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mCasual (七星破軍幹你娘)
2018-02-28 13:58:57嗯,我先不管第一篇原po什麼心態
單純討論「這個人該不該被抓+羞辱」這件事
我覺得還是看「他持有的作品內容到底為何」
「因為對蘿莉有興趣而且持有相關作品」絕對站不住腳
我問洽眾,你能接受有新聞挖你搜尋和瀏覽紀錄來報導嗎?
「矮額你看這麼噁心的東西知不知道羞恥啊!」
(要靠北法律的先去搞清楚應然跟實然的差別)
相信這裡的人的反應差不多會是「幹我看啥干你屁事」
人家覺得我看的東西噁心我也沒辦法,但我也沒義務接受別人對我品頭論足
這當然不代表我的癖好完全是我的自由
如果我對死人有性趣,然後我去殺人錄影好讓自己尻尻,
顯然我無論如何都該死
如果我看別人殺人的錄影來尻尻呢?
這樣好像還是在鼓勵這種影像的製作,不好
如果我看警察攻堅擊斃歹徒的影片呢?
我實在有病,但這種行為該不該被社群禁止已經有點難界定了
如果我看的是某個中世紀的處刑繪畫呢?
其中的受害者指向了真實存在的人,而我顯然有對某個人頭被砍感到興奮
我該被預防性羈押嗎?
回到標題上
「某人持有大量兒童色情作品」,我覺得能拿來判斷的因素太少了
別忘了梓喵買醬油和新堂變身都可以簡略歸為「色情漫畫」,
你試著把兩部的主角減少十歲,你會說「都是蘿莉所以沒差」嗎?
他持有的作品內容是什麼?
是野外放尿還是乳頭若隱若現的照片?
有性器官上的接觸嗎?
當事人對自己被攝影或傳播的認知有多少?
雖然社會普遍不認可兒童的判斷力,與性有關的尤其需要保護,
但當事人的感受至少能影響一下持有人的「該死度」吧?
總之我想說的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知道的請用「假設」
至於那些「蘿莉控就是噁心該死」的,
你可以把自己用的東西過年時拿給長輩們看,
證明自己的喜好是多麼符合社會的正義良善價值
作者:
lisb5300 (救星無聊救星)
2018-02-28 14:00:00所以現在的戰場開到哪裡 跟不上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8-02-28 14:01:00看到蒙娜麗莎的手會勃起該怎麼辦?
重點是你的行為有沒有傷害到人吧,持有三次元未成年裸照
作者:
AkiraIo (Rfolder)
2018-02-28 14:02:00跟不上就算了 不用花時間在網路上和人吵架
作者:
realion (超乎想像)
2018-02-28 14:03:00噁噁噁噁噁噁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18-02-28 14:03:00
"想要持有" = 有市場 有市場就會有人想"提供商品"
他到底買什麼啦 只說是幼女DVD 到底是性交還是寫真寫真的話並無實際傷害幼女的事實吧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8-02-28 14:06:00google一下就會有來自天體營的單純裸照了,所以誰傷害了誰
作者: destiny596 2018-02-28 14:07:00
我覺得如果是寫真那也應該不會抓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8-02-28 14:07:00大概就持有寫真但警方故意不講讓大家懷疑性侵吧 不然那有二十萬就解決的道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02-28 14:08:00遊走情色邊緣的寫真當然也不行,你會希望孩子們受到不良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02-28 14:08:00那東西的確讓他被罰了 表示是於法不容的東西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8-02-28 14:09:00利用蘿莉製造出這種東西怎麼不是傷害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8-02-28 14:10:00法律我不熟 我看過李狗嗨 殺人那集的情況真的有嗎因為民意定一個人的罪
作者: DON3000 (><b) 2018-02-28 14:13:00
抓他讓市場地下化 所以不抓囉?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8-02-28 14:14:00但是 並沒有實際公布他持有的DVD內容到底是什麼不是嗎?
