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ghttot (水晶宮的魷魚)
2019-07-19 21:13:51不討論精神病 我不是醫師
不討論判決 我不是法官
我只是想問 為什麼有病可以成為減刑的理由?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
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這是法條 為什麼法條中 有病可以成為減刑的理由呢?
說到底 刑罰的意義是?
刑罰是對自己行為所付出的代價嗎?
超速了 所以要負罰款 酒駕了 所以要吊銷駕照 這是做出這些行為需要付出的代價
今天有病所以就可以減輕這些"代價"嗎?
正常人砍人 要判刑 不能減刑 這是他砍人這一行為 這一結果 要付出的代價
但有病的去砍人 造成同樣的結果 卻不用付出同樣的代價? 這不太對吧?
因為有缺陷所以不能認識到自己違法,可是他還是違法了阿
做了事情用一個我不知道 難道真的就可以減輕自己造成的傷害嗎?
我只能說這蠻基本的 建議搜尋刑法犯罪三階論研究一下..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07-19 21:15:00
法條不是都說欠缺辨識能力.........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19 21:15:00很遺憾 你這樣的話 赤燭就不能說不知者無罪了
作者:
utamaru (IN OTAKU WE TRUST)
2019-07-19 21:15:00最後一行我還以為在講草包市長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7-19 21:16:00應該不是代價吧
作者:
AN94 (AN94)
2019-07-19 21:16:00為了生活搶劫都能減刑了 判決本來就很主觀
作者:
wsad66 (wsad66)
2019-07-19 21:17:00精神疾病的症狀發起來的強制力大概跟有人拿槍抵著你的腦袋要你去殺人一樣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9-07-19 21:17:00你說東真一郎?14歲殺人犯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9-07-19 21:17:00法律對普通人來說挺深奧的(′・ω・`)
作者:
nckuff (nckuff)
2019-07-19 21:17:00給法官人治的空間而已吧,沒有說一定可以減刑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07-19 21:17:00
不用刑法拉 民法也可以引誘念幼稚園的買車買房簽契約 超爽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7-19 21:17:00還以為是八卦板 差點噓法盲... 精神病是責任能力的範圍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07-19 21:18:00
照你的想法 以後引誘7歲8歲小朋友簽契約發大財囉XDDD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9-07-19 21:18:00你可以先往法人為什麼可以罰的方向去想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19 21:18:00這樣的話蘿莉控是不是就能夠誘使...沒事
念幼稚園買房買車…問號?無行為能力人無法為健全意思表示,其法律行為一律無效…我以為這是常識
作者:
k47100014 (MIT_No.14)
2019-07-19 21:19:00無心之過屬於過失殺人過失傷害吧?
誘使蘿莉簽下非明文.不透明契約之後 做OOXX的事情我想這應該叫魔法少女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19 21:20:00他不是問思辨能力跟犯罪有什麼可以切割嗎?
刑罰如果純粹是代價的話,為何過失和故意犯量刑不同?
過失的人只是欠缺故意 未達注意義務 跟精神錯亂的情況不同
因為刑法同時審酌行為不法跟結果不法 如果只看結果論罪的話 為什麼要罰未遂犯?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9-07-19 21:21:00每次都有反對應報主義的人把反應報當成"刑法真理",嘆
作者: poeoe 2019-07-19 21:21:00
過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這三個要件都要滿足啊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9-07-19 21:21:00我記得小孩如果有犯法,法定代理人是要負上民事賠償責任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9-07-19 21:21:00日本一直很病態啊 少女A 11歲殺人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21:00刑罰的目的是矯正犯罪 只是大家都愛應報理論
夢遊中殺人就可以早早放出來讓他可以再一次夢遊殺人嗎XD
心中有犯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件 跟造成犯罪的結果 都是處罰的出發點 只是兩者被看重的程度 根據不同見解而有區分
三階論的罪責就有提到了 有責性包括:責任能力,故意責任,過失責任,期待可能性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9-07-19 21:22:00反應報就只是一個學說,然後是多數說,不需要真理化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9-07-19 21:22:00沒聽過少女A家庭付民事賠償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07-19 21:23:00
所以真心覺得該強制所有人去志光XDDDD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23:00好吧QQ 我不是法律系的不夠清楚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24:00應報理論很直觀啊 而且又很爽 跟R20一樣
你是說要每個人學這個性侵比殺人重,有病能減刑,殺幾個人不會判死的法律嗎,合理
西洽板戾氣沒那麼重啊 這裡講的都是刑法主流理論 實務也都在用 歐陸法系的刑法都是這個樣 不然要怎麼樣
作者:
iam0718 (999)
2019-07-19 21:25:00可以參考黑鏡 白熊那集
作者:
Mikei (十八個月亮 度保證)
2019-07-19 21:25:00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19-07-19 21:25:00
比較好奇R20清理會麻煩嗎?
