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這件事情提供另一個觀點。
以下是個人的理解,不見得是事實。
事件關係人包含:
1.日本漫畫家 - 伊藤潤二先生
2.台灣伊藤潤二展策展單位
3.中國藝術家 - 陸揚小姐
我認知的事實:
策展單位似乎獲得伊藤潤二的「美術著作」的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散佈、改作等
權利。同時,策展單位欲使用陸揚的「人臉風箏」藝術形式作為宣傳手段,因此與陸揚接
觸,但策展單位在未獲得陸楊的正式授權就擅自使用人臉風箏」藝術形式。事發後遭陸楊
警告,但策展單位表示不認為有侵犯著作權。
個人觀點:
陸楊的風箏藝術與一般風箏相比,較為巨大、風箏面以人臉特徵呈現,尾段用一根一根的
頭髮表現,我認為具有原創性,同時該種藝術表現應屬於著作權所的保護標的,再由微信
片段可知策展單位有與陸楊及作品進行接觸,此外陸楊於中國與日本等地有過數次展覽,
可以證明其新穎性。最後,我以非專業人士的身份認為有相似之處。故應該有侵權的嫌疑
。但我不是法官,故不能斷言,最後仍須經由法官判定。
※ 引述《wwwwwww (wwwwwww)》之銘言:
: 事由起自上個週末的驚悚風箏
: #1R6q1usd
: http://www.ptt.cc/bbs/C_Chat/M.1528512632.A.DA7.html
: 自稱風箏造型原創者的臉書內文
: https://goo.gl/c261g9
: Lu Yang
: 6月13日 16:46
: 各位網友們,感謝你們的支持,雖然我的post轉發量比起整個網絡台北風箏的轉發實在微不足道,但是有你們的支持就可以推動本人維權的腳步!剛才收到伊藤潤二台北授權公司的律師函,內容表示此事件確為他們所為,但是得到伊藤潤二本人授權進行對其作品的再創作。他們雖然事先和我溝通過但是他們查了版權法後覺得這樣做不構成法律上的盜版侵權所以就這樣執行了。另外他們告知授權房暫緩這個富江風箏用於他們的商業用途,並且他們通知我,目前網絡上對他們公司造成的名譽損害,他們保留自己的對我的民事訴訟要求我賠償他們損失的權利。
: 是善良限制了我們的想像力麼?這些信件的潛台詞就好像再說,我就是欺負你你能把我怎樣?他們對版權法熟知通過法律漏洞來欺負藝術家這個弱勢群體謀取商業利潤的行為我不相信在廣大網友的眼中其道德上沒有瑕疵!
: 希望網友們可以提供我台灣當地的媒體聯絡,我將匿名爆光整個事件,所有他們一開始來找我的聊天紀錄都有考證!該公司負責人在ins上自稱策展人要和我合作,想問問這樣的行為如何對得起台灣本地在文藝行業內認真工作的策展人?是在給整個行業抹黑!
: ps:圖片為伊藤潤二官方推特上對此事件的回應,如此有素質有教養的老師和其團隊被他們公司搞的不得不公開回應道歉,還被該公司扣上都是你們授權這種無賴道理,受害者不是我一個人,伊藤潤二老師也是受害者!
: 在這個情況下,我只能指望輿論壓力主張正義!感恩大家轉發!
: 另一篇
: https://goo.gl/xZeGFo
: Lu Yang
: 6月13日 21:17
:
: 敘述的挺雜亂的
: 沒理解錯的話大概是
: 陸揚創作降頭風箏,並於多處展出
: ↓
: 台灣伊藤潤二恐怖體驗展授權方請求授權但被陸揚拒絕
: ↓
: 授權方也向伊藤潤二提出授權並獲得同意
: ↓
: 授權方放出宣傳風箏
: ↓
: 陸揚聯絡授權方後,收到律師函,授權方主張「查了版權法認為此舉不構成法律上的盜版侵權,故為之」,且授權方主張陸揚這一連串的行為損害授權方名譽,保留民事訴訟並求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