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先不管第一篇原po什麼心態
單純討論「這個人該不該被抓+羞辱」這件事
我覺得還是看「他持有的作品內容到底為何」
「因為對蘿莉有興趣而且持有相關作品」絕對站不住腳
我問洽眾,你能接受有新聞挖你搜尋和瀏覽紀錄來報導嗎?
「矮額你看這麼噁心的東西知不知道羞恥啊!」
(要靠北法律的先去搞清楚應然跟實然的差別)
相信這裡的人的反應差不多會是「幹我看啥干你屁事」
人家覺得我看的東西噁心我也沒辦法,但我也沒義務接受別人對我品頭論足
這當然不代表我的癖好完全是我的自由
如果我對死人有性趣,然後我去殺人錄影好讓自己尻尻,
顯然我無論如何都該死
如果我看別人殺人的錄影來尻尻呢?
這樣好像還是在鼓勵這種影像的製作,不好
如果我看警察攻堅擊斃歹徒的影片呢?
我實在有病,但這種行為該不該被社群禁止已經有點難界定了
如果我看的是某個中世紀的處刑繪畫呢?
其中的受害者指向了真實存在的人,而我顯然有對某個人頭被砍感到興奮
我該被預防性羈押嗎?
回到標題上
「某人持有大量兒童色情作品」,我覺得能拿來判斷的因素太少了
別忘了梓喵買醬油和新堂變身都可以簡略歸為「色情漫畫」,
你試著把兩部的主角減少十歲,你會說「都是蘿莉所以沒差」嗎?
他持有的作品內容是什麼?
是野外放尿還是乳頭若隱若現的照片?
有性器官上的接觸嗎?
當事人對自己被攝影或傳播的認知有多少?
雖然社會普遍不認可兒童的判斷力,與性有關的尤其需要保護,
但當事人的感受至少能影響一下持有人的「該死度」吧?
總之我想說的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知道的請用「假設」
至於那些「蘿莉控就是噁心該死」的,
你可以把自己用的東西過年時拿給長輩們看,
證明自己的喜好是多麼符合社會的正義良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