我喜歡法律就4既得利益者與賤民der 鬥爭這種的理論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26:00靠邀不要歪去R20啦XDD 給我好好討論這次的事
作者:
cksxxb (胖小喵)
2019-07-19 21:26:00刑罰不在贖罪,而是讓其他人不敢犯錯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26:00翻面洗阿哪會麻煩 又不是純潔注意翻面=裂掉
性侵比殺人重、有病能減刑、殺幾個人不被判死…我覺得這聽起來超級像是跟著媒體新聞一起罵恐龍法官的論調,實際上判決書跟法條都不知道的fu哦
但這次事件就是有犯罪前科還到處跑,這到底預防了什麼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9-07-19 21:27:00刑罰的意義隨便找一本刑總翻翻第一章就會告訴你
我知道的是刑罰目的是應報和預防 一樣重要 沒有誰優先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27:00酒駕是因為你知道你喝酒 可是精神病患不能控制發病
我是聽說每次用完都要用柔軟劑跟清潔劑洗 然後要曬乾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9-07-19 21:27:00清理哦…會,主要是因為太深了,裡面很難洗乾淨,清洗時太粗暴又可能裂開
有前科不能亂跑,是指凡事有前科者都要隔離的意思啊?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9-07-19 21:28:00
某個智缺板不就很愛喊妓者妓者 還不是照樣看到標題就高潮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28:00我純潔注意就手指進去挖+水沖 然後放著風乾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28:00歧視更生人到時又像標籤理論那樣 這也是無解
如果是初犯沒前兆就算了,有些人是會失控而且已經累犯的這跟酒駕一樣也可以預防吧
所以上面講了幾十個推文在說預防才是重點,然後現在又說不能歧視嗎
那種歧視推演到最後實務上就只能支持就是唯一死刑QQ
我覺得這個推文慢慢比較像是在討論犯罪刑法還是犯罪人刑法的問題了
4 我要坦誠 我未滿18就點進去網站惹 我要自主隔離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29:00沒啥異味也沒長蟲 應該還好ㄅ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9-07-19 21:29:00說真的比起死刑與否,我更受不了這種無職無財產毫無牽掛的智障到處去害人,然後受害者至其家屬完全無法獲得賠償,爛命一條在法治國家真的是無敵的。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29:00怕清不乾淨就戴套擼 只要清水沖掉潤滑就好
是不是要把一個犯過罪的人當作「壞人」而給予他不同於一般人的待遇 犯罪要加重處罰 日常生活要多予負擔與歧視?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30:00人本來就很容易造成比自己身家還嚴重的損害啊
不一定啊 我就認為預防跟應報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要讓民眾爽到忘記人生的不平等與苦悶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19 21:30:00一堆人就打定你拿他沒皮條啊 上次我哥被撞 那個人也說沒錢賠和解都不來啊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30:00戴套擼還有個好處 刺激性沒那麼強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1:30:00你就想像一下某天一回神手上拿把刀眼前倒個人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9-07-19 21:30:00你就算讓他勞動賠償,這種無法適應社會的廢物沒送進精神病院強制治療也無法有多少產值,更何況這次害死這麼多人,有心想賠都賠不起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19-07-19 21:31:00建議報名法律系的學分班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9-07-19 21:31:00其實拉高精神病減刑門檻比較好,只有持續治療的病患才能減刑;沒看醫生、中途停藥的通通當正常人判。
監獄變成有人權有一定自由的空間那真的無法教化的隔離起來也好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31:00剛入門是連手動都沒力氣 比遊戲還刺激 還可以讓你轉大人
作者:
amsmsk (449)
2019-07-19 21:31:00精神病院我看起來應該不是用來治療的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31:00其實tony說的本來就是減刑的考量啊
然後改善監獄環境讓犯人可以職訓可以有不錯的工作能力那受害者也能拿到更多賠償金,以後更生人回歸社會也更有幫助
現在大學是不用上法律通識嗎?為什麼一堆念大學法盲..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7-19 21:32:00其實桃園那間 規格跟監獄超像的 因工作去過 就是燈亮一點的
歧視不歧視,這個是別人的觀感,我就只問,這次這個人有
推文一邊討論R20一邊討論法律,討論法律的是尻完進入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33:00我第一款是virgin age 然後R20 再來純潔注意 被虐的亞琉妮
作者: Sunblacktea (陽光紅茶) 2019-07-19 21:33:00
法條不是寫得很清楚嗎 "辨識行為能力"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19 21:33:00因為刑法是處罰行為 法盲別出來凸顯自己的無知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33:00我有朋友去過精神病房啦 只能說沒病待久都有病了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1:33:00病患有沒有危險性就算是專家也沒辦法掌握,除非今天一位精神科醫師就是一天24小時盯著某位精神病患的病情
4 誰跟你法律通識 我當然是音樂欣賞培養美學素養跟GPA
然後 我比較好奇 台灣真的有那種 滿18歲才去點開糟糕網站的人存在嗎?
