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8-05-16 13:42:36很早之前就記得
CS這類遊戲曾為了沒有取得武器授權
被迫修改槍枝名稱以規避
最近的則有EA不爽付授權金的事
那麼我們常看的動畫/漫畫/小說
需要付授權金嗎?
如果要 又能追溯多久呢?
(少女與戰車 那個要付給誰啊...)
還是說很微妙的 這些又不用?
(換個角度說 買武器拍電影應該也不用付授權金啊 為什麼做成遊戲就要)
有沒有人熟知這個領域到底是怎樣?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8-05-16 13:51:00給我一個不付錢的理由
討錢依據就商標相關法案呀, 你拿我專用商標怎麼不用錢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18-05-16 14:05:00小說沒關係吧,文字描述頂多寫性能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16 14:07:00產品被寫進小說裡為什麼可以討錢?能討錢的理由是侵犯商標權才有可能吧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16 14:08:00有產品又不等於有商標,而且如果申請的商標不只有文字還有圖像或指定顏色的話,單純小說裡提到要怎麼侵犯?
作者:
Yachaos (夜歌Yachaos)
2018-05-16 14:11:00只有文字應該沒關係,遊戲還有模型、聲音等詳細數據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16 14:12:00而且以台灣的商標權的侵害要件,在小說中提到某產品(即使有申請商標)根本也不構成侵害
所以才說依據是商標相關法案, 討錢就照法律規定走呀..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5-16 14:14:00要討錢應該是可以討,但討不到多少不說,關鍵是那些武器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16 14:14:00「於同一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各國商標法規定也不一樣, 拿台灣判例當標準沒什麼意義至少這篇文裡提到的創作公司產品沒半個是台灣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16 14:16:00寫在小說中或動漫畫創作,要怎麼是“類似之商品或服務“,還要“致消費者混淆”因為我懶得找國外的規定(艸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8-05-16 14:23:00話說回來,反正愛用就用吧,至少目前應該是不會有廠商特地找上門來收授權費,別太過份就睜隻眼閉隻眼當沒看到,皆大歡喜。
因為要打商標戰的不會傻到只註冊單一項目, 而是想得到的領域全搶了
作者:
jimmy689 (å‰ç±³è›†è›†)
2018-05-16 14:30:00侵犯也要看別人吉不吉啊==
最近有名的例子就少林寺一口氣註冊兩百多個商標, 之後一堆武俠作品只好改名成僧人派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8-05-16 14:33:00我懂 我只是想澄清沒有“有產品就能討錢”這麼好康的事XD
作者:
Vram (Gin)
2018-05-16 14:52:00如果出現熊貓就要付錢給中國政府,因為黑白熊代表大中華付錢是應該的 (舉個例
作者:
Dsakura (亞瑠華子)
2018-05-16 15:11:00Public domain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8-05-16 15:13:00少林的話,之前有看到YouTube上的ADV China有介紹在中國的西方法律服務諮詢,裡面有提到,中國註冊商標的成本很低,先搶先贏,所以基本上在中國發展事業是一定要先去註冊商標的,因此中國會有一堆人搶註冊不奇怪
先別鳥著作 商標三小了 光名譽損害 就能和你拿錢了人家的武器 太難用 表現不佳 OR 吹的太神造成誤解就能告死你了人家AK 檯面上說 為了每一把創作使用的AK 都能和真實的AK一樣 所以會有專業的輔導員 給你參數 並和你說明該槍在各情況的表現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8-05-16 17:39:00(っ′ω`c):不能說自己是土製AK或北韓獲嗎?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8-05-16 17:52:00沒看網頁常常寫一堆oo商品是xx公司商標的有去註冊的商標當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