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inssigh (宅斌)》之銘言:
: 一直很好奇,創作時化用別人的梗到底算不算抄
: 像是
: 1.人物或既有形象型
: 就是在自己的創作內直接搬動漫角色或物品進去
: 或寫出來的劇情是創作內的人物與現實的作者互動
: ex.一位中二體弱的主角穿越到異世界
: 拿到了七殺天凌又遇到姆咪與棉被王決定跟她們一起打倒壞蛋
: 這例子應該非二創吧(?),而是在自己的世界觀內放入各種不相干動漫的東西
這個中國很多人這樣玩
台灣比較少的樣子
中國有些網遊系的就會直接把魔獸那套當基底用上
當然像這種的在中國要出事也沒那麼容易
台灣的話大概就會被爆料噴一噴
: 2.句子型
: 把動漫經典名言拿來當作咒語或是絕招的名字
: ex 看我的「如果手中沒有劍,我就無法守護你;如果手中握著劍,我就無法擁抱你。」
: 語畢,一道漆黑的光束迸然噴發狂噬敵人...(下略
是可以啦,也是有人直接就拿武俠小說的招式名來用
有的沒的
尤其是金庸系的,喔對,中國也很多。
另一種這就是致敬,要沒在商業用途上使用,就算被批判也不會被批得太慘
當然實際上要打官司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對版權所有者來說,打贏了也不一定
有賺到。
: 3.設定型
: 在自己的世界觀內搬JOJO替身的設定
: ex 小說設定是奇幻魔法世界觀,但直接導入JOJO替身,把魔法師描述得像是替身使者
: (但是替身能力都是自己想的,沒有直接抄現有的)
到這裡已經是爭議很小的情況,可能會有強烈既視感,會有酸民噴
但大抵來說要搞到出事很難
: 4.組合型(上述三者混用但處理的很巧妙)
: 這個直接用例子比較好講
: ex 一個以玻璃組成萬物的世界,有三派人馬
: 人們的頭髮或是肌膚也都像琉璃一樣亮晶晶有華麗的色彩(仿寶石之國設定)
: 但大夥打架的方式是使用鋼推鐵拉,但推的是建築物的玻璃、
: 或是玻璃做的子彈(仿迷霧之子)
: 因為感覺有不少小說家都這樣用 = =
: 雖然通常來說都是 4.組合型 比較多啦,可是很好奇這到底有沒有踩線啊
: 還是說這些都是看人家告不告這樣,但通常懶得告居多?(不好告贏又沒錢錢)
照我之前看過的那些爭議文
1.是鐵定出事的
2.問題不大
3.的話已經很難去批判
4.已經算是回爐再造了
如果引用的又是知名度低的作品,4.幾乎會被人當成原創來看
當然,你說4.的做法就比較有好嗎?這也不一定
原創的設定只要不吃書,也就是疊床架屋慢慢累積上去,有其脈絡
也有其規則可循。
如果你硬是要去組合他人的創意來造一個組合屋,光是系統間的整
合就可能會有各種矛盾
除非你拿得是設定背景相近的東西去組合,那難度就會低點,如果
是看似背景設定相近,但運作原理完全相反的設定,那難度就會很
高。
比方說同樣是魔法奇幻,一個是依靠神創造魔法,一個是依靠惡魔
創造魔法,同樣是魔法,但兩者本質上就排斥了,那你要把他組合
起來就得花不少心思去處理細部的矛盾。
其實要做到完全原創有難度,所以很多創作都是這樣拚貼出來的。
沿用名詞,沿用大家熟悉的作品設定,可以很快速讓讀者融入小說
的世界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