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gx9900 (倫)》之銘言:
: 關於模擬器....如果規模弄大一點
: 比如NS,如果今天冒出一家廠商宣稱他要賣一台叫做
: Taiwan Switch(TS)
: 說這玩意可以讀取NS的正版遊戲媒介,
: 拆開看裡面的架構跟設計原理完全不同,
: 而且公司持有完全的開發歷程與紀錄,並且還有NS不具備的功能
: 那這東西合法嗎XDDD
: 我是覺得合法,只是....為什麼沒人這麼做啊??
: 如果在PS時期群雄爭鳴,有人突然搞一台也可以讀取PS的主機
: 那到底會如何呢???
模擬器是一回事,山寨機是另一回事吧
關於你舉例的這種山寨機
在討論著作權法之前,就可能有侵害商標的嫌疑惹
以台灣商標法的規定來說
「於同一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
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就是侵害商標權的行為
當然實際上如何判定也滿複雜的喇
還要考慮到屬地主義、是否惡意申請等等
多半會變case by case的法庭攻防戰
至於模擬器
有人講說不抄程式碼就合法,其實也未必喇
通常會去申請智財權的是演算法、UX、行為模式等,而不是程式碼
當然還是一樣,最後總是會變成法庭攻防戰、法官判了算
大guy 4 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