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9歲童花萬元買遊戲點數,母崩潰飆罵超商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9-05-14 10:55:08
※ 引述《sai007788 (咚~噠YO!!)》之銘言:
: 前面省略。
: 這個要退是可以的。
: 只要沒儲值的話。
: 如果已經儲值的話就要去遊戲廠商那邊了。
到這裡都對
: 如果有店家說不能退,只能換成等價商品。
: 那他就是在騙你。
這邊開始錯,管全國點數卡通路至少7年以上的大叔覺得要說清楚
*抱歉我跟sai007788講的似乎是兩個東西,在此道歉
: 你什麼時候聽過雅虎拍賣買錯不能退,只能換成其他商品的。
: 儲值點數店家是通路平台,收的錢他們要繳給廠商的。
: 憑什麼他能拿廠商的錢換自己家的貨物給你?
實體點數卡法律上是有限定範圍、使用項目或次數之有價證券,視同「禮券」
就像是你家批了一堆游泳票然後賣給鄰居賺差價
而且基本上發行商是不給退的(實務上有其他變通)
真正要視同現金則是可用在非特定第三人所提供之商品、服務對價、政府部門各種款項
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款項,例如開放第三方支付後的iCASH2.0
: 他根本就是凹你們不懂,讓你們用那筆錢買東西。
: 然後他們再把點數退掉。
: 這才是真正的詐欺罪吧?
真的有做過通路就知道,禮券偽造和退貨是詐騙最大的溫床
刑事局來函要調記錄的都是這類守不住原則的店
就這個新聞來說,店家完全沒有做錯什麼,但是為了面子可能會吞下去
最後倒楣的還是老實做生意的
實體不適用鑑賞這我就不講了,給退點數才是助長詐騙擴大的原因之一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14 10:56:00
???這篇又是另一種說法
作者: wl2340167 (HD)   2019-05-14 10:58:00
所以便利商店不是代售 反而是批貨ㄇ
作者: ar0sdtmi (黑色眠羊)   2019-05-14 10:59:00
這篇的立場是通路商的立場 難道你認為有人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19-05-14 11:02:00
你說的是實體卡吧,要用刮刮樂的那種實體卡跟超商現在用的那種處理方法不一樣吧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9-05-14 11:10:00
反正當年公司是沒說可以換等值商品 (粉紅扛棒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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