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要有額外的身份證件才能補辦是一回事,但其實開司他們大概沒看過一本大概二十年前出版的書《完全失蹤手冊》
這本書跟鼎鼎大名的禁書《完全自殺手冊》是同一系列,作者為:樫村政則
其中分為四個章節:
失蹤一個月
失蹤數個月
失蹤數年
完全失蹤
主要講述關於失蹤應該準備什麼用品、心態,以及怎樣的人會選擇怎樣的失蹤
一個月大概就是小孩子國小、國中生暑假中二病法跑出去亂晃(書中還有教怎樣迴避警察的盤問)
數個月大概是私奔那種
注意,失蹤跟死亡是不一樣的事情,書中很強調關於“結束”失蹤這件事情該做如何的心裡準備,單論流浪一個月到數個月
但失蹤的數字以年來計算就要考慮到如何“替代他人”←開司現在應該做的事情
擷取內文部分:
如果你想失蹤好幾年的話,隻有隐藏自己的身份,以他人的名義或假名來找工作或住處,所以需要他人的證件。有了他人的證件,就可以隐藏自己的身份生活下去。
其中要準備的東西大概是:
●所需身份證明
●居民卡
●國民健康保險證
●印章
●印鑒證明
●駕照
簡單說這些東西在1995年的日本只有駕照會有照片
再來:
●首先要決定變成什麽人●
1性别相同
2看起來年齡差不多
3知道他的名字、生日、住址電話
4他持有的是國民健康保險證,并非是社會健康保險證
5一個人住
6沒有駕照
7他不認識你
(要先觀察目標)
再來有點複雜,大家可以上網找找看內容
內文有許多實際例子大概是像這樣:
●二十三年以來一直用假名上班的人●
1960年,有一名叫X氏的男性進了住友保險公司上班,之後一直工作順利,升到副理,到了退休年齡就退休了。
誰知三年後才發現這個X氏是冒充的,這個假X氏和X氏是軍隊時的朋友,之後假X氏就用X氏的戶籍進了住友保險公司。
主要是因為早年還沒有網路系統加上日本戶政系統各縣市沒有互通(現在好像也是?就算是現在的日本還是有什麼到另一個縣市可以再結婚的案例出現)
※ 引述《extemjin (extemjin)》之銘言:
: 開濕的24億逃出篇,
: 最近為了要辦存摺,不惜冒險回老家拿證件...
: 就是這點我非常納悶,日本的身分證、健保證之類的,
: 難道就不能補發或補辦嗎?
: 日常生活中萬一遺失怎麼辦?
: 就非得回去拿原證件這點我實在很不理解
: 如果是鬼島的話,去市公所10分鐘就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