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請教一下
常常看到一些動漫展會有畫師出來賣自己畫的本本或別的週邊
可是裡面的角色都是別人做的遊戲或動畫的角色
如果說是沒盈利的話就算了
可是在動漫展上賣沒問題嗎?
作者:
Manaku (manakU)
2019-03-01 02:51:00灰色地帶 有些是官方默許互利共生 有些則否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9-03-01 02:52:00這感覺也算月經文= =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9-03-01 02:54:00不是感覺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19-03-01 02:55:00不告不理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9-03-01 02:56:00當事人不提告你瞎著急什麼
我就認識一個看了FGO本子後去玩的的 然後當盤子課金
之前SSSS可能會出現的本本狂潮也因為官方禁止沒了啊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9-03-01 02:58:00告訴乃論,看作者要不要告而已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9-03-01 02:59:00民事不告不理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9-03-01 02:59:00其實馬跟S也沒明言禁止 cy說的很保留同人誌書店也沒配合
之前DPP就是要改成非告訴乃論 現在歐洲也在搞版權法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9-03-01 03:01:00ssss是兩大同人書店配合不上架 但會場你怎麼賣官方不管
違法 但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所以不告不會罰這也是之前TPP要將著作權改成非告訴乃論會引發這麼多反彈的原因SSSS是「禁止二創營利」 所以會場不管你 但你在代賣上
作者:
johnli (囧李)
2019-03-01 03:03:00沒通路 量就不多 願意畫的就少了
通常沒盈利就不會管你 但如果有人向原作者反應就...
只論SSSS的話單純放網上沒事吧,沒看P網色圖還是一大堆嗎
沒有營利應該算合理使用 感覺告不贏? 法盲有請修正
著作權法要是真的非告訴乃論下去將是創作界一大危機..任天堂有一條「傷害原著精神一定告」的條款...
作者:
KiSeigi (Kuroda.K.Masamura)
2019-03-01 03:07:00你不礙或搶她的財路 版權方才懶得管你 除非你的創作會抹
作者:
senria (≡(?)≡)
2019-03-01 03:07:00改成非告訴乃論 youtube可以關掉了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9-03-01 03:07:00改成非告訴乃論就是在幫跨國大公司打造版權帝國罷了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9-03-01 03:07:00SSSS只是不能通販吧 還是一堆本本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3:08:00版權方默許啊,除非有可能影響官方周邊或者作品風評
比起「保障」 真正影響是創作圈死一片吧...這年頭你原創作品很難不出現過去作品的影子
作者:
shuten ( [////>)
2019-03-01 03:09:00有,只是官方通常懶得管你
作者:
KiSeigi (Kuroda.K.Masamura)
2019-03-01 03:09:00看你幫他廣告就不介意你賺點 但太超過(尺度完全由版權方認定)就有權力去搞死你
完全禁止二創的官方現在幾乎找不太到了啦...連敵視你都在2015年說過「說我們禁止二創是一種傷害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9-03-01 03:10:00光是禁止畫本本就是很大限制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12:00還有人在認為是免費宣傳跟合理使用...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19-03-01 03:17:00就算你畫了放網路上給人免費看照樣能告的 不要懷疑 版權就他媽這麼基八的東西 只是一直以來人家不告而已
作者:
drummers (壞心腸大貓)
2019-03-01 03:17:00你的行為違法 但是不要逾越某一條線通常版權方默許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18:00另外你賣本本就是營利了 未授權卻營利怎會是"合理使用"?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3:18:00那不是疏於管理吧,只是單純的商業考量;不影響官方商品跟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3:19:00風評下放任反而有利,所以才故意不管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19:00才剛講完就馬上又有人扯默許了 zzz 來睡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3:20:00大部分公司會放任不管,但是如果它想管你也要捏緊LP承受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20:00你先去證明它們是"故意"不管的再說.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3:21:00例如幾年前涼宮當紅時曾有同人商品做到商業作水準,官方就出面收編了,只要他想管隨時都可以
作者:
drummers (壞心腸大貓)
2019-03-01 03:22:00通常是默許 我不知道我這樣講哪裡有問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22:00有無被告跟有沒有犯罪是兩回事好嗎 kappa
作者:
drummers (壞心腸大貓)
2019-03-01 03:23:00這態度不是默許不然要叫啥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23:00著作權的法律每一條都寫得很清楚 未授權就用就是違法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3:23:00沒告是因為不想告(不划算),不是不能告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去寫信問敵視你可不可以畫米奇但我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25:00那我強姦伊利雅 他不主動提告 難道是默許我幹他?
作者:
drummers (壞心腸大貓)
2019-03-01 03:25:00所以我要把默許改成願意容忍來配合你的用字遣詞嗎 這OK
作者:
Luze (小洛)
2019-03-01 03:27:00重點是營利吧,一串下來很多人似乎把二創等於營利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28:00有人法學常識堪慮,無言.
作者:
Luze (小洛)
2019-03-01 03:28:00以前的同人誌走向是二創互相討論研討技巧
作者:
Luze (小洛)
2019-03-01 03:29:00後來漸漸的開始走向營利,這是走向的問題不過還是分開的好樓上大大你看我就直接說重點是營利阿 XD可是很多人其實還是偏向討論純粹維護二創,當然這是好的可是這標提就是直接討論的是營利的相關了
營利是說「有因此賺到盈餘」吧 通常除非大手不然都是虧錢在賣...
