制就像一個圓,有圓必有邊界,你一邊想限制另一邊又希望根絕釣魚跟擦邊根本
緣木求魚。
因此我建議釜底抽薪,想釣魚就讓你沒魚釣,取消4-11第三條的推文限制。
那有人會問放寬後瘋狂離題的人怎辦?
A:離題從來也不在版規規範中,人渣賤狗推文、 隨意貼圖一直都存在,以前是怎麼處理
的?
如果沒有魚,那釣魚文就沒有存在意義,數量必會降低。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17-11-25 21:16:00
同意
作者: nahsnib (æ‚Ÿ)   2017-11-25 21:17:00
同意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5 21:18:00
板規直接取消就沒有所謂的微妙邊界了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18:00
你舉的例子ok嗎???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5 21:19:00
只要有板規就會有限制就會有人想插邊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20:00
所以才說想擦邊的也桶呀
作者: DendiQ (貔貅)   2017-11-25 21:23:00
我是說全部板規,說到底法律本來就有的東西,板何必管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7-11-25 21:23:00
有意思的觀點,推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1:24:00
不認同 我認為離題就是離題 釣魚心態本身就不應該出現
作者: emptie ([ ])   2017-11-25 21:25:00
板規就不罰離題啊 你去隨便一篇文章貼宵夜圖 雖然不道德但是只要不要大量發絕對不會違反板規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1:26:00
...這是ACG梗嗎?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27:00
我覺得推文貼消夜圖沒差,回文或發文就超過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27:00
推文不就是因為不用像發文那樣擔心離題才推文的嗎?如果連推文都要管離題,那何不直接發文?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28:00
因為政治這個議題比較容易讓人敏感和反感吧,@emp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28:00
反正他們要吵也只能在那篇文章下面吵,不影響版面我個人覺得沒差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30:00
他們吵也沒差吧,沒人身攻擊就給他們吵也不影響版面想要搜尋相關資料的人也不會被他們吵架影響
作者: emptie ([ ])   2017-11-25 21:31:00
容易讓人敏感跟反感 不等於 只要談到政治就是冒犯人
作者: kaorucyc (Yang)   2017-11-25 21:31:00
一堆人也對廢文反感啊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31:00
一堆沒意義的各種幻想文章才是閱讀和搜尋的障礙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32:00
人身攻擊只限定於當事人檢舉,如果有人一直罵我的政治偶像,你會覺得我不反感嗎然後我也會開始攻擊你的政治偶像,反正只要不要罵到你就好了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1:34:00
所以主張有意見請至專版討論 別帶進ACG心得裡
作者: tkglobe (nashi)   2017-11-25 21:34:00
不然你叫你的政治偶像註冊PTT來檢舉啊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34:00
就...用人身攻擊去處理就好啦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34:00
那他們就在那篇底下吵就好,反正不會影響版面閱讀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35:00
誰說政治偶像是還活著的人呢^^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35:00
反正不會上版面我覺得沒差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35:00
法律也沒禁止不能批評過世的人啊...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36:00
而且政治吵架的內容 基本上會挖出平常我們不關心政治的不知道的事情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36:00
好像有語病,改一下,應該是法律也沒禁止批評過世的人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37:00
死人沒人權www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38:00
也不是這麼說XD,不過日式ACG不少創作都能稱得上重度污辱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39:00
可能我們的認知好像有點差別吧,我是以4-5 4-6 來說的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39:00
歷史人物了,真要禁止污辱歷史人物的話,一堆作品都該收了XD
作者: emptie ([ ])   2017-11-25 21:39:00
我不能接受他們把亞瑟的雞雞閹了!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40:00
是說都有人因為ACG角色被罵戰起來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40:00
政治和歷史不一樣好嗎 不然為啥是禁政治而不禁歷史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1-25 21:41:00
其實現在的板規,歷史也禁了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1:41:00
老實講啦...版規『全部』廢除就完全沒有『魚』了...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41:00
因為歷史欠人罵吧?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41:00
如果到了希洽還要為了自己喜歡的政治偶像戰起來,那這還叫做希洽嗎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41:00
之所以限當事人檢舉,就是為了避免有人吃麵,旁人喊燙。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1:42:00
被流彈誤射, 你如果說改進規則讓子彈更準也就算了...哪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7-11-25 21:42:00
那把發宵夜文的人永桶好嗎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42:00
當事人都沒意見了,為什麼別人還要硬認為當事人被人身攻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42:00
把釣魚的餌都禁止掉了,不就沒魚被釣了?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1:43:00
有有用處的子彈不准射(廢除)的道理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43:00
@tony,之前有我喜歡運動球員被人身攻擊,但卻因為限當事人檢舉而不能檢舉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44:00
我覺得公眾人物被批評也是沒辦法的,這邊也太離題只要不要特別為了批評而發文,只在推文吵我覺得沒差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45:00