作者:
brianoj (馬可先生)
2019-07-19 21:34:00法律怎麼會是通識 我才想問法匠怎麼不修三電一工生理解剖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7-19 21:34:00關鍵就 "行為能力"
作者: poeoe 2019-07-19 21:34:00
這篇推文是怎麼回事啦 R20和各種法律基礎理論交錯出現XD
作者:
brianoj (馬可先生)
2019-07-19 21:35:00但這篇問得真的也太淺 如果你不知道法律的意義是不是懲罰你應該先去google 這是現代人應有的基本素養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9-07-19 21:35:00我看有人滑坡滑得很高興只在乎勞動兩字完全忽視被害者和家屬受損的法益如何恢復啊ww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7-19 21:35:00刑罰的意義在各國都有不同的見解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36:00我之前懶得買套子 不然建議買一些搭配使用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9-07-19 21:36:00大哥你適合漢摩拉比法典
自己的病識感是否強烈,但那和確診的憂鬱/燥鬱/恐慌
之前討論民法 購買點數那個 就有一篇弄的像國考板XD
一個人不懂三電一工生理解剖比較嚴重 還是一個人不懂法律比較嚴重 我覺得這個真的是不言可喻XD
作者:
PTTjoker (視茫茫而髮蒼蒼)
2019-07-19 21:37:00真的關心很多都可以google, 即使理科太太錯誤百出都有談
買套子搭配嗎…我連套子都沒買過呢…是說R20就是標題是R20的那個囉?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37:00我化工系我覺得大家都汙名化工比較重要(X
是說身為法律系學生,我原本是因為法律才點開這篇文...怎麼之後我的重心也在R20了呢…(X
作者:
nixing (☆)
2019-07-19 21:38:00你想一想如果別人硬是說你有殺人,但你自己根本沒印象
等等 angry大..之前點數民法那篇是不是就是你發的?
作者:
nixing (☆)
2019-07-19 21:39:00你被判刑你可以接受?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39:00就叫R20沒錯 toysheart出的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9-07-19 21:39:00有出二代三代 聽說二不如一 三不知道
所以刑罰的意義是什麼?是書上寫的那些?還是有前科又出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7-19 21:39:00
如果他是因為覺得作品被抄襲而去報仇,那就是有行為
作者: poeoe 2019-07-19 21:40:00
熱力學認真覺得是機械五力中最像天書的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19-07-19 21:40:00
真正的心神喪失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失去記憶那種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9-07-19 21:40:00殺人沒印象沒關係,重點是證據充不充分,不然每個殺人犯都說沒印象就好啦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40:00現在最重要的那個還躺著 到底為啥犯案也不好說
一直說沒有行為能力,既然是預防,不覺得沒有意識就殺人的比有意識還失控嗎?結果竟然是沒意識的可以減刑。
呃 樓上大大 你覺得故意殺一堆人比較嚴重 還是無意識殺一堆人比較嚴重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9-07-19 21:42:00死人的確沒人權無誤,人的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所以死人沒人權
作者: albert221 (op) 2019-07-19 21:43:00
完全沒意識根本不構成刑法上的行為 先讀點書好嗎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19 21:43:00一堆人法學邏輯問題一堆還好意思嗆恐龍 真的不簡單
那是罪責的問題 沒意識的雖然可以減刑 但可能要付加強
民法上的權利能力不應該跟人權混為一談吧…不過死人還真的沒有人權就是了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44:00胎兒有沒有人權都不好說了 死人更不用說當然沒有
作者: poeoe 2019-07-19 21:44:00
雖然可以不罰 但是有再犯可能還是可以強制監護啊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9-07-19 21:44:00刑法的責任是奠定在行為能力上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9-07-19 21:44:00刑法第19條的原理我大致懂,但在某些案例,我無法認同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1:44:00講到R20,之前想買華為P20手機套,不小心跟正妹店員說成“我要找R20的套子”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45:00這篇這麼祥和是因為R20嗎(X 前一篇有夠兇殘
應該是識別能力吧 或侵權能力 反正就是用一個年紀來
如果真的事多是人的擔心早就唯一死刑了 事實上只有事
你覺得預謀殺人跟過失殺人,哪個應該判比較重?沒有意識殺人應該比過失殺人的犯意更低吧
作者: poeoe 2019-07-19 21:46:00
依19條不罰的 如果有再犯危險可以依87條令入相當處所 加以監護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1:46:00刑法得減刑是一回事,現在問題出在醫療資源沒辦法配合
剛剛離開了一下XD 說GPA很高,還是被其他高手打敗啦,只能再接再厲QQ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47:00刑法要行為人矯正他的犯罪 但行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犯罪啊XD
作者: wann31828 (wann31828) 2019-07-19 21:47:00
不好意思 有病就是無敵 羨慕叫醫生開給你阿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7-19 21:47:00理論上是刑法得減刑,但同時需要強制就醫確保病情控制,但現在法院只做得到前半段....
