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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兩年的一樣我只提跟ACG有關的部份。
明年文化部的施政目標中在振興出版產業與扶植動漫畫及遊戲產業的部份有提到,
要透過出版跨界應用的強化,
與表演藝術、ACG產業、影視音產業的串連及學院研究成果的公共化,
讓出版業成為臺灣文創強而有力的「故事後勤」,
在ACG產業方面也將設立漫畫基地促進創作交流、跨界媒合及展示銷售,
再來就是會推動「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增加臺灣原生ACG內容之創造、傳播、轉譯
運用並與國際接軌,
在推動文化科技施政的部分則有提到要推動產製文化創作,
也就是提升文化場域、文化保存與藝術、影視、流行音樂及ACG等文化內容產業及科技技術
結合運用創作。
在明年度的重要施政計畫裡「人文及出版業務」這項工作計畫裡也有擬定國家漫畫博物館
計畫及數位建設-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
前者的實施內容是辦理國家漫畫史料及數位典藏資源調查研究,
也有進行藏品徵集與購置、保存作業,
最後就是建置漫畫史料資源網站及數位典藏資料庫,
後者的實施內容是辦理ACG的IP內容育成,
也有建立動漫IP發表平台,
最後就是要擴大ACG的IP週邊應用效益。
至於沒有被列入重要施政計畫但有被列入歲出工作計畫的部份,
在「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工作計畫的「出版事業之輔導」這項分支計畫裡,
辦理金鼎獎、金漫獎頒獎典禮及相關業務的經費編列1669萬元,
其中包含獎勵金795萬元,
這795萬元裡有3百萬元是編列給團體、有495萬元是編列給個人。
在「出版產業振興方案」工作計畫裡,
辦理漫畫基地提供創作支援、跨域媒合、行銷推廣及發表平台的經費編列2861萬2千元。
在「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工作計畫裡,
這項計畫是奉行政院106年11月3日院臺文字第1060035654號函核定的,
計畫總經費是11億5千萬元,
執行期間是106年至111年,
其中106年已經編列5千萬元、107年已經編列5百萬元,
明年度續編經費是3億8400萬元,
後年以後預估還需要編列7億1100萬元,
其中辦理中台灣電影中心主體工程及空調機電工程編列2億元,
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專案管理等工作編列1500萬元,
國家漫畫博物館各項設施建置編列7792萬5千元,
購置建置國家漫畫博物館所需相關設備編列1875萬元,
辦理國家漫畫史料及數位典藏、臨時典藏空間租借編列1582萬5千元,
辦理國家漫畫博物館推廣行銷活動編列1300萬元,
辦理漫畫多媒體科技推廣展示活動編列2400萬元,
辦理先期營運作業編列1250萬元,
輔助地方政府、團體辦理漫畫相關行銷及教育推廣活動編列7百萬元,
這7百萬元裡有450萬元是編列給地方政府、250萬元是編列給團體,
編列給地方政府的部份直轄市政府、台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各縣各編列了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