人 身 攻 擊好的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7-11-25 21:46:00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即便以現實法律來說,也是限當事人檢舉才能成案,法院一樣不准非當事人代為提起告訴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49:00
因為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只要不是公開罵都可以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1:52:00
4-7-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7-11-25 21:54:00
樓上那條不是攻擊「支持的粉絲」才立案嗎@@?作品與其角色、聲優等等沒辦法用4-7-4算,頂多4-7-2請版主審惹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56:00
□ [問題] 加奈子是不是也能模仿露比?我覺得這類文章比較需要優先處理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1:56:00
...BBS一直都是『公開』場合喔, 跟秘密通訊無關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1:57:00
政治文就底下吵就好,不如說政治文跟這種文章是同樣類型我說的秘密通訊是另外一回事,不是說版上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2:01:00
上面那種『廢文』自有BBS以來就沒少過, 基本上還是ACG相關, 只要符合版旨也沒什麼好管的 (因為覺得廢文多所以我要開放更多更廢的文...我只能搖頭)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03:00
我只想把這種廢文都禁掉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2:04:00
那版不用開了...因為對喜歡講這類ACG閒聊的人來說一點也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04:00
我先去看寶石之國了81這集應該超好看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06:00
誰跟誰很像之類或誰是誰分身,二次元找不完基本上就是廢文不是對我沒用就是廢文,這點要定義清楚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7-11-25 22:09:00
樓上的標準我覺得不行0.0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7-11-25 22:09:00
(唉...) 我說的是....幹, 我要看的日劇開始了, 再說吧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10:00
找很像就可以那我一天可以發一篇廢文,C洽那麼多人大家就在這邊看廢文?那就沒人看了吧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7-11-25 22:12:00
一年之前我也是這麼想,但實際上我還是在這看西洽而你也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2:12:00
所以是不是大家最沒意見的就是新情報文 尤其翻譯過的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13:00
我實際上今年很少看C洽,從上次老人換掉開始整個版面幾乎都是廢文,只是看到版務才進來的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2:14:00
想問問大家 如果這個板貼新情報的人都不來了 會繼續逛嗎?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17:00
沒新情報改叫做二次元懷舊版好了如果對角色有感大可以寫感想文寫一堆幻想文根本沒有意義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1-25 22:19:00
情報文網友來不來跟這個議題的關聯是…?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19:00
如果感想寫不出一篇可以發的文章,同樣角色肯定有人發過可以在下面推文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2:24:00
沒啦 只是在想 如果有一天整個板都在幻想 沒新情報會怎樣懂Anasiyas的意思了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29:00
我也懂你的意思了,如果沒新情報我不如去巴哈這應該是最直接的回答,一般這邊情報比巴哈快
作者: ACMANIAC (請肥宅救救肥宅)   2017-11-25 22:29:00
同意,這篇說得真好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11-25 22:30:00
現在就跟一年前一樣啊 幻想開噓後整個版就都廢文廢光光實際上就是不管開不開 廢文的就那些人 漁場沒大量上鉤的話 漁夫自然就會走了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1-25 22:32:00
我也很討厭硬湊的幻想文,但是有的時候也會有好笑的梗,而且基本上幻想文很難規範去禁止,我只能說爛文就噓好文就用力推,改善優文風氣真的是從你我做起,禁止的效果真的很差
作者: Anasiyas (迷糊貓)   2017-11-25 22:35:00
那幻想文應該弄個標題我是這樣覺得沒標註的都砍掉甚至水桶之類的
作者: CobyTheNavy (哈哈你看看你)   2017-11-25 22:39:00
終於有看懂的話惹 lv256你有數據證明禁止效果很差嗎?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1-25 22:40:00
這方法不錯可以考慮連署,幻想跟聯結文分類出來
作者: CobyTheNavy (哈哈你看看你)   2017-11-25 22:46:00
#1Q6Jwm9Z 這篇說的嘛 有數據嗎? 真的是那裡真的?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1-25 22:48:00
幻想文多難禁止?你就試試能不能想出一套系統的雛形來規範看看囉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25 22:49:00
這篇有道理 有些ACG作品和現實有牽扯 的確特別好釣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2:54:00
…不要給機會釣不就好了? 我們花很多時間推文討論說…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7-11-25 22:58:00
我個人認為「釣魚文的辨識方法」困難(事實上目前也尚未有具體做法),所以我提出的解決辦法是「讓推文的魚不存在」,如果A大你有更好的「辨識方法」歡迎提出至於釣魚機會,如同文內第一段,它只要用這種「合法+違法」形式,就可以合法釣魚,你要如何禁止這些釣魚機會呢?
作者: ilikeroc (U文起司)   2017-11-25 23:01:00
完全讓他是違法的
作者: attack2 (伐木工)   2017-11-25 23:03:00
辨識釣魚文嗎?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1-25 23:09:00
不要給機會釣很簡單啊 就是直接禁止討論某些作品 像是雨港基隆和返校這種和近代有爭議的歷史有關的作品全禁就好但這樣不就是因噎廢食嗎 ACG版面不能討論ACG…??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11-25 23:38:00
管很嚴同時又管很寬會蠻莫名的
作者: j5a5m0e4s (啊哇呾喀呾啦)   2017-11-25 23:55:00
"只要上鉤合法,就不會有人想釣魚" 這邏輯頗怪。我到認為純粹想看推文為了政治戰成一團的愉悅犯大有人在。且說限制發文便不影響版面,某大版也禁政治文,但政治論戰有少過嘛?開發推文政治討論勢必對發文者的主題拿捏與版眾的觀文感受有極大的影響,版風只會離"動漫相關政治版"更加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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