我覺得這又來到法律的目的了 我這派就認為某種意義上法律是矇騙人的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48:00法律就是維護社會秩序用的 跟你覺得正不正義無關
重點是犯罪時是否有意識 不是有病就一定OK好嗎…當然現在律師巧舌如簧 最後變成無意識也不是不可能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19 21:48:00那你可以去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 像是中國 最好哪天不明不白的被查水表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49:00上面那個就是犯意的問題啊 前提是意識清醒
漢摩拉比法典好像還真的適合現代人 只要你有辦法把有錢修改成為人類貢獻程度的話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51:00應報理論直觀啊 古人一堆故事都是強調報應
我的是硬爆理論應報理論從某種初階宗教就可以看出端倪
作者:
a37988233 (麥客風)
2019-07-19 21:52:00論點薄弱
如果太陽能京都大火叫邊緣人不會讀空氣 那會發這種的就是正義感爆棚的正義魔人了吧
作者: tuna0214 2019-07-19 21:56:00
本來就不應該當藉口 殺人償命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19-07-19 21:57:00責任能力刑罰在理論上只用在用刑能改變行為的東西上,像狗之類沒責任能力的東西,不上刑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1:59:00殺人償命的話 過失致死大概也是死刑了
作者:
ihero (殉情未死)
2019-07-19 21:59:00但精神病可以強制治療青少年犯罪可以送感化院還是有保安處分的方式處理部分責任能力人或無責任能力的刑事行為
還是那句 別只看結果 我發現現代人太喜歡簡化所有事不想去想複雜的深層意義 其實這樣很不好
我想殺人償命意思應該是殺人唯一死刑的意思對吧暫時先排除業務過失致死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03:00殺人唯一死刑 長照家屬殺死患者這種悲劇也死刑
作者:
edd1992 (三月兔)
2019-07-19 22:04:00刑法的本意不是懲罰罪犯 而是嚇阻犯罪(通識課教的)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04:00明明大家都覺得很可憐但是還是死刑 所以說真的不要用"唯一"
作者:
qaz80691 (qaz80691)
2019-07-19 22:06:00刑法本意不是懲罰罪犯 這是我今年聽過最好笑的笑話 XD
作者: allthevoice (allthevoice) 2019-07-19 22:06:00
這google就有的東西有需要在這發文?你不是醫生難道是學法的?
