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ize1428 (倫)》之銘言:
: ※ 引述《jerry78424 (青松碧濤)》之銘言:
: "所有的警察都認為被攻堅者毫無危險,就只有站在最遠的警察認為有危險並因此開槍"
: 若此敘述為真,很難想像那個警察沒有過失。
前鋒刺探,後排射擊,正常吧。
狙擊手不就是幹這事的
如果我對付葦名流拔刀術是看到刀才出手,那就死一次了
影片其實蠻明顯:走出來的人,手猛然動了一下就被彈刀了
: Finch,攻堅的仍然有那個危險察覺大師,最後還是會得出Andrew Finch的死亡,那個爛
: 警察竟然不用付任何責任? 不管怎樣想都有問題,甚至可說,這樣的結果反而變相認證
: ,美國警察的執法是多麼容易造成無辜民眾死亡,導致誤報、謊報最後發生警察的誤殺
: ,是一般社會大眾「可以預期的」。
: 如果都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還不檢討警察執法手段的合理性跟專業性,那麼誤殺的情況永
: 遠會層出不窮。
這裡的問題在於,美國民眾是允許擁槍的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槍"這件事,大概造成了各自對生活環境的見解不同
所以路人我認為實務上可能可以檢討的三件事
在美國環境實際運作上也沒有甚麼能檢討的空間
1.謊報持槍危險份子存在該如何核實:先找沒有武裝的人去看嗎?
2.被殺的人明明就沒有槍:他沒死之前還真不知道這個美國境內份子有沒有槍
3.警察與被警察拿槍指著的嫌犯該如何行動:
生死一線間大家都緊張,不緊張的嫌犯可能亂動,緊張的嫌犯可能根本聽不清楚指令
警察要賭命眼前的美國人不危險,或用自己的命換取符合某種理想程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