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ITICHONG (阿逸)》之銘言:
我不是法律系的,也找不到日本法怎麼規定結婚
今天先假設柚子和芽衣他們是中華民國(台灣)籍好了
一方面是講我們的相關法律規定,可能大家比較有感
另一方面是如果柚子和芽衣成為我國籍,或許就能解決問題
以下參照我國民法,試圖回答芽衣被逼婚的困境
有錯煩請各位大德指正,功德無量
1. 這邊先談婚約,根據民法972:「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如果芽衣自己沒有成婚的意願,則自始就沒有成立婚約
就算店長有意願,爺爺也表示欣然同意
如果芽衣說"不要"的話,那就連訂婚都不成
(民法975:「婚約,不得請求強迫履行」)
2. 又,芽衣16歲,在民法上是"未成年人"(我忘記哪一條...)
根據民法974:「未成年人訂定婚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芽衣在法律上的父母都健在(原生父與柚子母再婚)
所以芽衣的法定代理人是落跑老爸和柚子媽,不是爺爺
(民法1086。不過這條有但書,在這先假設落跑老爸現在有法定代理權)
爺爺指定婚約者的行為,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
3. 其實我國民法有關婚姻規定那邊,有分婚約和結婚
我大概看了一下條文,會有婚約規定,應該是我們習慣先訂婚再結婚
如果有人訂婚後悔婚,相對人就可以拿相關規定,請求聘金返還之類的
所以婚約那一節的後半段,就在講怎麼把聘金拿回來
4. 再來講結婚,假設芽衣在各種內外交迫的情況下,表示自己自願結婚
在這種狀況下,還有三關要過,結婚才成立:
a. 芽衣爸媽(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981)
b. 結婚要有書面資料才算數,還要有兩個以上證人簽名
芽衣和店長還要親洽當地戶政事務所登記(民法982)
c. 店長沒有配偶,沒有重婚問題(民法985)
以上三個條件,只要有一個沒有成立,結婚就無效(民法988)
5. 假設爺爺趁著芽衣爸出國時,以一些手段使柚子媽同意婚事
而芽衣本人也表示自己自願結婚,而人在國外的芽衣爸不知情
當芽衣爸回國時,知道芽衣的婚事,而表示不同意
縱使芽衣與店長已成婚,此時芽衣爸仍可以向法院要求撤銷這門婚事
但要趕在半年內去找法院,才可以請求撤銷(民法990)
6. 假設芽衣爸半年內都沒回國,也不知道芽衣結婚了
柚子媽看到柚子每天失魂落魄,覺得爺爺吃人夠夠,凍未條了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被爺爺脅迫的證據,去找法院要求撤銷婚事(民法997)
7. 還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可以向法院撤銷婚事的理由
比如說店長結婚之後,繼承家族事業,壓力太大發瘋了(民法996)
或是芽衣向法院舉證店長硬不起來,而且治不好(民法995)
大概看了一下,我國民法應該就這些規定
所以其實芽衣跟店長要成婚,我看這難度頗高的
隨便找就有一堆撤銷或是婚姻無效的事由,大家可以回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