作者:
Luze (小洛)
2019-03-01 03:33:00可是沒營利的問題,應該就不屬於標題的賣二創同人誌了
@wl2340167:美國一堆藝術家拿米老鼠二創在賣的...大概十年前左右還有人開畫展 迪士尼也沒管
作者: LuMya 2019-03-01 03:35:00
違法但是官方不
不過違法官方又完全不屌你 然後還不能說是默許 要說是「願意容忍」 好像就有點 ㄏ那是不是說願意容忍也不太對 純粹是官方就懶得屌你
作者:
Luze (小洛)
2019-03-01 03:37:00也不用這麼氣,每個官方做法又不同有的覺得告那種小戶,自己準備花出去的錢都還虧就不會想告也有的是養肥了才提告,也有的像暴風雪發布過聲明禁止H二創
作者: lidian (ㄍㄨㄢˋ) 2019-03-01 03:39:00
違法啊,像是三麗鷗跟迪士尼就很在意這個,但是大部分的狀況下只要不要太過分(比如官方明文規定不準畫成人向還畫),那麼官方其實不會管你,如果會管,那現在的同人場也不會做這麼大了
作者:
Luze (小洛)
2019-03-01 03:40:00但是我還是要說,閃光的屁屁跟奪命女 讚!
有的官方都直接頒布二創條款了 這類沒違反就沒違法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9-03-01 03:51:00刑事不起訴跟民事無侵權是兩碼子事...連文章都說了zzz果真堪慮
沒關係 因為我就是法盲 希望我的米奇不會被告 :)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9-03-01 04:05:00100%侵權,但是告不告是他的權利沒有什麼模糊、灰色
作者: as80110680 2019-03-01 04:06:00
隔壁老王都知道你家老婆出來賣了,還要我證明廠商是故意不提告的,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9-03-01 04:38:00那件火車圖不是因為二創不起訴,而是無法證明為二創才不起訴喔搞錯了,那個事件跟二創無關(汗)
作者:
cemin (妲~己~魂!)
2019-03-01 04:40:00很多時候是互相拉抬的,禁二創只是拿石頭砸自己腳,像fate就直接收編同人畫師,短篇集一本一本出,官方同人一起笑呵呵
作者: Biyarace (紳士) 2019-03-01 05:10:00
呵呵,無知還拿自己無知嘲諷別人....有夠可悲
作者: Arstoo 2019-03-01 06:14:00
前面一大串在吵默許真的是xdd,討論而已理解對方說的不就好了,硬要吵個你死我活,現在是要定契約是不是啦這麼糾結
作者:
bluecsky (我要藍藍淡淡的天空)
2019-03-01 07:04:00二創二創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誤
作者:
sky0158 (人宗師)
2019-03-01 07:14:00有人告就會抓了吧,迪士尼那麼多公主,也沒看過有誰敢拿去二創或進本。
作者:
bluecsky (我要藍藍淡淡的天空)
2019-03-01 07:41:00其實歐美有人畫 但是我想是因為他們都沒有拿出來賣...如果只是畫跟分享 應該還構不成侵權 有商業行為就危險因為日本的同人創作基本上已經大多會有商業行為了
等到人家抓了 就是廠商完了之類的鬼話 呵呵如果自己畫好玩不營利那才有的討論,你拿去賣又沒授權100%就是盜版 就是侵犯智財權
可以翻一些討論 這講很久了 目前算是灰色地帶下穩定共生
作者: gekkouchuu 2019-03-01 09:13:00
著作權法的「改作權」專屬於權利人,未經授權的二創同人基本都是侵權的衍生著作,但可依合理使用規定阻卻違法,而營利行為會使合理使用不易成立。著作侵權大多都是告訴乃論,所以看官方願不願意 而已,就算官方明知而未起訴,也不當然構成默許同意或默示授權,想改作原著作還是要主動找權利人要授權
作者:
pttsea (心-永遠跟隨光)
2019-03-01 09:55:00原權人不告不理。二創不合法但為某程度的宣傳,無人願意二創的作者人氣通常..別搞太誇張通常是給默許的
通常別直接影響到版權方的利益,反而拉高人氣的狀態下版權方都不會去主動提告我是不知道為啥要執著在那兩個字在那邊吵辣
作者:
penta (舞璉)
2019-03-01 10:07:00違法但官方不會抓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3-01 10:22:00希洽逛怎麼久了,怎麼會問這問題?
作者:
YMGGN (YMGGN)
2019-03-01 10:24:00推156樓g大 講得很清楚
作者:
oocooc (你說你~想楊桃~)
2019-03-01 10:46:00高捷少女就是二創禁止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9-03-01 10:51:00
這種的可能一般都覺得沒什麼爭議 不過像一些梗 比方jojo梗之類的應該一般也都覺得沒什麼 但其實也都算侵權 而且效益搞不好更大總之雖然你問的那麼單純 但這問題沒那麼簡單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9-03-01 11:14:00不告不代表默許,只是沒有表達意見而已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9-03-01 11:38:00跟你講你覺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賺爆我覺得只要拿出來賣就是有天要還除非你變大手,官方要你加入他們
作者: dimw 2019-03-01 13:41:00
這個問題在這裡有過比較多討論串的事件這幾年大概就NGNL還有去年的SSSS 很在意這種事的大概都是有一些正義感的成分不過你可以注意 官方在捍衛權益時也不太會有宣洩正義的感覺至於為什麼可以去找找幾年前NGNL的討論 那件抄襲的型態是蠻特殊的 雖然最後也是沒事 不過當時對於著作權的討論比較深入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19-03-01 13:58:00告訴乃論 所以官方不告就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