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起以前有一個人公開賣蘿莉本被抓
拍賣網站「成人專區」賣漫畫 有未成年學生猥褻圖案判2月
台中市吳姓男子去年6月間,把珍藏多年的9本色情漫畫書刊上網拍賣,卻被警察買下法辦,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吳男透過露天拍賣的「成人專區」販售,已採取不讓未成年男女觀賞購
買的適當安全隔絕措施,據此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吳男賣色情書
刊雖不構成刑法陳列猥褻物之罪,卻有2本漫畫有未成年男女學生猥褻圖畫,觸犯兒童及少
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特別法」,據此撤銷無罪原判,改判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在台灣公開發表蘿莉18X圖是能逮捕的
只是除非條子缺業績不然很少聽過被抓就是
抱歉我忘了還有釋字617號適當之安全隔絕,但這條適不適用蘿本又是個問題
作者: shane24156 (噴水紳士) 2019-07-24 15:01:00
樓上 他放在成人專區 那這樣成人專區都該吃掉啊
並不是不放18歲以下就沒事唷,還有刑法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法律沒保護同人志販賣這塊,反而是定義不明的「猥褻圖畫」一直讓人吃上官司
其實不管網拍或現場販賣,一直都是看警察要不要抓,不然同人誌代買和虎之穴早就滅了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惡魔)
2019-07-24 14:47:00那FF什麼的不就可以死一大片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7-24 14:48:00曾經在租書店遇過條子上門查BL漫畫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7-24 14:47:00這案例主要是因為公開販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