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起以前有一個人公開賣蘿莉本被抓
拍賣網站「成人專區」賣漫畫 有未成年學生猥褻圖案判2月
台中市吳姓男子去年6月間,把珍藏多年的9本色情漫畫書刊上網拍賣,卻被警察買下法辦,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吳男透過露天拍賣的「成人專區」販售,已採取不讓未成年男女觀賞購
買的適當安全隔絕措施,據此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吳男賣色情書
刊雖不構成刑法陳列猥褻物之罪,卻有2本漫畫有未成年男女學生猥褻圖畫,觸犯兒童及少
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特別法」,據此撤銷無罪原判,改判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在台灣公開發表蘿莉18X圖是能逮捕的
只是除非條子缺業績不然很少聽過被抓就是