懲罰一個人的夢遊行為,沒有意義啊…懲罰完了之後,還不是可能再犯?所以除非凡是夢遊下犯罪都一律無期徒刑或死刑,不然要怎麼防止?所以,懲罰一個夢遊下犯罪的人,根本是沒必要的刑法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08:00不能替自己的行為負責那懲罰就沒有意義
我可以舉個例子看看,假設今天有個犯人持槍搶銀行,沒跑掉所以抓人質躲起來跟警方對峙,槍枝走火不小心打死一個,警方持續勸他出來自首可以減刑。那如果殺人唯一死刑會發生什麼事? 他是不是會覺得,我他媽死定了,爛命一條,把所有人殺光算了。
如果刑罰只是要讓行為人付出代價,那殺人一律死刑就好啦 也不用管責任能力之類的
刑罰的目的絕對不是純然的付出代價,他還包含了犯罪預防的功能,就做白話而言就是警惕大家不要去犯罪
罰則最主要的目的應該是保護還活著的人,降低犯罪發生
作者: tiger0922 (乾達婆) 2019-07-19 22:11:00
高中公民課認真上啦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12:00juju說的就是最常舉例的啊 只是喊唯一死刑的人不會想這麼多
juju那是正常人 如果是精神疾病 想不太到減刑對社會
作者: DAVID1989 2019-07-19 22:13:00
叫人認真上課的也很好笑 法律也不過就是人訂的
作者: DAVID1989 2019-07-19 22:14:00
隨時代不同主流法律見解也會不同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16:00叫你上課是至少要懂一些原則 又不是在背法條
作者:
Puye (PUYE)
2019-07-19 22:16:00應該說 醫生的診斷是法官裁決的參考 沒有什麼一不一定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9-07-19 22:17:00
以法律理論來看 阿卡漢精神病院全部都無罪免罰小丑只是反社會 他只是發病而已不是故意的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17:00除非你認為罪刑法定、責任能力這種東西隨時會變
作者:
Puye (PUYE)
2019-07-19 22:17:00但如果是真的 而且確實影響 那不該納入考量嗎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18:00要看犯罪時有沒有發病啊 還有他以前的就醫服藥紀錄都是證據
不一定要減 但是法官必須多寫幾十頁去推翻醫生專業鑑定不採用的理由
納入考量感覺也沒啥用 比較常看到神經病亂揮刀 大家無解的案例 感覺很多都只是未爆彈 想不通形成減刑慣例的好處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9-07-19 22:22:00兩公約禁止判精神疾病死,台灣有施行法
可以理解有減刑 不過有得就真的是單純的瘋了 沒救的那種最起碼也要有點悔意 但最常看到的是精神病又叫囂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24:00減刑就是前面說的 你發病起來根本沒辦法控制 那我處罰幹嘛
那種真正重要的是治療他的病 單純把他關起來沒屁用放出來一樣危險
如果沒記錯 台灣對於那種亂揮刀的 強制就醫 跟搞笑差不多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26:00所以是強制就醫的問題啊 偏偏這塊就是沒資源
作者:
PTTjoker (視茫茫而髮蒼蒼)
2019-07-19 22:26:00你換個角度想, 想不通精神病造成減刑的好處, 那精神病犯罪全部死刑有什麼壞處? 會不會過重? 會不會有人蒙冤?
作者:
unmolk (UJ)
2019-07-19 22:27:00這個理解...
與論在意死刑支持重刑 矯正跟強制治療沒資源效果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輿啦幹
不用全部死刑 只是這張免死金牌直接進兩公約 沒啥道理
作者:
PTTjoker (視茫茫而髮蒼蒼)
2019-07-19 22:27:00更何況我們科技科學沒有進步到怎麼準確診斷預防精神病
作者:
PTTjoker (視茫茫而髮蒼蒼)
2019-07-19 22:28:00死刑是誇張一點讓你強烈感受到最嚴重的後果啊
基本要求 悔意 那那是精神病 至少得知道 自己做了一件不太好的事 那種完全沒有任何感覺的 這矯正 不如抓去當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19-07-19 22:28:00有病就要治好啊 今天他是有病才犯罪
有病不去治療本身就可議,有人拿病患和七八歲小孩類比,不要侮辱小孩好嗎
精神疾病減刑的考量其實蠻多的,判刑時的心理狀況 是否按時回診等最主要是精神病沒那麼好偽裝
會計劃性犯罪還要拿跟小孩比 根本矯枉過正 要是有那個小孩會計劃性犯重大案刑 我照樣支持趁早斷根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19-07-19 22:52:00日本還真有小孩超級殺人狂。還甚麼玫瑰什麼的預告信
酒鬼薔薇聖斗那個也是名門家小孩狂補習私校從小就被逼到變神經病 從殺小蟲小動物到後來去殺小學生
作者:
hanmas 2019-07-19 23:28:00不能理解加1
作者: Centerpan 2019-07-19 23:36:00
保護加害者最高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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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ea (索洛西)
2019-07-19 23:44:00看了以上鍵盤法官秀素養 我仍然難以理解為啥能無敵星星我不想管加害者是不是冤死 因為我已經確定受害者冤死了
法官自己也不知道為啥 就是一個dropout參數而已
雖然反對污名化精神病患,但是還是覺得對於有暴力傾真的已經傷人殺人的精神病患實在沒什麼好免責的,就比照一般人判決吧
作者:
kof (sweetchild)
2019-07-20 00:52:00殺人者死 那馬路三寶衝出來你把她撞死 你也唯一死刑哦?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9-07-20 05:57:00法律的根基全部是假設來的 釐清思路後 就能理解和法律人論理是徒勞無功啦
作者:
HappyKH (KH)
2019-07-20 07:35:00推這個 我就是討厭無行為能力拿來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