設,照你這樣講只有警方有資格評論該事件...公布他所持有的DVD內容算不算是對和月的二次傷害..?我倒覺得,要是有爭議,和月自己會跳出來爭辯
作者:
m01a011 (亞瑟)
2018-02-28 14:16:00@Lex4193 所以父母要教啊?難不成都扔給社會教育處理喔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8-02-28 14:16:00在甲胖辯解好像沒什麼用了吧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8-02-28 14:16:00其實是對小孩的二次傷害,片名公布一生都離不開事件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18-02-28 14:19:00@m01a011 兩回事阿,要教也要禁止,不是有教就不用禁了
說要父母教,不然推給社會的人,有想過有不少兒少受害的孩子,就是因為家庭功能出現問題,而解決的辦法就是要靠社會幫忙嗎?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8-02-28 14:19:00不知道10歲的小孩要怎麼面對這種世界
事實上和月得到的懲處完全不嚴重吧(單論刑責),慘就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8-02-28 14:19:00要不是因為是ACG相關被拉出來被警方刻意洩漏的 他也是低調繳罰款就沒事了 在日本也是要看背景的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8-02-28 14:20:0010歲左右真的就是家人抓去拍才有這個東西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8-02-28 14:21:00就是因為是ACG名人才會被出來坦 日警絕對有考慮到這件事
難道雛妓問題是因為爸媽沒教嗎?不對吧?其實父母就是推手之一,為了錢讓小孩下海,也因為有人想嫖小孩,所以才有雛妓需求,總之這部分是個很複雜的圈圈,很難簡單的只推給父母教導而已……
日警本來就非常歧視ACG 搜索犯罪者住處時都會刻意擺拍宅物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18-02-28 14:23:00
重點是要讓那些需求能往其他的地方發洩 而不是讓兒童成為犧牲品
不一定有要掩蓋誰啦 反正他們習慣把犯罪者都當成宅宅
作者:
ImCasual (七星破軍幹你娘)
2018-02-28 14:24:00戰線開始歪了 接下來就讓推文自由發展一下囉
作者:
eva05s (◎)
2018-02-28 14:24:00讓推文打一會兒
有誰給當事人(和月)扣帽子嗎?沒看前面不清楚扣了啥..
作者:
ImCasual (七星破軍幹你娘)
2018-02-28 14:25:00「三次元戀童癖該死」那篇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8-02-28 14:26:00裡面一定有大人物 國會議員甚至官員 和月也不是白痴跟路邊的小咖買 這裡面要拉出來當坦當然要挑一下不然全公布 那名單一定很精彩
有名啊,但是"此次"事件沒有(除非是同一為警察)我刻意這樣講是因為真的要這樣的話這事件沒啥好討論我回前面翻了翻,原PO應該也是針對那篇兒童色情的點
作者:
m01a011 (亞瑟)
2018-02-28 14:30:00@Lex4193 我是對"遊走情色邊緣的寫真"說要禁有點奇怪啦
在討論,既然這樣我們就把可憐的和月老師放一邊吧..
作者:
m01a011 (亞瑟)
2018-02-28 14:31:00所以才提出,父母要教,而你是說單純禁止就很像讓社會去限制,怎不用分級那種方式?而不是單純禁止?單純禁止○ 不是單純禁止×
喔 我講日本警察擺拍宅物只是要說他們習慣歧視ACG相關,所以捅和月捅成這樣可能單純就看他漫畫家故意的,不一定是要幫哪個大人物檔風頭
真的要說的話其實我也想搞懂日本對於色情物品非法的標準,就目前看起來2次元是安全的,但是還是霧煞煞但就以本本來看,"二次元兒童色情"並不在範圍內,所以紫喵蘿莉版或變身蘿莉版應該也能過關不過我記得廂型車作者好像有被警方關切過....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8-02-28 14:53:00當事人是兒童啊……這類兒童色情不論當事人是否自願的認定,是為了保護當事人“被自願”拍攝的情況
作者:
utcn92 (望風來)
2018-02-28 14:54:00對啊 一堆人愛看強暴戲碼 為何就能接受呢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8-02-28 14:55:00畢竟要讓兒童上證人席是增加二次傷害的可能性,當然也有拍完被自殺的風險
作者:
banana1 (香蕉一號)
2018-02-28 15:04:00地下化總好過啥都不做,可以去算黑市跟二三次元這幾個市場的交叉彈性,就知道有沒有用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8-02-28 15:06:00地下化也有在抄阿,問題是抄不完或抄不到這並表示地下化可以被容許
作者:
banana1 (香蕉一號)
2018-02-28 15:12:00因為這是基本人權的問題,不該單純計算黑市有沒有無謂經濟損失,如果黑市或二次元可以多少替代三次元的需求,總交易量下跌,都是應該去做的。除非你主張從三次元蘿莉市場得到的經濟利益可以蓋過人權損失
有需求就有生產,然而再怎麼抓這需求都不可能從地球消失。三次元禁止,二次元也禁止,這些需求會去哪裡發洩可想而知。當然如果夠民粹也可以直接把所有蘿莉控都處死,那就沒需求囉。然後就是一連串的處刑,只要不符合社會大眾的普遍性癖就可以用這條消滅你,烏托邦啊!連大禹都知道治水應該用疏流代替防堵,現代人腦袋還不如古人w笑
作者:
willywasd (dalikeanureeves)
2018-02-28 15:39:00兒童色情的二次元創作還能理解三次元就太over囉
法律又沒罰性癖,是罰持有...三次元就是傷害人了有什麼好辯護的...
三次元就真的不行啊。的確我們不知道實情,但罰的也不算重吧 至於被拿出來坦只能說誰叫他有名又沒背景
作者:
sondbe (Mikuchika)
2018-02-28 17:22:00喔你知道在網路貼菸品也會犯法嗎?違法就違法 網路說要殺人也會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